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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基本知识

 军休强军路 2012-08-11
精神病基本知识
作者:管理员 发布:2010年12月23日 浏览次数: 482

            

一、什么是精神病?
  精神病是由于人体大脑技能的紊乱,而导致患者在感知、思维、情感和行为等方面出现异常。常见的精神病有多种类型,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等。不同类型的精神并具有不同的临床表现,治疗方法也各不相同。

  精神病多在青壮年时期发病,有的间歇发作,有的持续进展,并且逐渐趋于慢性化,复发率高、致残率高,如不积极治疗,可出现精神衰退和人格改变,不能适应社会生活,难以完成对家庭和社会应担负的责任。但是,如果早期发现、及时治疗,患者也可以完全痊愈疾病,正常地生活、学习和工作。

二、为什么会得精神病?
  由于人的正常精神活动的机理还不清楚,因而精神病的病因问题至今未能得到根本解决。尽管如此,大量的研究已经积累了许多有用的资料,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线索。其中,遗传因素起了重要作用。以精神分裂症为例,患者亲属中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显著高于普通人群,而且血缘关系越近,患病率越高。当然,精神分裂症只是具有遗传倾向,并不是肯定遗传。是否发病还要受环境因素、心理因素等多种影响。

  另外,很多人认为,“得精神病的人都是受了刺激”,这种印象是受小说、电影等文学作品的渲染和加强,却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例如,战争会给人带来巨大的精神刺激,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精神分裂症的发病率并没有明显增加。还有研究显示,只有少数患者发病前受到过强烈的精神刺激。所以,多数专家认为,精神刺激与精神病并不是直接的因果关系,它可能只是促使有些患者发病的诱发因素之一。

    再者,精神病的发生与患者的病前性格有很大关系。有研究表明,50~60%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病前具有孤僻、内向、敏感多疑、好幻想,胆小怕羞、思维缺乏逻辑性等性格特征,因此有人把这些性格特征称作“分裂型人格”,这是发生精神分裂症的重要内在因素。具有上述性格缺陷的人不仅容易患病,治疗起来也相对比较困难,痊愈之后复发的危险性也比较大。由此可以看出,培养青少年活泼、开朗、坚强的性格对预防精神病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

三、影响精神分裂症结局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精神分裂症结局的因素很多,现总结出十大预后不良的因素:

1.       有家族遗传史者。

2.       起病年龄早者(16岁以前起病者,特别是儿童精神分裂症患者)。

3.       隐袭起病、进展缓慢者。

4.       起病前无明确精神刺激者。

请注意:3、4两点同一般人理解的,刺激越大、起病越急,病情就越重的印象正好相反。

5.       病前性格有缺陷者。

6.       持续病程过长(一般在五年以上)。

7.       发现较晚,或治疗不及时者。

8.       药物治疗效果不佳者。

9.       在精神分裂症分型中属于单纯型者。

10.    缺乏家庭和社会支持者。

四、精神分裂症患者能结婚、生孩子吗?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需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法律方面,二是人情方面。

    法律方面,婚姻法只规定精神病人在发病期内不能婚育,对于其它状态下的婚育问题则没有硬性规定。而判断患者不在发病期的依据,是精神科医生出具的“临床痊愈”证明。

    相比之下,人情方面该考虑的问题要复杂得多。婚姻能使患者享受到规律的家庭生活,得到更多的照顾,减少自卑心理,有机会与外界多交往。更重要的是,患者如能在配偶的陪伴和督促下,严格遵医嘱就诊和服药,就会大大减少病情复发的危险性——此为利;婚姻必然要伴随家庭矛盾,如果婚后“内战”不断,势必给患者带来更多的精神刺激,不利于病情的康复——此为弊。因此,精神病患者在考虑婚姻问题时,一定要权衡利弊。

    精神病人也是人,他们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因此,没有理由禁止他们结婚。但是,在决定患者的婚姻大事之前,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要明确,是在寻找幸福,还是在寻找照顾者?对婚姻的期望值,直接影响患者对婚姻的满意度。

2.       患者与他人长期交往的能力如何?这是夫妻长年厮守、和平共处的前提。

3.       患者能否承担家庭的责任。

4.       婚姻毕竟是两个人的事,精神病人的配偶付出的要比普通人多得多,对方愿不愿、能不能承担这份责任?

