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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在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工作中的运用

 juluyuan 2012-07-23

内部审计在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工作中的运用

  农村信用社是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主力军。长期以来,由于受政策、体制、管理等因素影响,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前清后增,严重制约着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为摸清不良贷款情况,剖析成因,提高清收成效,去年以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菏泽办事处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运用审计手段,组织对辖内23处信用社的不良贷款进行了专项审计。直接现金收回不良贷款本金10007万元,利息752万元,保全诉讼时效728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审计效果,不仅开创了不良贷款清收的新途径,而且对于同行业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一、开展不良贷款专项审计的必要性
 
    信贷业务是农村信用社的主营业务,信贷资产质量是“吃饭工程”、“生命工程”。资产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笔数多、数额大、占比高,时间跨度长,成因复杂,清收难度较大,不仅严重制约着农村信用社的稳健经营和良性发展,而且影响到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信贷再投入,极大削弱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在清收盘活工作中,各地农村信用社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清收方式,加大清收力度,既有岗位清收、考核清收、责任清收、贷款重组、依法清收、行政清收等传统的清收方式,也有专业清收、债权拍卖、委托清收、招标清收、打包处置等市场化的处置方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均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根源上剖析不良贷款形成的真正原因,查找责任人尽职管理、信贷管理规章制度执行等深层次的问题。信贷资金风险审计是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的根本。通过内部审计,可以摸清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和形成原因,分析查找未能按期收回的主客观因素,揭示资产质量状况、信贷业务合规性和风险管理有效性,揭露信贷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追踪信贷资金流向,发现和查处信贷资金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和大案要案线索,以实现揭露问题、化解风险、堵塞漏洞、规范管理的目的。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为摸清不良贷款真实情况,从根本上扭转不良清收的被动局面,促进信贷资产质量改善,去年以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菏泽办事处积极响应省联社“向不良贷款宣战”号召,确立了“‘难点’干好就是‘亮点’,力争在不良清收上实现重大突破”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理念,将不良贷款清收与审计相结合,把开展不良贷款解剖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倒推法、还原法、线索法、跟踪法,集中审计力量开展不良贷款专项检查,揭开不良贷款的盖子,把隐藏其中的大量违规违法问题彻底暴露出来,对情节严重的决不姑息,主动清收的,免于问责。

    为做好此项工作,该办事处组织对全市信用社不良贷款结构和检查工作量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论证,制定了《全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为提高审计权威性,强化震慑作用,确保检查成效,还对审计部门进行特别授权,授予审计科对监事长及以下人员可停职、对一般人员可建议除名、提拔须经审计部门认可的权利。在调查摸底、建立台账的基础上,该办事处组织全市审人员本着“清收贷款、落实责任、寻找线索、严厉打击”的指导思想,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全面铺开”的思路,以检查信贷制度执行、落实责任追究为切入点,以揭露重大违规违法问题和查找案件线索为突破口,在有关责任人的积极配合下,对不良贷款进行“拉网式”、“地毯式”解剖检查,逐笔内查外核,澄清底子,由表及里,追根溯源,查清违规环节,揭开管理漏洞,追责挽损,以审促收。他们铺下身子,加班加点,起早贪黑,排除干扰,克服困难,拉出清单,澄清底子,详细内查,同时采取外核与清收相结合的办法,走村串户,实地外核,找准症结,全力清收,达到户户借款人见面,笔笔贷款有说法,做到贷款基本情况清、客户经理贷款清、历史遗留问题清,收到了明显成效。

