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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旅丽江在行动

 智慧旅游519 2012-08-17
记者冯颖

    现在,每一位带团的丽江导游,都会很流畅地给客人讲一讲丽江旅游业正在实现的“6个转变”,这是近年来丽江市委、市政府针对旅游业发展提出的重点工作。其中第一个转变,就是在旅游业的管理方式上,实现由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向依法治旅为主转变。

    1994年,云南省在丽江市召开了滇西北旅游规划会后,丽江确立了“旅游先导”的发展战略,着力打造旅游支柱产业。丽江旅游经历了“八五”抓观念、打基础,“九五”抓机遇、促发展,“十五”抓质量、出效益,逐渐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十一五”时期,丽江旅游进入了“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发展阶段。

    “无论是在过去的发展阶段还是目前的转型升级阶段,依法治旅都是我们做好丽江旅游工作的重要保障。”丽江市委书记王君正说。

    严格保护古城

    诗人于坚在《丽江后面》中写到:“其实丽江,不,整个云南甚至中国西部的价值就在于它们还保留着许多荒的部分,就世界所梦想的那种乐园来说,它们与生俱来的就是,根本不需要现代。”诗人有些忧虑,他敏感的神经在担心过度商业化会冲掉丽江在他心目中的那片“荒”。

    实际上,丽江人多年来小心翼翼地守护着那片“荒”。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对丽江古城的保护已由民间的自发行为和有识之士的呼吁走上了规范的轨道。迄今为止,在我国还没有一部世界遗产保护法律的情况下,1981年,原丽江纳西族自治县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强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城镇居民建房中私占道路、水流、地面的处理办法》,是古城保护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1983年,丽江编制了古城及风景区规划,是古城保护的第一个专业规划;1988年5月,丽江制定了《古城保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云南省将其升格为《云南省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使之成为省级地方法规;2000年,丽江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城内房屋及经营活动管理的通告》和《大研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3月,《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至此,古城保护的法制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对丽江古城的有效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使最难保护的城市类型文化遗产,得以完好保存。

    丽江还组建了古城保护管理局,首要任务就是执行《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和国家文化部颁布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草拟制定丽江古城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办法,编制《丽江古城保护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等。

    近年来,古城保护管理局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和环境质量,10年间累计投入10亿多元用于保护古城。2007年,丽江古城遗产保护修复项目获得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2007年遗产保护优秀奖”,束河古镇的开发模式也得到了国内外专家的好评。

     除了坚持依法保护古城,丽江还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凡是与古城相关的经营活动或行为,必须服从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遵守或者破坏规则。这样既保护了古城古老而宁静的风貌,又使人感到古城是充满活力的。现在,古城不仅保护著名建筑和名人故居,对涉及群众生活的民间文化也大力保护,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保护体系。

    丽江古城是我国99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根据去年的统计,仍然有2万多名当地人生活在丽江古城里。丽江鼓励古城居民住在古城,这种人性化的保护既能更好地保护古城,也能让游客看到活生生的、一脉传承的文化。

    完善工作机制

    除了对古城这一丽江旅游的核心资源加强保护外,近年来,丽江还先后颁布实施了《玉龙雪山管理条例》、《泸沽湖风景区管理条例》、《丽江市旅游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台了《丽江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旅行社行业改革的指导性意见》、《丽江市特色等级饭店、民居(客栈)管理办法》、《丽江市旅游宣传促销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为实现旅游管理的有法可依提供了重要保障。

    丽江市旅游质监所所长舒巨林说,丽江是个旅游大市,每年接待大量游客,所以相对来看旅游投诉较多,情况也比较复杂。以前没有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时候,质监所的工作难度较大;有了这些法规、规章,工作起来就容易得多,处理投诉、纠纷有依据,被处理的单位或个人也容易心服口服。

    “我们还完善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开通了两部24小时旅游投诉受理热线,加强部门合作,完善旅游投诉分类处理机制,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城区内的投诉20分钟内赶到现场。在处理过程中,我们认真对待每一起投诉和纠纷,严格遵守处理程序,做到投诉处理结案率达到100%。”他说。