5.       一定要在病情稳定2年之后,再决定婚姻事宜,发作过于频繁的精神病患者不宜结婚。

6.       不要在婚前隐瞒病情,这会给婚后的生活埋下巨大的祸根。

7.       家属要随时指导患者正确看待婚姻生活,提高患者分析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

    总之,婚姻大事,非同儿戏,一定要谨慎从事,处理得好,患者和家庭都受益;处理不好,则会加重病情,全家不安。

    最后提醒一句,精神病患者要长期维持服药,而药物的副作用之一是出现性功能障碍,男性表现为阳痿、早泄、射精不能等,女性表现为月经不调、性冷淡等,请患者的配偶予以理解。这些副作用都是可逆的,在病情稳定、减药之后可以好转。

至于生育问题,尽管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精神病人生孩子,但医生的建议是:最好不生。虽然有了孩子可以增添家庭的欢乐气氛,但对于精神病人而言,更多的是给他们增添负担,精神病人普遍难以胜任这繁重的家务劳动,这是其一。

前面已经讲到,精神病具有明显的遗传倾向。据调查,单亲患精神分裂症者,其子女患病的机率约为10-20%,而双亲均患精神分裂症者,其子女的患病机率高达50%。因此,从优生学的角度来看,也不宜生育,这是其二。

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怪异思维和行为,甚至会直接攻击家属和子女,为安全起见不宜生育,这是其三。

怀胎、分娩的过程对患者的生理、心理均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并且怀孕、哺乳期内不宜服用任何药物,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而一旦停用抗精神病药,病情又可能复发,这是其四。

    综上所述,精神病患者结婚要慎重,生育要尽量避免。

五、精神病人杀人不偿命吗?   
    人们普遍有一种印象,“精神病人打人不犯法,杀人不偿命”。这是因为人们总是觉得精神病人“糊涂”,不能正常地思考,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其实,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首先,要看病种。只有重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郁症等)患者才有可能不负法律责任,而一些轻性精神障碍(如人格障碍、神经症等)患者,一般是要完全承担法律责任的。其次,要看病期。患者如果在病情较轻、或是在恢复期里触犯了法律,就要像正常人一样伏法认罪。只有在患者确实不能辨认周围环境、完全不能客观评价周围事物的情况下,患者才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用专业术语来说,就是患者是否具有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精神病人只要涉及到法律问题,一般就需要鉴定其责任能力或行为能力,这项工作是由从事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专家们完成的。

六、精神病有哪些表现?   
    精神病的症状极其复杂多样,其主要表现包括幻觉、妄想、思维联想障碍、情感障碍和意志行为障碍等。现分述如下:

1.       幻觉

幻觉是一种虚幻的知觉,是在客观现实中不存在某种事物的情况下,患者却感知到它的存在。比如,在周围没有人的情况下,凭空听到声音;闻到别人闻不到的特殊气味等。有的患者凭空听到一个或多个人在评论他的思想和行为(评论性幻听),或者听到幻听直接命令他做事(命令性幻听)。这些症状常常带有危险性。患者可能在幻听的支配下伤人、自伤或出走。由于幻听中出现的声音与患者在现实中听到的声音同样真切和生动,患者难辨真伪,对其指令绝对服从,家属对此往往防不胜防。因此,最好是送患者住院治疗,以免出现意外。

2.       妄想

    妄想是一种思维内容障碍,虽明显地歪曲事实,甚至荒谬离奇,患者对此却坚信不疑,无法说服。常见的妄想有:

    关系妄想——把周围发生的与他无关的现象,都看作与他有关。

    被害妄想——无根据地坚信某些人或某个集团对他进行攻击、陷害,如饭里放毒、跟踪监视等。

    夸大妄想——毫无根据地夸大自己的能力、地位、财富等。如,一位初中文化的待业青年坚信自己能当国家主席。

    非血统妄想——无端认为自己的父母不是亲生的。此妄想在与夸大妄想共存时,患者就会推断说,自己的父母是某位名人或富翁。

    钟情妄想——在缺乏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坚信某位异性(可能只是萍水相逢,甚至从未谋面)爱着他。