    去年以来,菏泽办事处共组织检查人员167人次,累计投入10390个工作日,对23处信用社开展了不良贷款专项审计,其中2009年组织对12处信用社2000年以来发放形成的单笔5000元以上不良贷款进行核查,2010 年组织对11处信用社2004年7月份以来发放形成的单笔5万元以上不良贷款进行审计。共内查8809笔,金额51302万元;外核6140笔,金额36561万元;直接现金收回不良贷款本金2587笔,金额10007万元;利息2272笔,金额752万元;保全诉讼时效2675笔,金额7280万元。在责任追究方面,共罚款27人次,金额3.3万元,警告17人,记过23人,记大过16人,留用察看11人,解除劳动合同2人,辞退协理员5人,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人,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震慑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开展不良贷款专项审计,发现了很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致使信贷潜在风险增加,不良贷款持续反弹,严重制约着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和良性发展,亟待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和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并研究措施进行规范、完善,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损失。

    (一)丧失诉讼时效问题不容忽视。由于贷款逾期时间过长,加上信用社没有按时采用有效的方式延续债权,以至有些不良贷款超过诉讼时效。意味着信用社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清收贷款,同时随着农户法律意识的增强,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拒签催收通知书或制订还款计划,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还有的仅对借款人进行催收,忽视对保证人的催收,超保证期间屡见不鲜。而抵押贷款的抵押物价值也大多流失殆尽。

    (二)部分贷款外核落实不到人。主要原因为借款人、担保人外出打工、逃债、入狱、搬迁,责任人死亡、调离、被解除劳动合同、不配合,以及原经办、评估人员没有进行到户实地调查、考察。

    (三)风险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突出表现在:一是调查流于形式,个别信贷人员未能按照要求对借款人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仅凭借款人口述与报告为依据,主观臆断发放贷款。二是部分贷款审查把关不严,审贷分离、体审批制度未能严格执行,合同文本签订不规范,逆程序、跨区域、超权限发放贷款,事中风险控制不到位,信贷风险得不到有效防范和控制。三是贷后检查不到位的问题相对突出,部分信用社主任与信贷员认为贷后检查只是应付差事而已,主要体现在贷后检查报告内容简单、空洞,有的信用社甚至没有贷后检查。

    (四)催收不及时,清收措施不到位。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不良贷款没有按规定进行有效催收,或未经借款人、担保人签字确认,虚假催收。如:某信用社业务员用借款契约中借款人笔迹复写在贷款贷后检查表中,作为贷后检查资料。同时,清收方式比较单一,没有结合欠贷户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强有力的清收措施。

 四、形成原因分析

    农村信用社大量不良贷款的产生,是新旧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深层次问题的综合症结和集中表现,是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制度、员工整体素质长期与业务发展规模、速度不相匹配的积聚暴发和突出反映,是农村经济运行风险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的滋生蔓延和内在根源。

    (一)外部原因

    一是信用缺失,赖债欠贷不还。全社会信用制度薄弱、金融法律管理体系不健全,以及依法诉讼成本高、周期长、执行难,造成部分借款户思想观念落后,道德观念缺失,信用观念淡薄,总觉得贷款是国家的钱,能拖则拖,能赖则赖,有钱不还、恶意骗贷逃债行为屡屡发生。
二是经营亏损,无力偿还贷款。由于体制变革、宏观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不善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企业及农户的亏损,无法偿还贷款。尤其是农村经济高风险特性对小额农户贷款质量影响较大,灾情、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发生给种植业、养殖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从而造成不良贷款的产生。如:2007、2008年大蒜储存血本无归,不少商户举家外出躲债。 
三是行政干预,贷款风险较大。一些信用社为了处理好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被动接受地方政府的指令,发放了不少行政干预贷款。这些行政干预贷款,绝大部分不符合贷款条件,因有领导出面说情,或行政命令,不得不委曲发放。这些贷款往往风险较大,十有八九难以收回。如:2003年某联社为了配合该县政府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向当地农户投放了4000多万元肉牛养殖贷款,由于缺乏科学论证,配套设施不健全,加之市场供求发生变化,致使养殖户损失惨重,最终导致风险向信用社转嫁。信用社试图强制清收,他们就集体上访,贷款至今没有收回。

