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比赛规则没改变以前每局的记分标准是21分制,一人发5球,之后焕发,赢球者加1分,先达到21分的为胜者,当20比20平局时,没人发1球,自至一方比另一方多2分,才为胜利者。
回合出现下列情况应判重发球::
1如果发球员发出的球,在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时,触及球网装置,此后成为合法发球或被接发球员或其同伴阻挡。
.2如果接发球员或同伴未准备好时,球己发出:而且接发球员或其同伴均没有企图击球。
.3由于发生了运动员无法控制的干扰,而使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合法还击或遵守规则。
.4裁判员或副裁判员暂停比赛。
.5在双打时,运动员错发,错接。
除被判重发球的回合,下列情况运动员得一分:
1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
.2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还击;
.3运动员在发球或还击后,对方运动员在击球前,球触及了除球网装置以外的任何东西;
.4对方击球后,该球越过本方端线而没有触及本方台区;
.5对方阻挡;
.6对方连击;
.7对方用不符合1.4.3条款的拍面击球;
.8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戴的任何东西使球台移动;
.9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戴的任何东西触及球网装置;
10对方运动员不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
.11双打时,对方运动员击球次序错误;
12执行轮换发球法时,接发球运动员或其双打同伴,包括接发球一击,完成了13次合法还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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