    嫉妒妄想——根据别人不可理解的理由,在没有确凿证据的基础上,坚信配偶有外遇。

    影响妄想——患者认为自己的精神活动受到外力的干扰、控制,并往往将其解释为某种仪器或先进的科技手段(如电子计算机、激光、电波等)的影响;

    被洞悉感,又称内心被揭露感——患者感到自己心里想的事没有说出来,别人就都能知道。

3.       思维联想障碍

思维松弛,又称思维散漫——思维缺乏明确的主题,使人感到言语令人难以理解,不知所云。

    思维贫乏——思维内容空洞无物,概念和词汇贫乏。表现为主动言语减少,被动谈话时只能使用“是”、“不是”、“不知道”、“没什么”等简单的词或词组。

    思维奔逸——思维联想过程加快,讲话滔滔不绝,过分热情。此症状常见于躁狂状态。

    被控制体验——是最具精神分裂症特征的症状之一。患者感到思维不属于自己,也不受自己支配,而是由外力来控制自己的大脑。

4.       情感障碍

    正常人的情感具有稳定性、深刻性,以及内心体验同外在表现、同周围环境之间的协调性。精神病患者在情感方面的障碍可表现为:

    情感倒错——指情感活动与思维内容不协调,如体验到悲伤,表情上却是微笑。

    情感淡漠——患者对周围的任何刺激均缺乏相应的情感反应,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视若无睹,内心体验极为贫乏,面部表情冷漠呆板,与环境失去了情感上的联系。

自笑——缺乏内心体验、并且与环境无关的自己发笑。有时患者解释说是“想到高兴的事了”,但内心体验单调刻板,面部表情给人以呆傻、愚蠢的感觉,难以引起他人的共鸣。

还有的患者表现为持续的、与现实不符的情感高涨或者低落,还有的因为微不足道的小事大发脾气或者伤心哭泣。

5.       意志行为障碍

    意志是指一个人的内在驱动力,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付出努力的过程。精神分裂症患者可在思维贫乏、情感淡漠的同时,出现意志缺乏,即对学习、工作,甚至日常生活都没有主动要求,多独处、孤僻、行为退缩。有的患者吃一些不能吃的东西,如吃肥皂、果皮,喝脏水等(意向倒错)。有的患者表现为行为的杂乱无章,幼稚愚蠢(青春性兴奋)。也有些患者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不语不动(木僵)。

七、患者为什么不承认自己有病? 
    不承认自己有病是绝大多数精神病人的共同特点。精神病人对自身精神状态的认识能力叫做自知力,又称内省力。它是判断病情好坏、程度轻重的一个重要标志,请家属务必加以重视。

自知力随病情的轻重而变化,这种变化包括三个阶段:

    起病早期,有些患者尚能认识到自己的精神状态同以前不一样了,会感到奇怪,有的患者也可能来医院看病。此时,病情还比较轻,治疗也比较容易,但也不能因此就放松警惕,认为患者具有自知力,就不是重性精神病,而耽误了治疗。发现了精神状态有变化,还是要尽早来医院咨询。

    到病情发展严重时,患者便完全不承认有病,坚决拒绝就诊服药。此时,家属便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又想抓紧给患者治疗,却又说服不了患者。对此,一般采用的方法是:一劝、二骗、三强制。劝说的效果甚微,可以找个其它的借口诱骗患者来医院,再请医务人员帮助。若实在不行,就只好强迫患者住院了。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请家属切记:如果肯定患者处于精神病状态,唯一的、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使患者尽快接受精神药物治疗。此时,态度一定要坚决,要不惜代价,切不可瞻前顾后,疑虑重重,否则患者的病情就会愈演愈烈、不可收拾。

    经过急性期治疗,精神症状一般都能得到控制。在疾病的恢复期,自知力开始缓慢恢复,恢复的进程一般为:对病态思维从坚信到怀疑,再到承认自己的想法不符合事实,最后才认识到这是精神病的表现,需要治疗。也只有到了这一步,患者的自知力才算是完整。

