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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在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经验交流会议上的交流材料

 雪冬红炉 2012-08-14

安徽省民政厅在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经验交流会议上的交流材料

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监察室  时间: 2008-09-09 15:54

夯实基础抓管理  锻造队伍树新风

 

 

近年来,在民政部的指导下,我们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狠抓行风建设,使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全省政风行风评议中,排名逐年靠前,社会评价日益提高。

一、基本做法

(一)深化认识抓领导

领导是各项工作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只要领导的思想解放了,认识提高了,行风建设就好抓了。为了进一步深化领导的认识,上海会议之后,我们一是积极向党组汇报会议精神和部领导讲话;二是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查摆我们与兄弟省存在的差距,提出工作意见。厅党组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一致认识到加强行风建设不光涉及到民政系统的形象问题,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望,涉及到维护和发展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问题。加强行风建设不是要不要抓,而是应该长期抓、深入抓,要一抓到底。党组一致认为我们与兄弟省的差距主要是“四个不到位”,即深化认识不到位、建设机制不到位、硬件投入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到位。为此厅领导身体立行,一是利用各种会议机会,宣传抓行风的重要性、必要性;二是把抓行风与业务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明确“谁主管谁负责”;三是从自身做起,端正党风,改进学风,规范作风,廉洁勤政。原厅长李宏塔多年骑自行车上下班,现任厅长刘健在四川地震很不稳定的情况下,不顾生命安危就奔赴松藩县联系对口支援事宜。他们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树立了榜样。在他们的带动下县市民政局的领导也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行风建设职责。

(二)加快建设抓机制

体制机制是加强行风建设的组织保证,没有良好的体制机制,抓行风就是一句空话。几年来,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普遍实行了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行风建设领导体制。省厅成立了行风建设指导委员会,党组书记、厅长任主任,党组成员为副主任,有关处(室、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委员,由纪检组长具体抓,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分解目标,落实任务,检查督促,考核评比等日常工作。各市(县)民政局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具体抓行风建设。我们以“两个结合”为基础,不断完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把行风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结合在一起,一起下达任务,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评比。把行风建设与文明创建结合在一起,将检查督促融入到创建文明单位的全过程,从而形成了推动行风建设的六项工作机制,即明查暗访机制,自查检查抽查机制,评议整改机制,考核验收机制,奖励惩罚机制,总结交流机制。这六项机制的建立,大大调动了各级民政部门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形成了主动抓、经常抓、一齐抓行风的可喜局面。

(三)夯实基础抓基层

民政系统的行风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是由一个个子系统层层相通,环环相扣组建而成,为此要抓好整个系统的建设,必须要夯实基础,才能保证整个系统的稳固建立,而民政的站、所、院等即是民政行风建设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基础站、所、院的行风建设上下气力、花功夫、抓投入。1、抓硬件改造,加大投入。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投入2000多万元为优抚医院增添设备,改造光荣院生活设施;投入2.9亿元用于敬老院、社会福利院改扩建;投入1500多万元用于军休所,军供站房屋维修;投入4亿元新建殡仪馆19座,改扩建20座;投入近千万元将全省婚姻登记机关集中到县区,使用现代化的设备办公,大大提高了登记质量,遏制了不正之风的发生。2、抓软件管理,根据各类基层单位的行业规范,制订相应的制度,实施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收费公开,承诺公开,挂牌上岗、文明服务。3、抓职工素质提高,开展教育培训。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我们普遍开展了“学习党章、遵守党纪”的党风廉政教育,组织演唱“八荣八耻”等廉政歌曲,开展向周国知等英模学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二是加强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的培训,我们先后举办分管民政乡镇长、民政助理员培训班15期,培训1760人,举办婚姻登记员、福利院长、敬老院长等专业培训班12期,培训1310人,各市民政局也都根据自己的情况,举办绿化、火化操作、救助服务,普通话演讲等培训,大大提高了基层骨干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

