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所在地区:江苏省如东县
采 购 单 位: 如东县人民医院
一、 项目要求
1、项目名称:医用氧供应。
2、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有国家规定的医用氧生产或销售资质,具备良好信誉,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生产资质。
(2)注册资本金:医用氧生产厂家注册资金≥ 5000 万元,低温液压氧储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 5000 万元;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其注册资金≥ 50 万元。
(3)资格材料要求:以A4纸打印、复印。
(4)为保证项目质量和安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递交资格预审材料要求:
接受邀请参加谈判的单位须在2012年8月4日10点之前递交以下资料:
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年检情况)、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随带原件供审核),主要产品合法代理证明(原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医用制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年检情况)、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医用氧资质、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药品注册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主要设备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含年检情况)、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内产品,需提供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2004/ISO14001:2004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设备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代理证明原件及进口产品报关单原件和产品的各项认证证书复印件。
4、安装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与安装相关的相应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
5、与本次邀请招标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原单位公章(红章)。
三、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1、只有通过资格预审查的单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到 2012年8月7日16时止。
3、领取地点:如东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
4、领取方式:采取纸质或电子文件方式。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方法:
2012年8月10日15时,如东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确定中标人原则:采购方(招标委员会)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满足技术和质量及服务要求、医用氧气综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对本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在2012年8月8日前告知采购方,过期视为无异议。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范存祥 联系电话:0513-84118715
喻 建 联系电话:0513-84118714
联系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2号 邮政编码:226400
如东县人民医院
2012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