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人民法院报公平原则补偿损失

 fenpiaopiao 2012-08-02
暴雨致墙塌砸倒父子 为公平判围墙主补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报讯 天降暴雨,父子等人在外排水除险,不料邻居围墙倒塌致父亡子伤。7月31日,依据公平原则,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邻居补偿受害人3万元。

  2010年7月18日夜,淅川县城遭遇强降雨。当晚11时40分,李合强见雨势猛,水往屋里涌,便和儿子李某、侄子一道到屋外排水。不料李合强父子被突然倒塌的张某家围墙砸倒,李合强被送往医院后发现已经死亡,儿子李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共支出11236.46元,农村合作医疗补助325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不应承担过错责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张某家围墙合乎一般建筑标准,在数十年一遇的暴雨中倒塌,实为不可抗力,张某对此并无过错。但事故发生与张某修建的围墙坍塌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基于公平原则,张某应对原告方予以适当补偿,具体数额以3万元为宜。

  法官释法:本案争议的主要焦点是被告没有过错,为何还要补偿原告3万元?本案承办法官说,本案判决结果是依据法律规定的公平原则作出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公平原则可以使双方当事人利益失去的平衡得以恢复,对受害方起到抚慰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平价值目标的实现。

  法官提醒:当前正值雨季,因暴雨导致的围墙倒塌、悬挂物坠落等人身伤害事故频频发生,应减少外出并提前做好加固围墙、固定悬挂物等防范措施,以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卢国伟 张长海)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