(四)强化管理抓规范

加强行风建设,必须强化管理,强化管理必须建立规范,必须用制度管人、管事。几年来我们以“四抓四建”为重点,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以“三查三看”为手段,着力规范行业服务行为。“四抓四建”即抓基础工作,建立创建档案、工作日志、会议记录、学习记录、考勤表。抓规范实施,建立规章制度,落实行业标准,实施目标管理。抓政(事)务公开,建立公示栏,公布单位职能,服务标准,承诺公约,收费项目(标准)。抓形象治理,建立工作规则。要求职工仪表端庄、着装整洁、单位秩序井然、文明服务,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认真落实民政部《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实施办法》和我厅制订的《安徽省民政系统文明窗口单位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安徽省民政系统文明窗口单位检查验收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使行业创建和行风建设操作有规范,检查有依据,评比有标准。“三查三看”即查单位重视程度,看组织机构、工作规划,实施计划。查工作质量,看制度执行、规范管理,环境整治。查群众满意度,看意见簿、民主测评表,走访服务对象。这些都大大提高了管理的科学性和操作的可行性。使行风建设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的轨道。

(五)明查暗访抓“窗口”

行风建设程度的好差,老百姓看的最多,反映最强烈的是在“窗口”上,因为民政“窗口”单位面向的是全社会各个层次的人群,所以民政“窗口”单位的工作质量,代表了民政系统的形象,反映了政府的工作面貌。为了使民政“窗口”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始终绷紧“优质服务”这根弦,我们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以全面掌握窗口单位的工作状况。明查则以县、市为主,定期组织检查。暗访则以省、市为主,不定期的进行,随机抽查。我们省厅领导经常结合业务工作,深入基层窗口单位暗访,对于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则通报批评,并按规定预以处罚,从而大大促进了“窗口”单位行风建设。许多窗口单位已养成了抓行风的自觉性,做到领导来和不来一个样,组织检查和不检查一个样,变要我干,为我要干。自我加压,在自觉养成上下功夫。

(六)树立榜样抓机关

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省厅机关是全省民政工作的司令部,厅机关的作风建设如何?影响是很大的,为此我们把抓厅机关行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旨在为基层树立榜样。厅机关先后实行了岗位责任制,办文办事限时制,民政资金管理,处级干部选拔等16项工作规则,从而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制度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机关职工热情服务,文明办公,促进了廉政勤政和工作效率的提高,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信访先进单位,省直三优文明单位。在厅机关的影响下各级民政机关紧紧跟上,加强作风建设。合肥、芜湖等四个市,庐江、全椒等四个县区民政局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这些使民政基层单位,学有榜样,干有目标,现在全省已有198个基层窗口单位进入省厅文明行列,一大批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遍布民政系统各个角落,这些都彰显了行风建设的成果。

二、几点体会

回顾近年来我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

(一)抓行风,体制机制是关键

机制是促进事物发展的诸因素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有机联系,是促进事物发展的动力。实践使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抓行风建设,体制是保障,机制是关键,没有好的体制,机制就不可能建立,没有好的机制,行风建设任务就无法完成。我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取得的成绩,完全得益于领导体制的完善和“六个”机制的建立和实施。

(二)抓行风,服务人民是根本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民政工作的宗旨。行风建设,必须围绕这个宗旨,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近年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围绕工作重点,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服务规范、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都是为了保障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服务群众的。从而使广大干部职工做到文明服务、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抓行风,规范运作是保证

实践证明,开展文明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是推进行风建设的一条成功经验。它起到了“建设在先,监督居中,处罚在后”的作用。我们制定的《安徽省民政系统文明窗口单位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和《安徽省民政系统文明窗口单位检查验收和管理办法》,明确了创建标准,规范了运作程序,使基层单位学习有规范,行动有目标,端正行风、规范管理,保证了行风建设的不断发展。

(四)抓行风,开展评议是手段

抓行风不能闭门造车,关门整改,必须发动群众参与,邀请群众评议,其目的是要查摆问题,找出不足,制订措施,进行整改。实践证明发动群众是基础,民主评议是手段,如果没有群众这个基础加入,民主评议行风就是空话。近年来,我们按照民政部《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一年一评议,一年一促进,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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