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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各个游泳馆卫生堪忧

 窗前有树905 2012-08-13
加氯粉硫酸铜清洁池水 台州游泳馆卫生堪忧
2012年08月13日  07:44:45  星期一  中国台州网

 

市民:交钱便可进游泳馆游泳,无需健康合格证游泳场所:无强制要求出示健康证,只能靠自觉

记者在我市一家游泳馆厕所门口蹲点半小时,发现在游泳池内游泳的数百人,上厕所的却寥寥无几。  记者 李昌正 实习生 林昱希 摄

    热线报料

    游泳是市民夏季喜爱的一项运动,既清凉又健身,游泳馆便成了他们的选择。但近日有不少市民打进本报维权热线81812315称,他们对一些游泳场所的卫生问题很是担忧。

    记者调查

    只要交了钱,谁都可以进游泳馆游泳

    近日,记者走访市区一些游泳场所发现,部分游泳馆的卫生状况确实不尽如人意。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人工游泳池(场、馆)必须严格实行健康合格证制度,无当年健康合格证者,一律不得入池游泳,也不准患有性病、皮肤病以及肝炎等传染性疾病的人入内。

    对于游泳是否有办健康证的需要,市民赵先生有着自己的理解:“夏天到游泳馆就是图个凉快,要办健康证实在麻烦,只要自己多多注意,应该不会那么倒霉染上疾病吧。”

    此外,记者在市区几家游泳场所调查发现,游泳场所工作人员对前来游泳的人“来者不拒”,只要交了钱就可以进去。小陈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他告诉记者,这个暑假,他和朋友经常在椒江凤凰山庄内的游泳池游泳。“不用健康证,交钱就可以进去了。”小陈说,自己每次去都没有出示过健康证,也没见别人出示过。

    随后,记者在市区其他几家游泳场所咨询工作人员时,也得到了同样的答复,“不需要看健康证”。“除了一些餐饮行业的人会因为工作需要办健康证,谁会为了游泳去办个健康证啊,规定是有,但实际操作起来太麻烦。”椒江海湾浪琴小区一位物业管理人员说。

    “我们没有强制要求来游泳的人一定要出示健康证,但也希望患有某些疾病的人不要进泳池,这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控制,只能靠大家自觉。”椒江体育发展中心游泳池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在游泳馆游泳后,身体出现问题的可不少

    采访中,不少市民告诉记者,自己曾因去游泳馆游泳身体上出现了各种问题。温岭的王小姐告诉记者,去年的时候她和妹妹去温岭热带风暴水上乐园游泳,游完后回家发现,她和妹妹两人脸上都长了小颗粒。“脸发红发烫,摸着很粗糙,过了一两个星期才好。”王小姐说。

    椒江的黄女士经常带女儿去香格里拉小区游泳。“刚开始还觉得那儿的水挺干净的,后来我女儿每次游泳回来都说耳朵疼。起初我们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后来去医院才知道是泳池的水不干净造成的。”黄女士告诉记者。

    网友“LQ5”也是因为游泳得了感冒。“我平时很少感冒,前年7月在黄岩滨江那里的游泳馆游了一个月感冒了两次。我儿子得了红眼,有个同事游了五六次也得了红眼。” “LQ5”说,“那里的水看着很脏,游泳之后,头发常常像被胶水黏住了一样。”

    加大氯粉投放量进行消毒已成行业潜规则

    “大部分游泳馆里的水只要靠近仔细一看,很多黑色的不知名的小颗粒很多。难道游泳馆都是不换水的吗?”市民盛小姐称自己今年夏天第一次去了某游泳馆游泳后,以后再也不会去了。

    游泳馆的水到底多久换一次?很多人都有和盛小姐一样的疑惑。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游泳池一池水约2000立方米,每天应对水池的水质进行监测。按现行国标,应每日定时补水,补水量占总水量的5%到10%。但记者采访中发现,目前我市游泳馆对游泳池彻底换水时间无硬性规定,采取加大氯粉的投放量的方法对泳池进行消毒,保证细菌不超标,已成了行业潜规则。

    记者从台州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往年对我市部分游泳场馆的水质检测中发现,游泳馆主要的水质问题除了余氯超标外,还有排汗和排尿导致的尿素超标,而彻底解决的方法只有换水。

    椒江凤凰山庄内游泳池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大部分的泳池都是用管子吸掉脏东西,再往水池里加干净的水,整池换水费钱又费时。

    香格里拉小区的一位物业人员说:“大部分标准游泳池都配有水循环处理系统,通过沉淀、过滤、消毒、加温等来确保水质达标。处理过的水和刚放的水一样,所以没必要频繁换水。”

    也有部分游泳场所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换水消毒的成本较高,他们会选择长时间不换水,而是使用简单的硫酸铜进行消毒处理。据了解,在游泳池中加入硫酸铜,从而代替用量大、价格贵的“消毒水”,不仅可以节省开支,而且还能让池水看上去更清澈。但游泳池中如果加入硫酸铜,则可能导致游泳者出现皮肤痒等不良反应。

    台州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于近期对我市40多家游泳场馆的水样进行检测,不久后将检测结果向市民公示。

    消费者因游泳患了某种疾病

    可向游泳馆追责

    律师 王 剑:

    游泳馆是易传染疾病的公共场所,应在明显位置设有“传染病人不能入内”的告示牌,并派专人检查是否有患红眼病、皮肤病、精神异常等人员进入,应在泳池边上或出口等地方标有各种安全注意事项。消费者在选择游泳馆时也应选择大型规范、设施完善的游泳馆。

    消费者交了钱进游泳馆内游泳,这就与游泳馆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如果消费者因游泳而患了某种疾病,且能收集到相关证据(包括购买的游泳票、医生的诊断书)证明,那么消费者可持证据与游泳馆进行协商补偿,若协商不成则可通过法律途径,让法院帮忙鉴定收集证据再做定论。

    若要证明确实是游泳馆方面的错误,收集证据很困难也很繁琐,消费者要保管好游泳票,如果出了问题,及时找医生确诊取证。如果同一家游泳馆发病的人很多,那么因果关系则很容易推定,直接可以把责任推给游泳馆。

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商报  作者:王晨阳 陈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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