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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王蒙不懂职业道德

 浪潮之巅 2012-08-06
郭敬明成为中国作协会员,因其有抄袭剽窃前科,引起很多人的质疑。著名作家王蒙先生说:作家不是道德楷模。他用这句话为自己推荐郭敬明加入中国作协的行为辩护,也为郭敬明能否成为中国作协会员辩护。王蒙先生的这个辩护词,也遭到社会的广泛议论。

王蒙先生的这句话,有一半是对的,作家的确不是道德楷模。当今社会,作家圈子乌烟瘴气、龌龊恶心的事情多了去了,很少再有作家主动肩负“教化人民”的自觉责任。作家好多都在暗中琢磨、较劲,看自己何时能够登上“中国作家富豪榜”。金钱、地位和名誉已经将作家的道德面纱彻底撕掉。如果有谁还在坚持“教育人民”的沉重追求,民众也不一定买他的帐。从这个意义上说,王蒙宣称“作家不是道德楷模”,还真说中了中国作家圈的时弊。

但是,王蒙先生的这句话,还有一半是错的。“作家不是道德楷模”,其实说的是,作家不是“公共道德”的楷模。但是,作家如果是从事一种职业,他必须是“职业道德”的楷模。士兵可以不听父母的话,但不能不听上级的命令;医生可以不管街头打架流血,但必须要抢救送入医院的病人;火车驾驶员可以约会迟到,但驾驶火车的时候必须遵守时间;作家可以男盗女娼,但绝不可以剽窃。这就是公共道德与职业道德的区别。

现代社会公共道德已经奄奄一息,为了维持各行各业的健康发展,人们把道德分开。公共道德可以任其衰败,职业道德却必须坚持。这个现象是好是坏,那是另一个话题。但是,公共道德崩塌的时候,如果连职业道德也没有了,这个社会就真可以叫做黑社会了。悲哀的是,连黑社会都要讲一点江湖上的“职业道德”,中国的作家居然可以连职业道德都不要!

不懂职业道德可以教,可以列出条文,挂在墙上;没有职业道德,可以协商讨论,出台职业规范。最可怕的是,明明知道有职业道德的存在,偏偏视若无物。如此下去,是否意味着中国的每一位作家都可以为自己的剽窃找到现实最充分的借口!难道王蒙先生的这番言论是在为每一位中国作家公开剽窃制造社会舆论准备?
公共道德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要求,法律是外部强加的暴力。职业道德介于公共道德与法律之间。公共道德由于具有太广泛的普遍性,其准则和遵照执行的难度,对于有些人确实有点大。职业道德大大削弱了公共道德的普遍性,它只在某一个领域,要求从事该领域的人,遵守最起码的行业内部准则。如果说公共道德的存在是为了人,那么职业道德的存在更多是为了特指的行业生存。公共道德如果不存在,行业还可以存在;职业道德如果不存在,行业也将死亡。
在公共道德普遍消失的时候,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某种意义上也是行业从业人员以正常人面目在社会生存下去的最后道德底线。没有公共道德的作家,受伤的是他自己,可以算是一个有缺陷的人;没有职业道德的“作家”,受伤的是整个行业,他就没有在本行业生存的权利。没有公共道德的作家最多被舆论谴责一下;没有职业道德的作家,应该成为行业清除的对象。因为,职业道德是公共道德与法律之间的一道门槛,跨过了它,下一步就是犯罪。法律就是以暴力的形式,在一切道德都失效的时候,建筑起来的最后的悬崖。
如果中国作协和中国作家不需要职业道德,那么群众也将不再需要这个行业。因为,这个行业正在成为培养“罪犯”的温床,这个行业即将成为“罪犯”的大本营。不需要职业道德的中国作协,等于是拒绝最后的生命抢救,它已经在为自己寻找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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