    旅游管理涉及面广、关联度强、执法难度大。为加强市场监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丽江2005年成立了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由市旅游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文广局、发改委、运政处等相关职能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组成,按照统一领导、综合整治、联合执法的原则,承担涉及旅游业的执法任务。

    一年多以前,丽江曾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旅游市场综合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查处“黑团”、“黑导”、“黑车”,重点整治了非法散客接待点、客栈、酒店的非法经营活动和游客集散地、景区沿途的拉客行为,规范了休闲度假游、夕阳红、拉市海专线等行程的团队操作。行动期间,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部门联动大大增强了依法治旅的力度。

    除此之外,丽江还指导旅游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施法人代表负责制,企业法人对本企业的所有经营行为负全责。当旅游企业的下属企业、员工及对外承包部门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侵害游客的合法权益时,有关部门会首先追究法人的法律责任。

    为提高旅游行业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丽江将行业自律与行政监管相结合,变政府硬性规定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行业自律、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丽江特色的“旅游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旅游管理之路。

    护航转型升级

    美国著名学者约瑟夫·洛克在《中国西南古纳西王国》一书中称,泸沽湖是“整个云南最漂亮的一片水,无法想象比这更美的一个布景……真是一个适合神仙居住的地方”。泸沽湖现在是云南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旅游开发区。

    在云南省的9大高原湖泊中,滇池、星云湖、杞麓湖等5个湖泊已出现程度较重的污染,洱海、程海的水质降为III类,泸沽湖则一直稳定保持着I类水质。

    实际上,随着泸沽湖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在给当地带来切实的经济利益的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的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2004年,丽江泸沽湖管委会成立,按照《泸沽湖风景区管理条例》的要求,先后完成了《泸沽湖景区综合规划》、《泸沽湖省级旅游区总体规划环境评价报告书》等,成立了泸沽湖环境管理公司,使泸沽湖的保护和开发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在相继完成泸沽湖“八大工程”以及有关配套项目后,泸沽湖的森林覆盖率明显提高,景区大鱼坝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体水质良好。以前泸沽湖的红嘴鸥数量极少,现在已达到2000多只,野鸭、鸳鸯等的数量由几百只增加到10万余只。泸沽湖先后获得年度“中国十大优秀生态旅游景区”、“中国文化生态旅游最佳目的地”等荣誉。环境保护的有力措施和显著成效极大地推动了旅游产业的发展。

    “认真制定和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是实现旅游强市战略,打造文化旅游名市、构建和谐丽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可靠保证。”王君正说,“多年来,丽江不断完善和贯彻执行地方性旅游法规、规章,旅游业发展得以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并且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及时提出并实施各有侧重又一脉相承的发展战略。”

    自从确立了“旅游先导”发展战略以来,经过10多年的发展,丽江的旅游经济指标快速增长,旅游品牌效应不断增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逐步形成,已成为在海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热点和令人向往的旅游目的地之一。旅游业带动了社会消费、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住宿餐饮等服务业的兴旺和发展。2009年,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对丽江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6.26%,旅游业有力推动了丽江经济社会的发展。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丽江旅游也面临着如何应对各方面竞争压力、避免同质化竞争、促进旅游转型升级、实现旅游业质的飞跃等重大课题。出台一系列地方性旅游法规、政府规章,既是丽江旅游转型升级的保证,也是旅游管理方式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治旅转变的要求。

    “我们必须加快法律、法规建设,从源头上规范市场,解决体制性问题、结构性矛盾、功能性缺陷等影响和制约丽江旅游产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依靠法律、法规才能改善丽江旅游健康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更好地维护企业和游客的合法权益。”王君正说。实现“6个转变”

    王君正认为,丽江旅游正处在“二次创业”的关键阶段,实现了二次创业,丽江旅游就会有一个大的质的飞跃。抓住这个机遇期,丽江完全可以实现争当旅游发展“排头兵”的目标。丽江决心要抓住这个机遇。