自知力的恢复与精神症状的消失有时可以不同步。多数患者是症状消失在先,自知力恢复在后,但也有少数患者,特别是有些病程较长的患者,他们能够意识到精神症状的出现,甚至可以不受症状的影响,正常地生活和工作。比如,有的患者存在顽固性幻听,长期听到耳边有声音同他讲话。渐渐地,患者适应了这种声音,并且学会了如何区分什么是虚幻的声音,什么是现实存在的声音,意识到了这是一种精神病的表现,因而在接受治疗的同时,可以不受幻听干扰地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患者的自知力虽然很完整,但精神症状依然很活跃。因此,不能单纯根据自知力已经恢复,就断言精神病已经好了。

八、怎样识别早期精神病?  
    有些患者是缓慢发病的,早期表现常常不易被周围人理解为精神病。直到病情发展严重了以后,家属还很难回忆起确切的发病时间。精神病的早期症状有:

1.       懒散:不讲个人卫生,对工作不认真,不遵守劳动纪律。学生迟到、早退,不完成作业,学习成绩下降,受到批评也觉得无所谓,仍然我行我素。

2.       淡漠:对人冷淡,回避社交,寡言少语,常独自呆坐,或无目的漫游,对他人的关心也无动于衷。

3.       自语、自笑:经常听到患者喃喃自语,不知所云,或者独自发笑,令人不解。

4.       猜疑:无端地怀疑他人对自己有恶意,情绪易变,好无故发脾气或紧张恐惧。

5.       莫名其妙的身体不舒服:总强调自己失眠、头痛、易疲劳,以此为理由长期回避社交和工作,并且安于现状,既不觉得这样有何不妥,也不积极地诊治身体的不舒服。请注意,这是躯体疾病与精神疾病的重要区别之一。

6.       窥镜症状:长时间呆坐在镜子前面,端详自己的面容。这可能是由于一种叫做感知综合障碍的症状造成的——患者看到自己的脸变形了,或者不真实了,所以才长时间照镜子。

7.       情绪不稳:因为微不足道的小事伤心流泪、或兴奋不已、或大发雷霆,与其既往性格不相符。

    发现以上症状,请尽早来咨询。

九、神经衰弱会发展成精神分裂症吗?  
    神经衰弱是神经症的一种,属于轻型精神障碍,表现为失眠、健忘,精力不足,注意力不集中,情绪易激惹等。它同精神分裂症也是两种不同的疾病。根据诊断标准,诊断神经衰弱必须排除精神分裂症,也就是说,这两种诊断不能在一个人身上并存。如果一个人先被诊断为神经衰弱,后因出现了其它症状,又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那么先前的神经衰弱很可能就是精神分裂症的早期表现,它们本身就是一种疾病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表现形式,而不能说精神分裂症是由神经衰弱发展来的。

      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这两种疾病需要仔细鉴别。有些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发病早期,表现出许多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这叫做“类神经衰弱症状群”。这些患者与真正的神经衰弱患者有一个最主要的区别,那就是他们对疾病的痛苦体验不深,要求摆脱这些症状的愿望不够强烈。他们会因为失眠、头痛以及各种身体的不舒服而不去工作、学习、回避社交,却不去主动就医,与症状“和平相处”、“泰然处之”。这种细微的差别一般人是很难发现的,但精神病专科医生却可以通过对患者全面、细致的分析,发现那些具有精神分裂症特征的蛛丝马迹,及早地做出鉴别诊断。所以,具有神经衰弱表现的人既不必过于紧张、恐惧,担心会发展成精神分裂症,又不能过于麻痹大意,错过早期发现精神分裂症的时机。

      我们发现,有很多具有神经衰弱症状的人担心到精神病院就诊会被误认为得了精神病,而到神经科、内科等处就诊。其实,神经衰弱、精神分裂症都是精神科的疾病,不论是从鉴别诊断的角度,还是从治疗方法的有效性上来考虑,都应该到精神科就诊更合适。劝您不必因一些不必要的顾虑,而贻误了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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