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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100%收获,需200%努力——我三次写前前前Boss

 冬天云的窝 2012-08-09
2012-05-16 09:39:28
第一篇:写一下boss (此文于2007-01-29 02:06:57原发于新浪博客,是我第一次写boss)
 
文/古尔浪洼
 
  下午陪boss聊了半天天。晚上回来,突然想写写他。
 
  我很佩服他的精力。大前天我们纵横三地,看了三家厂。前天我们同样纵横三地,见了一个新加坡人、一个印度人、几个马来西亚人、一个美国人、两个日本人,外加一堆香港人。而且都是一些公司的老总和总裁。他最近出了车祸,右手受伤治疗了10周,精神状态不太好,吃饭拿筷子都有些困难,但每天还基本上从早上7点干到凌晨1、2点。在他没有受伤时,更猛,曾经有一个星期,我们每天早上6点半出发,晚上12点多才回。他来中国,永远都是这样忙碌的,从没见他有一天休息过(相信去其它国家也差不多)。真怀疑他是特殊材料制成的。
 
  Boss是个天才的生意人,聪明,博学,敏感,果断,勤奋,眼光犀利,视野宽远。30个人的公司,生意做到10多个国家,在9个国家有office。一年几个亿的生意,没有一个业务员,全靠自己当“空中飞人”搞掂。
 
  我佩服的人不是很多,他更是那不多中的唯一。每次跟他谈话,或者一起出去,必有很多收获。但同时,也觉得颇受打击。说老实话,把自己丢到人堆里,还觉得自己多少是个人物。但跟他比,差距太大。偶尔,难免犯一下嘀咕:NND,这怎么能跟住他的脚步?所以,有时候有想撤了的感觉。
 
  他的观念很前卫,也很古怪,跟我接触过的任何人都不像。我第一次去马来西亚受训,他就没有安排任何工作,随便自己找事儿做。每次到工作正酣的时候,他就来叫,跟他下去,到咖啡厅喝咖啡聊天,天南海北乱侃,一侃一两个小时。
 
  他喜欢整一些花花草草。只要在公司,每天都看到他剪花修树。永远把它们照顾的光光鲜鲜的,从来看不到花草有叶枯的时候。他还喜欢小玩意儿,所以office有个很大的橱柜,摆他从全世界各地买回来的东西,琳琅满目。而且,从来都是他亲自摆的,从不假手别人。
 
  每天早上,他都是亲自擦桌子(有时候,厕所脏了,他会自己动手洗厕所)。他擦完自己的桌子,若发现office里其他人的桌子脏的话,还会跑去帮着擦。虽然他从不在这方面批评人,但office里的员工很注意,也很主动,唯恐被他擦桌子。
 
  诺大个办公室,他也从不规定搞卫生值日之类。每天早上,都是他老婆来扫地、倒垃圾(他老婆是财务经理)。他老婆也很忙,每天是跑着来上班,跑着下班,还要送小孩上学、放学,还给小孩做饭。虽然他们家很有钱,可是竟然不请保姆。只要小孩不上学的时候,就带到office里,他们工作,两个小孩乖乖坐在会议室里。当office里的人都下班的时候,他小孩去敲门,还要说:“May I come in?”得不到允许,还要回会议室静坐。得到允许,便可进去了。一旦小孩被准许进去,就意味可以玩了,里面笑声打闹声不断,一家人非常开心。
 
  一个月,他大半在全世界飞。但举凡家里过节、家人亲戚过生日什么的,他无论是在地球的哪个地方飞,都回回来参加。他自己就曾自豪地跟我说过,很多人赚钱时无法陪家人,他说他对家人、亲戚永远照顾的很好。
 
  我在马来西亚那会儿,正是榴莲熟时。周日,他开车特意来接我,跟他们全家人一起,去很远的山里找上等的榴莲吃。自己吃过还不算,他买很多“林凤娇”(最好的榴莲品种之一)回去。我问他这么多送谁?他说,他住的隔壁,有个老人,儿女一年半载才回来看一次,孤孤单单的。前几日老人跟他说,想吃“林凤娇”,但又感慨自己老了,无法去山里买,所以他买多些送老人。
 
  我也去过他家。成功男人,一般似乎都大男子主义。但他不是。他一回家,便开始拖地,冲洗阳台,给鱼喂食,削苹果,倒垃圾。他老婆则是抓紧时间做饭。小孩的饭,他老婆一定要亲自动手做。小孩吃完饭,她老婆送小孩去补习华文(我去的时候,他们的小孩正在学《弟子规》),而后我们再一起出去吃海鲜。吃完,再去接小孩回家。
 
  他们的小孩非常健康。大女儿胖乎乎的,什么东西都能吃。我们出去玩,在街边摊要个一马币的小吃,她就呼呼全吃了,一点都不挑食。小儿子很阳光,永远笑声不断。两个小孩都很懂礼貌,从无骄横和富家孩子的惯养。
 