    (二)内部原因

    一是机制不畅,管理基础薄弱。不良贷款前清后增的最根本原因是贷款管理机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贷款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较差,未实现精细化和流程化分工,一人管贷问题突出。信贷人员不仅独自操纵贷款始末,还要负责存款、中间业务、贷款的营销、信用工程建设等工作,其能力和素质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多年来,农村信用社在信贷人员约束、追究、激励等方面始终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机制,责权利不对等,严重影响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管理机制僵化和落后,导致贷款管理的有效性、针对性、专业性不强,信贷管理的粗放致使信贷资产质量不高。

    二是素质不高,队伍建设滞后。信贷人员配备不足、年龄老化、素质不高、配置不合理是长期困扰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发展的难题。信贷人员新业务、新知识接受能力差,对上级规定的信贷管理办法和基本制度,理解不透、贯彻不实、执行不力,风险防控意识和尽职履责观念淡薄,敬业精神缺乏,道德风险突出,存在“感情代替原则,人情大于制度”的现象,难以进行贷款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违规放贷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还有的吃拿卡要、内外勾结,蓄意骗取信用社贷款。

    三是人心不齐,清收力度不够。大部分联社将经营指标综合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信用社员工效益工资和信用社主任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并制订了针对信用社主任的季度末位淘汰办法。但在分配任务时,没有根据各基层社实际情况进行分解落实,缺乏有效的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清收不良贷款费事、费力,见效慢,还易得罪人,有的信用社主任为追求眼前利益和考核得分,存有短期经营行为,对清收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做艰苦细致的工作,进展缓慢。个别历史包袱重、经营状况差的信用社因任务完成不理想,一年换1、2届主任,造成本社员工基本上都当过主任,工作上推诿、扯皮,产生“内耗”,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工作被动,不利于不良贷款的清收和信用社长远发展。

    四是责任不清,贷款管理脱节。“新官不理旧账,旧官也不理旧账”凸现信用社清收责任意识差。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累聚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主动清收意识差,而其背后则是责任不明确。现行的干部调动、岗位轮换、强制休假等人事管理制度,特别是信贷岗位人员调动交流本是一件好事,可以暴露问题、避免风险,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目前,仍有许多信用社存在因新老交接和责任过渡等信贷管理制度层面上的执行不到位,贷款责任交接流于形式,管理责任不明确,造成贷款调离人员管不了,接收人员不愿承担责任不接管,以致贷款管理出现“空档”,长期无人问津,形成逾期甚至丧失诉讼时效。

    五是执行不力,贷款管理偏松。在信贷管理工作中,没有牢固树立“制度第一、领导第二”的理念,不同程度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审批察言观色、贷后检查走马观花等现象,使信贷风险防范的“三道防线”失灵。如:某农户实际家庭资产不足10万元,信用社为了向其发放大额贷款,在信息采集时家庭资产却成了百万元以上,最后信贷资金几近损失。同时,多次的付息换约、借新还旧掩盖了早期风险信号,直到借款人没有能力支付利息,再也无法进行付息换约、借新还旧时,贷款将很难收回,从而错过了最佳清收时机。

    六是思路不清,清收措施不力。清收不良贷款事关改革大局和发展全局。但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对清收盘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清收处置不力,化解风险不及时,没有真正摸清底子,切实掌握借款人、担保人基本情况、不良贷款形成原因;没有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就每笔不良贷款逻例归纳分类指导,落实各类人员的清收责任;没有发扬契而不舍、一抓到底的精神,采取系统的清收办法与措施,致使不良贷款逐年不降反增。
 
    七是考核不严,责任追究乏力。有的联社领导班子“老好人”思想严重,对不良贷款责任人没有实行严格问责,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追下不追上”、“签字的不负责,负责的不签字”等现象普遍存在。 还有的自身“不干净”,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或者怕打击报复,对违法放贷行为不愿也不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所以能捂则捂、能盖则盖,导致问题越积越深,最后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酿成案件。

