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客:2012年7月24日十号飓风信号(英语:Hurricane Signal No. 10),一般市民俗称为十号风球,为香港最高级别的热带气旋警告信号,低一级为九号烈风或暴风增强信号。 十号飓风信号的发出一般表示台风的中心已相当接近或预料将会横过香港,气象部门天文台会判断其飓风圈大小、飓风风力能维持多久、台风路线是-否接近市区等等的因素去考虑是否发出此最高信号,因此纵使曾有不少台风近距离掠过香港,也只能发出九号甚至八号信号。一旦决定发出十号,时任天文台台长便需签署文件作实,香港自1917年创立此信号起至今只曾发出20次飓风信号。 历史香港的热带气旋警告源于1884年,最初的信号并没有数字之分,只以鼓形、倒三角形、圆形及三角形信号表示热带气旋在香港300哩以外/之内及香港所承受之烈风风向,一般于海港内悬挂台风信号向轮船示警。1917年开始以数字1至7号编排信号并首次增设烈风以上的风力警告,“7号已达或将达飓风信号”是当时最高的信号,亦即现今十号飓风信号的初型。1931年,7号信号改为“10号飓风抵步信号”,4年后正式改称十号飓风信号。十号信号的发出,表示香港的风力已经达到或将会达到飓风程度(即持续风速每小时118公里或以上)。飓风的范围,主要是在绕着风眼附近的环形地带(即眼壁或眼墙),因此发出十号飓风信号是需要一股台风级数的热带气旋,在近距离即香港西面或南面75公里内(西南面山峰较少)、香港东面50公里内或香港北面则需横过新界地区(香港东北面山势较高)内掠过,也就是一般所谓“正面吹袭”香港。 香港在亚洲东部的漫长海岸线上只是一个极其渺小的目标,纵使平均每年有16股台风在中国南海和北太平洋西部形成,香港自1946年至今,却只受到13股台风的正面吹袭。换句话说,每65个台风才有一个会引致香港发出十号飓风信号。1960年代初期,香港曾经多次悬挂十号飓风信号。1960年至1964年间平均每年一次,其中以1964年最特别,由于该年出现强烈拉尼娜现象,创下一年内2次十号风球的空前纪录。1960、1961年该两个台风的路线几乎一样,同样在南海中部形成,掠过香港、福建和东海,而且同样在日本本州南岸一带减弱。在这段忙碌的日子过后,十号飓风信号的出现频率减少至每3或4年一次。进入80及90年代,能正面吹袭香港的台风已大为减少,各只有一次,1999年袭港的约克与上次十号飓风信号相隔达16年,同时又是最后一次在户外以钢球悬挂的十号信号、以及历来发出时间最长之十号风球。 意义及注意事项风力现正或预料会达到飓风程度,持续风力达每小时118公里或以上,阵风更可能超过每小时220公里。这时应切勿外出,远离当风的门窗,以免被风中的碎片或杂物击中。锁紧屋内的门户,并确保小童安置在家中最不当风的地方。切勿触摸被风吹松的电缆,窗门如被风吹毁,应待情况安全时才修补。如不在家中,应立即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暂避,直至台风过后为止。切记当风眼正面掠过香港时,风势可能会静止一段时间,由数分钟至数小时不等,市民应保持戒备,因为当风眼过后,猛烈阵风可能会从另一个方向突然吹袭。如果所在地点安全,应继续留在原处,以防飓风随时再次来袭。 天文台发出十号信号后,台风中心可能非常接近甚至掠过香港市中心。当风眼经过香港上空时,风雨减弱,云层转薄,甚至出现短暂阳光,但切勿以为危机已过而有所松懈,因恶劣天气将于数分钟至数小时内重临。台风过后香港吹偏南风,风力及雨势可能比先前更强。受地型影响,台风中心掠过香港的位置将影响香港的风力。如台风中心在香港以南掠过,香港吹东至东南风,影响最大。相反如台风中心在香港以北掠过,香港吹北至西北风,风力受阻。 影响及市面情况十号飓风信号表示一股台风正面吹袭香港,因此市面运作已近乎停顿瘫痪,政府部门余下急症室及警署报案室继续对外开放,所有户外甚至室内公共活动需要暂停或取消,商店关门,除少量交通工具维持有限度服务(港铁地底路段及出租車)外,大部份路面公共交通停驶,海上、空中交通亦要全面取消。由于自发出八号烈风信号后,绝大部份雇员均可提早下班或不用上班,直至改发九号及十号信号后,街上行人开始绝迹,只有少量必须于恶劣天气下当值之公职人员(如警员)及一些热带气旋爱好者在街上,电视台或电台记者因职务关系需于市面当风的位置进行现场报道或采访,然而,无论是警员、消防员、救护员或记者在十号风球于户外工作期间也会戴上头盔及穿上雨衣、水靴以策安全,记者报道时若有需要更会身系绳索以防被大风吹倒。街上情况变得非常恶劣,巨浪拍岸、碎片杂物横飞、行人站立困难、街道严重水浸、树木可能随时倒塌伤及途人、山泥倾泻及山洪暴发风险大幅增加。 信号发出前后与八号烈风信号不同,十号飓风信号并无风向之分,发出前也不会有长时间的预警甚至不会提前宣布而直接由八号/九号改发十号信号。当飓风信号解除后,天文台会直接转发八号而非九号,此举增加了十号风球的悬挂时间及加快除下信号之流程,天文台将9号风球定名为“烈风或暴风增强”而非纯粹暴风信号便已证实这一点。十号飓风信号即表示台风的中心已非常接近香港,随着香港进入风眼附近的中心密云区,雨势将会增大,但碍于风力已达至极高水平,雨点大多数呈横向型吹过而非直落地面,一般市民只会觉得风大而不会感觉到特别大雨,在设立暴雨警告后首次的十号信号(约克)只同时发出红色暴雨警告而非黑雨警告便已证明这点,反之,影响香港风力较弱之热带气旋往往带来傍沱大雨(1999年8号风球森姆、2008年浣熊及2010年灿都的3号风球均需发出黑色暴雨警告)。 判断发出因素每当一个台风有机会数小时内正面吹袭香港时,天文台的预报中心便开始忙碌,天气预报员、新闻发布员与台长各自分工,不断用科学方法分析、对外发布和讨论台风形势。由于发出十号信号的最终决定权在台长手中,因此台长负责审视台风移动路径及速度、本地风力、气压等变化、卫星数据、雷达数据、风暴潮的预计幅度、大范围大气条件对台风的影响等等的因素,与及透过分析雷达同事的汇报,从而决定发出与否。另外,天文台亦不断引入现代化高科技协助预报天气,包括1999年落成的多普勒雷达,它较传统雷达更能准确测出台风中心风力及路径,对气象人员何时发出信号起了关键作用,尤其在约克改挂十号风球过程中功不可没,亦因此随后被天文台内部列入预报课程教材。 信号记录自1945年二次大战结束后,香港至今曾悬挂十号飓风信号14次,战前则有6次十号风球或同级警告之发出记录,而二战期间并无飓风记录,粗体台风表示澳门亦为该台风发出十号信号。最接近距离/风力时速及最高阵风以公里计算、瞬时最低气压以百帕斯卡表示、雨量则以毫米量度,数据均以天文台总部所录得为准。1979年荷贝及以前的十号风球采用夏令时间(即香港时间+1小时,本表已调至夏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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