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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农村第8期
2012-08-03 | 阅:  转:  |  分享 
  
溆浦农村



第七期



中共溆浦县委农村工作部

溆浦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二0一二年七月七日

溆浦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治理耕地抛荒工作专项督查

情况通报



6月19日至7月2日,县政府组织政府办、农办、纪检监察、农业、财政、国土、经管、水利、农机、统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成立8个督查小组,对全县范围内特别是公路沿线乡村耕地抛荒治理情况连续开展两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段治理耕地抛荒工作开展情况

总体来说,各乡镇治理耕地抛荒部署早,机制活,措施硬,尤其是通过专项督查后,绝大部分乡镇又迅速集中人力、财力和精力,大举开展灭荒工作,效果较好。这次督查共发现抛荒面积528.7亩,较上年同期减少299.6亩,截止7月2日,已完成翻耕186.8亩,补种35.65亩。

一是未雨绸缪,部署超前。各乡镇高度重视耕地抛荒工作,把治理耕地抛荒与抓好农业生产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年初,大部分乡镇组织开展了多层次的中央一号文件学习贯彻会议,并通过电视台、公开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强农惠农政策,激励群众发展农业生产;在春耕备耕期间,组织开展耕地抛荒调查摸底,安排专人进行督促检查,做到早发现,早安排,早治理,全县耕地抛荒面积大幅下降,治理工作压力明显减轻。如沿溪、大华、温水、葛竹坪、横板桥等乡镇专门下发了耕地抛荒治理的指导性文件,出台了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措施;北斗溪、两丫坪、九溪江、观音阁等乡镇在春耕备耕期,建立耕地抛荒整治巡查制度,由主要领导带队进行定期巡查,对排查出的抛荒耕地,组织乡、村干部逐户上门宣讲政策,劝说督导,要求农户作出书面承诺,限期耕种到位。

二是责任明确,机制健全。大部分乡镇与各村都签订了治理耕地抛荒工作责任状,推行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治理工作责任制,并建立奖惩制度,严格考核兑现,较好地推动了耕地抛荒治理任务的落实。如水田庄乡对抛荒耕地登记造册,推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长年抛荒的列入黑名单,不再享受种粮政策补贴;两丫坪镇向每个村收取1000元治理耕地抛荒风险保证金,对辖区内出现集中连片抛荒1亩以上或零星抛荒累计2亩以上的,给予村支书、村主任党纪政纪处分并各罚200元,扣罚驻村干部年终资金600元;伏水湾乡要求各村将治理耕地抛荒列入村规民约之中,推行长效化管理。部分乡镇还想方设法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治理措施。如卢峰镇乡村两级投入治理专项工作经费5万余元,并对交办一次治理任务连续3次督查未完成的村支书就地免职;桥江镇专门安排治理抛荒经费3万元,组织镇村干部及抛荒户开展集中整治,累计完成抛荒地翻耕20.7万亩,占抛荒总面积的91%。

三是分类指导,措施得力。各乡镇针对不同抛荒对象,积极主动地采取干部帮扶、土地流转、政策引导以及落实技术措施等方式,大力推进耕地抛荒治理,效果较好。如岗东乡对劳力严重不足的16户农户,分别明确2-3名乡村干部帮种帮收,有效地杜绝了耕地抛荒;祖市殿镇上门动员松溪、荷叶等村有关农户,及时将近30亩的抛荒耕地以每年400斤谷/亩,流转给当地的绿叶生态农庄经营,实现了农户、农庄双赢;九溪江乡对复耕困难的农户每亩补助20元,对前进村1组7户全家外出户2.6亩烂泥田,政府筹资6000元进行整理,并安排村组干部和村民及时补种到位;思蒙、水东、龙王江、舒溶溪等乡镇,组织农技人员下村入户指导改种,及时完成了辖区内抛荒地的翻耕补种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对发展粮食生产、制止耕地抛荒工作不够重视,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普遍存在侥幸心理,有的认为本地的抛荒耕地主要集中在偏僻地区,不在公路和乡村道路沿线,上级不可能抽查得到。有的认为农民种不种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不方便管,存在畏难情绪。

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总体来说,山区乡镇干部、群众意识高,抛荒面积小,平原乡镇特别是城镇周边乡镇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治理抛荒工作行动慢,力度小,效果不佳。通过督查发现,岗东、善溪、两江、统溪河、木溪、大华、温水、葛竹坪、龙庄湾等山区乡镇治理耕地抛荒工作抓得实,公路沿线基本上看不到抛荒耕地;但谭家湾、江口、黄茅园、小横垅、桐木溪等抛荒面积较多,集中整治行动较慢,措施乏力,效果不够理想。此外,仲夏乡的粮食生产风险金至今没有缴纳。

三是水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耕地荒废恢复难度大。我县洪涝灾害频繁,当前农村水毁耕地面积较大,由于资金投入有限,恢复相当困难,农户只能任其荒抚,成为耕地抛荒治理的最大难点。如油洋乡庄坪龙村几年前水冲沙压的近20亩耕地,至今没有恢复到位,无法进行耕作;两丫坪镇凉水井村11亩烂泥田因锈水无法耕种,基本废弃。

四是补种措施落实不到位。少数乡镇治理耕地抛荒工作流于形式,有的乡镇对部分抛荒地实施简单的化学除草,有的乡镇对连片抛荒地进行集中突击翻耕后,仍然荒在那里。这种翻而不种、种而不管的现象,造成了更大的浪费,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五是治理任务十分艰巨。这次督查发现抛荒面积528.7亩,仍有341.9亩未翻耕,151.25亩翻耕后未补种。受督查范围所限,仅仅是公路沿线可看到的抛荒面积,实际抛荒面积应该比这个数要远远大得多,特别是偏僻的山垅里连片抛荒十分严重,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治理耕地抛荒工作放在巩固我县粮食主产县地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治理耕地抛荒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7月中旬将全面开展2012年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栏、等形式,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强农惠农政策, 截止日期:2012年7月2日单位:亩 乡镇 抛荒面积 翻耕面积 补种面积 乡镇 抛荒面积 翻耕面积 补种面积 江口 22.9 13.6 5.3 两江 小江口 13.5 4.9 2.1 善溪 思蒙 4.5 4.5 3.5 水东 3.5 3.5 洑水湾 3.5 3 1.2 桐木溪 230 26 观音阁 28 15 统溪河 均坪镇 7 4 小横垅 35 0.4 仲夏 4.5 1.5 龙王江 5 5 舒溶溪 1 1 陶金坪 2.1 木溪 0 两丫坪 12.1 1.1 1.1 低庄 15 15 中都 4.9 3.8 谭家湾 1.3 5 沿溪 0.15 0.15 水隘 17.5 10 九溪江 2.8 2.8 0.2 让家溪 6.3 3 北斗溪 3.45 0.25 0.25 大渭溪 龙潭 3.4 3.4 双井 1.3 1 0.8 葛竹坪 岩家垅 1.7 1.2 0.9 横板桥 5.2 5.2 祖市殿 1.2 1 1 温水 水田庄 1.2 1 0.8 大华 桥江 22.7 20.7 龙庄湾 油洋 20 黄茅园 10.5 0.1 新田 0.3 卢峰 37.2 29.7 22 岗东 全县合计 528.7 186.8 39.15



























































报:市委农村部、市农办、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及县委、县人大、

县政府、县政协领导

送: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新农村建设试点村

编审:李水明责任编辑:向长伟、黄建华邮箱:xpnb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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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黄建华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