    五、化解对策与工作建议

    资产质量的提高是信用社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要适应新形势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严格按照“三降、两防、一做实”的总体要求,坚持“立足自身不等不靠,合理充分借助外力,积极创新制度办法,严格贷款责任落实”的工作思路,高度重视和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创新清收方法,内外联动,重拳出击,大打不良资产清收盘活“攻坚战”,做到“双降工作导向不偏离、决心不动摇、力度不减弱”,不断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建立贷款交接制度。责任不明确是不良贷款形成的实质问题。《贷款通则》第八章第四十四条规定:“贷款管理人员在调离原工作岗位时,应当对其在任职期间和权限内所发放的贷款风险情况进行审计”。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少能贯彻执行,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没有明确可行的贷款交接制度。因此,必须研究制定贷款强制交接制度,建立切实可行、强有力的贷款交接机制。联社要成立贷款交接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基层信用社的贷款交接工作,并负责对贷款责任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复议。当责任人调离、内退、退休,特别是被解除劳动合同、刑事处理、死亡时,由业务、审计部门对其责任贷款进行风险评估,落实具体承接人员,明确交接双方责任,使追责与人员调动、调配同步,保持贷款管理的连续性,使贷款管理真正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管理有序。 

 (二)加强信贷队伍建设。信贷队伍素质是决定信贷资产质量的第一因素。要按照一切为信贷服务的目标,在人员、资源、待遇等配置上逐步向信贷倾斜。一要进一步充实信贷队伍。严把选拔“准入”关,择优选择知识广、业务熟、素质高的人员加入营销队伍,提高大学生在信贷队伍中的占比,鼓励女性从事信贷业务营销,改善信贷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二要提高信贷队伍素质。加强信贷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提高信贷政策、经济形势和法律知识的分析把握能力,推行信贷人员持证上岗和廉洁从业暗访考核评价制度,强化信贷人员依法放贷、依法管贷、依法收贷的责任意识,确保高素质人员担当高风险的信贷工作,从根本上筑起抵御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三要建立信贷人员资质评估体系。联社成立信贷队伍评价委员会,对辖内全部信贷人员进行梳理和评价,根据信贷人员的综合能力,划分等级,实行差别化管理,好的主要负责新增贷款的管理,差的主要负责存量和不良贷款的管理。对不同等级的客户经理,适度分配营销拓展费用。四要完善激励机制。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改革信贷人员薪酬制度,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信贷人员的收入与个人业绩进行挂钩,通过考核揽存、放款额度、收息、盘活,明确计量每个人的月收入,及时进行兑现,彻底激发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逐步拉开信贷人员收入差距。对贷款质量优、利息收入大、创造利润高的优秀人员,允许其收入超过高管,真正建立以绩定酬的分配制度。

    (三)集中清理全面开战。要认真贯彻落实 “新老划段,落实责任;锁定基数,动态监控;分类施策,整体推进”总体方略,从调查摸底着手,对不良贷款进行全面清理,逐笔核查、逐户核对,掌握贷户信息,拉清单、建台账,分清结构,找出成因,变“盲人摸象”为“对症下药”,为有效清收奠定基础。通过全面清理及责任认定,追根溯源,分析成因,找准症结,完善措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措施落实到位。要坚持“合法合规、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先钱后物”的原则,按照“组织落实、措施落实、任务落实、进度落实、责任落实、奖惩落实”的要求,采用“抓住重点、多策并举,各个击破”的办法,广泛动员,深入开展“全员皆兵,向不良贷款开战”活动,综合运用专业清收、依法清收、打包清收、奖励清收、能人清收和问责清收等措施,因户施策,重点突破,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形成高压态势,全方位对不良贷款进行“围剿”。

    (四)内部着手强力清收。针对贷款清收“灯下黑”,贷款责任人额小看额大、官小看官大、一级攀一级、长期无进展的实际情况,要从落实责任入手,从领导干部入手,运用承诺清收、调度清收和扣发工资清收的办法,全面追偿内部人承贷、担保和责任贷款。要坚持从严治社方针,对清收不力的,要按照“三个不放过”的要求,完善措施、纠改问题,并采取停薪、停岗、除名、移交等强硬手段,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纯洁队伍、挽回损失,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切实解决责任贷款无人清收、无人担责、无人追究等问题。

