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中评2012年7月24日 A1叠02:A1叠02-评论 稿件来源:新闻晚报 作者:孙丹 □主持人 孙丹
[事件]换“马甲”换不来好印象 近日,湖南省新化县城管局悬赏2万元征集制服设计方案。要求中包括不能使用仿公安保安制服的颜色。新化县城管局解释此举原因,称缺少独有的制服,做了事情市民也不知道是城管所为,所以要求设计制服。 网友快评 对城管而言,其最大的问题不在于执法,而在于意识。故而,“温情执法”才是城管最好的“制服”。有这层“制服”在,城管的形象必会改善,其做好事,也才会有人相信。 (龙敏飞) 城管自身形象的改变,并不能通过一两件马甲就能实现,相反,如果城管文明执法,设身处地为城市建设付出辛劳,民众的口碑无疑是最好的“马甲”。 (林萧) 评中评 虽然统一制服的初衷是好的,但这可能成为新的质疑:是在作秀吗?因此,与其征集制服方案,不如征集管理方案,合理调节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关系,更新管理方式,如此才能扭转形象。 [事件]街头触电,公共安全亮红灯 7月21日,江苏泰兴12岁男孩楠楠上街时,手触到了人行道红绿灯信号杆,瞬间被击倒在地。目前医院已下达病危通知书。对此,交警部门表示,信号灯使用方是交警部门,但管理属住建局,而住建部门尚未就此事作出回应。 网友快评 男孩触电背后至少暴露两点不可忽视的问题:其一,负责日常检修与维护管理的部门,没有做好定期检查与维修;其二,类似的设施周围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以及隐患发现后的信息报告渠道。 (木须虫) 这一方面要求在公共设施建设上,设计需合理,材料须合格,安装得过硬。另一方面,在日常监管上,要分工明确,要制定相关责任追究制度,要安检有序。 (张兰军) 评中评 城市细节无小事,公共安全不分你我他。既然信号灯的使用方归交警部门,那么在出现问题后交警部门是否有上报、督促管理方整改完善?管理方也必须给人们明确答复,并及时在全市进行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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