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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期间发生的专家评审费、咨询费会计处理

 辰元财税 2012-08-15

问:企业处于建设阶段,聘请专家发生的专家评审费、咨询费从财务角度可否在建工程成本中列支?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固定资产》第九条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604在建工程

  三、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借记在建工程(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602管理费用

  三、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根据上述规定,管理费用(开办费)在建工程资本化科目属于两个不同的费用归集科目,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专家评审费、咨询费属于开办费范畴,发生时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只有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才可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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