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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治安队员夜拦逛街者逼办居住证 交15元方可离开

 乱云飞舞 2012-08-09

■事发地点清湖头社区警务室。

●事发东莞塘厦镇清湖头社区,据反映近百人交15元后获准离开

●治保主任冯效安承认确有其事,但只是“宣传办居住证的好处”

■新快报记者朱烁然实习生黄杰文/图

就发生在清湖头社区的夜晚拦截逛街者要求办理居住证一事,东莞塘厦公安分局昨日表示,涉事社区在工作方式上存在问题,已责令其立即改正。

在街上闲逛,突然被人拦下检查居住证,没证就一律带走并交钱办证。8月6日晚,东莞塘厦镇清湖头社区的近百名新莞人,就这样被带到社区治安队,直到“办完”居住证才陆续获准离开。

逛街被拉到警务室

新莞人阿唐(化名)在东莞打拼已十年,数月前进入塘厦一家加工厂打工。据他回忆,8月6日晚8时30分许,他与几名工友下班后出门逛街。“后来我自己走到盛泰酒店那边,就被六七个人拦住,说要检查居住证。”阿唐表示,对方统一穿着迷彩服,还配有对讲机,要求他双手抱头蹲在地上。“当时路边已经蹲了十多个人了,有人想跑也被拉了回来。”阿唐说。

不久,两辆五十铃货车开来,阿唐等人被带上货车后箱。当车门再次打开时,阿唐他们已经被带到清湖头社区警务室,这里也是社区治保队的所在地。“整个警务室大厅里面都站满了,有近百号人,都是没有办居住证的新莞人。”阿唐说。

交了15元就可离开

“我们被关在大厅里不准走,先拿身份证登记个人信息,再给15块钱拍照(用于办理居住证)。”同样被带到清湖头警务室的新莞人小林(化名)说,因为怕引起冲突被打,大多数人都老老实实地交钱拍照了事。“有些人没带身份证,随便写了一个号码和地址也没事,只要交钱就能走。”小林愤愤不平地表示,他有朋友曾在现场用手机拍照,被发现后不但手机内容被清空,人也被带到2楼一个小房间里,“直到他答应交钱才被放下来”。

直到当晚10时许,阿唐等人才陆续获准离开。阿唐称,他向在场工作人员索要15元费用对应的收据时,对方称费用是照相馆收取的,票据应该由收款方提供,但“具体是哪个照相馆,在哪个位置也不说,只让我8月20日之后到居委会来领证”。

回应

★清湖头社区治保主任冯效安

确有其事但非强拉到警务室

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联系上清湖头社区治保主任冯效安,他承认此事确有发生,但并非报料人所称“强行拉到警务室办证”,而是请他们配合工作。“让他们到治安队登记一下,给他们宣传教育一下办居住证的好处。”冯效安称,所收的15元是照相馆所收取的证件照费用,但他并未透露该照相馆的具体名字和地址。

★塘厦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

当晚行动派出所民警未参与

塘厦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昨日也回应称,清湖头社区相关部门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就把新莞人叫到治安队要求办理居住证,工作方式方法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该负责人介绍,当晚执行此事的系清湖头社区治安队员及户籍管理人员,派出所民警并未参与,登记并办理居住证的新莞人则有76名。“有群众反映这个情况后,我们已及时介入此事,责令该社区进行整改。”

观点

治安队员没有执法权

针对此事,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王欣亮律师表示,居住证是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进行统计和管理的凭证,流动人口在暂住地进行大宗物品买卖、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服务时,需要出示居住证。在此事件中,治安队并没有执法权,强行控制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做法不甚合理,并有非法侵害人身自由的嫌疑。

王欣亮介绍,按照相关规定,长期在暂住地工作生活的流动人口须办理居住证,治安队员应当以宣传办理居住证的必要性和好处为途径,而不是强制扣留办理,如有暴力执法构成流动人员受伤的,可以向其上级公安部门投诉解决。(来源:新快报)

(报料人:佚名奖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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