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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谁可以担保真相,杨朝邦局长你说呢?

 窗前有树905 2012-08-11

  2011年5月,云南巧家公安局长杨朝邦曾表示以前途担保案件为赵登用所为。8月7日,云南昭通警方称此前被认定为嫌犯的赵登用是爆炸案的受害者,警方就此道歉。8月8日,巧家公安局和宣传部均表示,杨朝邦“依然是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潇湘晨报》8月9日)

  一年前信誓旦旦地以局长职务和个人前程担保,一年后却在事实面前闭口噤声,依然稳坐局长之位,恐怕只能说明他的自信并非空穴来风——保得住要保,保不住也不怕,起码自己的位子是稳的,不必付出什么代价。

  公权机构的公信力与每一位公职人员的言行息息相关,如果承诺都不必兑现,公众必然感觉受到愚弄,反过来也会伤害上层组织的公信力。诚然,是人就会犯错,有错必纠的勇气也值得肯定,但即使不为自己当初的武断兑现诺言,起码也应该向当事人和公众表示自己的歉意,进而给出一个诚恳的解释。

  公安局作为一个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机构,其负责人的态度必然会直接影响到办案民警。如果在案件刚有突破口时就如此信誓旦旦地确认凶手,难免会给下属以错觉和压力,进而可能放过更有价值的线索,将案件的侦办指向歧途。因此,公安局长的担保不应被轻描淡写地遗忘,对其可能带来的贻害需要充分反思。

  常识告诉我们,赵登用作为一个“与拆迁没关系”的人,说他的作案动机是“报复社会”,证据是QQ聊天记录及日记上的“愤世言论”,这样的“证据”罗列是缺乏说服力的,很难构成一个具有信服力的证据链条。

  众所周知,即使公安局认为铁证如山,在法院宣判之前,他们心中的凶手也只能被成为嫌疑人,而不是罪犯。从终极意义上来说,真相永远是模糊的,永远需要敬畏,太多的冤假错案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时间有时会推翻之前的判断。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存疑、慎重对待,尽最大可能去还原真相,而不是在媒体面前拍胸脯、打包票。这理应是个常识,但公安局长的表现只能说明它并未深入人心,所以真正可怕的不是局长食言后不必担责,而是公安机关那种拒绝质疑、信心满满的态度,长此以往,将受害者当做嫌疑人的悲剧就可能还会发生。

  面对质疑,真心释疑,真相就在你推我往的过程中被层层剥开,同时还要经受时间的检验。真正的“铁案”应当是这样的,而不是靠铁嘴钢牙可以一口咬定的,既然现在已经改正了错误,局长何不出来勇敢地认个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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