    今年3月,丽江黑白水国际旅行社接待了散客拼团一行26人。合同约定住宿标准最低为二星级酒店,但旅行社实际安排客人入住的是一星级的丽江洋河酒店,引发客人投诉。

    “旅行社未按照合同约定擅自降低服务质量标准,给丽江旅游造成了负面影响,违反了《云南省旅游条例》第二十八条,我们对该旅行社处以5000元的罚款。”舒巨林说。

    针对类似投诉,王君正说:“旅游经济是体验经济,游客体验的是过程的快乐,不仅要有新奇、不可不来的感受,而且还要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因此,我们的软环境建设就显得十分重要。丽江正在提出建设国际精品旅游胜地,一定要大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在此背景下,丽江提出旅游业要实现“6个转变”,即在旅游经济的管理上实现由过去的政府主导为主逐步地走向政府引导调控、市场主导为主;由过去的数量型转变为质量型;在发展方式上,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由旅游目的地向集散地转变;在管理方式上,由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向依法治旅为主转变。

    “在一个行业发展的初期,没有政府的强烈干预是发展不起来的,但是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政府的强烈干预可能就会破坏一个行业、一个地方的发展,所以我们要逐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把过去的政府主导转变为政府引导调控、市场主导,通过市场竞争来解决问题。”王君正说。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对于丽江这样一个旅游大市来讲,依法治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改善投资环境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努力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平等竞争的环境。不论是谁,只要合法经营、合法生产,就会受到保护;相反,只要是违法的,破坏一个地方的经济秩序,就要受到严惩。”他表示。

    王君正说:“我们的总体目标就是把市场经济这只无形的手和行政管理这只有形的手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推进丽江旅游业的转型升级。目前情况下,如果政府在管理上完全不干预,市场经济就可能走向无序;如果政府干预过多,就会破坏一个地方的投资环境。关键是掌握好度,解决好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在什么地方结合的问题,这考验着管理者的水平。”

    期待绝品丽江

    在此过程中,王君正强调了解放思想的重要性。

    丽江过去是茶马古道上的一个重镇,本身就是一个开放的地方。“丽江始终把开发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努力建成一个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城市。所以在丽江,各种思想观念、各种生活方式,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会受到保护,这是一个地区开放的标志。有了一个容纳和谐的社会环境,开放就成为促进和谐的重要途径,一个封闭的地区,是不可能形成和谐局面的。”王君正说。

    学者于丹在回答“你觉得最能享受到看书乐趣的地方是哪里”这个问题时,是这样回答的:“在一个灿烂的烈日晴空下,在丽江古城,背着双肩背包,晃晃荡荡地,在古城找一个咖啡馆一坐,然后看着1600年的大石桥底下的流水哗哗地冲过去,桥头上马帮的布农铃哐啷啷地在风中响着。那个阳光啊,极奢侈地大把大把地洒在书上,然后对着咖啡,看着流光飞逝,你会觉得生活原来可以这么潇洒。这是一种读书的境界。”

    这是于丹心目中的丽江,也是全国、乃至全世界游客心目中的丽江。

    丽江旅游的最大特色就是美丽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民族文化水乳交融,这是丽江旅游的魅力所在。现在,丽江提出要打造旅游“真品”、“精品”和“绝品”。所谓“真品”,是指看得见、摸得着、感悟得到的真实存在,是可体验、感受和触摸的,丽江原始的自然风光和民族风情就是真实存在的。所谓“精品”,就是把最美丽、最吸引人、最震撼人心的东西通过保护性开发展示在世人面前,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使游客通过一个“点”看到一个“面”,通过一个具体的旅游产品感受到丽江美丽的自然风光和淳朴的民族风情。所谓“绝品”,就是将排他性的自然风光与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完美结合,形成无人可以取代、无法复制的旅游产品,如玉龙雪山、老君山国家公园等自然景观和纳西东巴文化、母系婚姻制度、他留文化等民族文化相结合,形成高端的、人无我有的旅游产品。

    成为“绝品”,丽江就会吸引更多游客来寻找一份看景、读书的感受,寻找身心和灵魂的栖息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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