    (五)借助外力联合攻坚。当前,社会上靠信用社贷款为生,恶意逃废债务的“假大款”、“假名人”还大有人在,不仅侵蚀了信用社员工和资产,而且败坏了金融环境和社会风气。因此,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借助公检法纪等力量进行集中重点清收,使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净化社会信用环境。对行政公职人员欠款,配合纪委开展专项清收活动;对信用社陈案、未执结案件,协调法院进行集中清理清收;与检察院联合开展治理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打击贷款诈骗和恶意逃废债行为;对涉嫌诈骗、内外勾结发放顶冒名贷款等违规违法行为,联手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对耍赖不还的,与团委联合清收,或给社会人员清收,甚至可以考虑给残联清收,绝不能瞎在借款人手里,推动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要从完善考核机制、挖掘清收潜力入手,建立不良贷款清收盘活考核制度,结合各信用社实际情况下达清收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并将清收情况与业绩、工资绩效挂钩考核,适当提高清收在业务经营指标考核中的权重分值,进一步加大绩效挂钩力度,充分调动全员和社会清收的积极性,形成清收合力,促进工作开展。要建立工作业绩评价机制,把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工作作为信用社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主要指标,明确任期内不良贷款占比下降幅度,将任务完成情况与其收入挂钩,完不成下降目标的,进行约见谈话,实行诫免;对不良贷款清收进展缓慢的,要实行 “问责制”,增强信用社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感;凡是任期内不良贷款上升的,建议理事会一律罢免或解聘。

    (七)开展责任认定与免责。为进一步挖掘现有人员潜能,激发信贷人员工作主动性,解放生产力,要在摸清贷款底子、分清责任、保全资产的基础上,对以前年度的老贷款,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宽严适度、尽职免责”的原则,用发展的眼光去解决,把尽职管理情况作为实施“尽职免责、失职问责”考核评价机制的重要依据,捋清贷款责任,确定免责标准,合理设定免责率,实施尽职免责,限期清收处置,让大多数信贷人员从责任追究中解脱出来,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全身心地投入新的工作。对以后新形成的不良贷款严格按照一定比例的标准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新增贷款质量。对顶冒名、自贷、担保等违规贷款责任人,一律不予实施免责。贷款免责,免的是追究,并不是责任人不再承担贷款责任,对于免责的不良贷款,仍要明确原责任人为清收管理责任人,避免出现免责后贷款“无人收、无人管”现象。要制定免责贷款清收计划,出台考核办法,通过实施免责,达到促进清收的目的。对于超免责额度的贷款,给予一定宽限期,宽限期内,不得继续发放新增贷款,到期不能收回造成风险损失的,实行个人赔偿。要积极倡导以责任人买断债权的形式进行清收,加快处置步伐。

    (八)完善风险约束体系。要以审贷分离为核心,实行贷款风险度量化控制和审批权限的分级控制,对不同层次的贷款决策人员进行不同的权利约束;对不同岗位和不同职能部门进行不同的岗位职能约束;对调查、审批、决策、管理过程中按照不同的责任划分实行不同的责任约束,以制度的形式明确约定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各个岗位对一笔贷款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一旦贷款出现风险,要严格按照约定比例进行责任承担和赔偿,从根本上增强各岗位的责任意识,从而有效防范和规避信贷风险,建立信贷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

    (九)加强表外贷款管理。近几年,农村信用社通过央行票据置换、呆账核销、资产置换等方式,在表外科目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贷款,这部分贷款风险程度较高,且清收的难度越来越大。稍有松懈,极易形成损失。要将表外不良贷款视同表内贷款一同管理考核,划清结构,明确责任,分类处置,综合采取责任清收和激励清收等措施,加大清收力度;对确实难以收回的,通过打包处置加快实现处置退出。同时,要将表外不良责任人视同表内不良责任人一样严格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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