  总之,他的身上,他的家庭,他的风格,都很特别……
 
  小媳妇也曾经跟他聊过,后来跟我说:“我不知道他能不能干,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只要把他放在人群里,你一眼就能分辨出来,他与众不同,很特别。”
 
  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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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想100%收获,需200%努力 (此文于2007-06-19 18:49:18原发于新浪博客)

  这不是我的原话,是Boss说的。
  
  我曾经写过一次Boss,在一月。
  
  那时候,我正徘徊在走与留的边缘。
  
  之后,我在他的极力劝说下,留了下来。
  
  是的,他的才华和能力我很欣赏,但他却不是我想留下追随的老板。这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也是一种奇怪的想法。
  
  晚上,我们两人去沐足的路上,他问我:“你给我的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我说:“好消息。”
  
  他说:“你轻易不讲,一讲就是大事。”
  
  我笑说:“对你,只能讲大事。小事,太浪费你时间了。”
  
  沐足时,他纵论古今,谈笑风生,沐足阁的老板听得如痴如醉。这就是他的本事。他总能在见一面的情况下,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甚至,有个女孩子,一年前见过他一次,跳槽后,这里再次见他,还记得。我问她为啥还记那么牢?女孩讲:“他太特别了。”
  
  是的,他很特别。
  
  他爱说:“还好吗?”久而久之,也变成了我的口头禅。我甚至给小媳妇打电话,开口便是:“金融界的朋友(她炒股,戏称进入金融界了,所以我就一直这样叫),还好吗?”结果,前几天,她找我老板,张口也是:“嗨,Alfred,还好吗?”弄得他一愣。
  
  他去酒店,喜欢跟服务生开玩笑。他很幽默,所以很讨人喜欢。很多服务生,总喜欢围绕在他周围。我问他,为何这样喜欢开玩笑?他的回答是:“一定要一次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如果下次我在这里招待客户,客户看到这么多人围着我们服务,一定会觉得我是个很受欢迎的人。那么,我的生意成功的机会会大大增加”
  
  他打电话,总会先开个玩笑。我问他,为何如此?他答:“一接通电话就讲事情,会很僵硬。开个玩笑,对方的心情就会放松一下。再讲,对方就很容易接受了。”
  
  他打完电话,会反复讲:“拜拜,拜拜,拜拜,拜拜……”直到挂掉。我没问他为什么,但觉得很独特。
  
  他是空中飞人,差不多每天都在世界各地飞。我平均一个月才能见到他一次。但是,我的每个Email,都见到他回。有的回信,会有非常精辟的建议。有的,只是简单的Thanks。他从不会让我们去追问收到我们的Email了没有。如果真的连Thanks都没有收到,那一定是我们发错地址了,或者没有发出去。
  
  很重要的事情,需要他确认,他会立即打电话来。无论他在哪个国家。
  
  在很长时间里,我曾经计算过,他休息的时间,大约只有四五个小时。白天我们在office的时候,他在天上飞,或在陪客户。我们进入梦乡的时候,他在回Email。早晨,我打开电脑的时候,他往往已经在线上工作了。所以,我们(我和我马来西亚的同事)都称他是绝版的Alfred。
  
  他走到哪里,哪里的人认识他。甚至他沐足阁的老板听说他要过来,都亲自在门口等。
  
  沐完足,服务人员退走,我们开始正式谈话。
  
  他说:“告诉我,什么重大消息。”
  
  我回答:“我要离开。”
  
  他问:“确定了?”
  
  我答:“是的。”
  
  而后,我们谈论离开的日期。
  
  他讲了很多率直而让人听了难受的话,但坦白而言,我觉得都算得上是忠言。最后,他特别讲:“如果你想成功,你一定要多付出。如果你想比别人多收获,仅仅干100%是不够的,一定要干到100%以上。如果你永远想收获100%,那么,一定要做到200%。我一直都是这样做的。”
  
  我很感激他这样讲。我会记住这句话。从现在起,我会将之付诸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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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待续(还没写呢,等俺得空,把最新季写出来)

前前前boss的风格和效率依旧。我今天早上5点多将这两篇旧文发给他看。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这些文字。9点钟,我便收到了他的回信和读后感,现将他的email复制如下,给那些总是跟前boss处不好的童鞋和想跟前boss保持良好关系的童鞋们一观:

Hi 发文

Thanks for the record of our past experiences and memories. I am impressed
and touched by your details and observations plus your
feeling towards me.

This is my best gift, and there is nothing more valuable than your message
and thoughts about myself or my family and company.

I hope you have every success as a writer, and future factory management
team, as well as your future education to further compliment
your life experiences.

You have a good pair of eye to see things in details and a good pair of hand
to write them and remember them.

Regards, Alfred

(这两篇是2007年写的旧文。前晚我跟这位我的前前前老板在深圳见面,一起聊了很久,也自然聊到了当年我的去职,以及他当时的种种想法,使得我又生感慨,我打算先贴上这两篇,当我写boss的前二季,得空,我将写出最新的第三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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