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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香港不是殖民地!!!

 xuweiina 2012-08-22

1960年,第25届联合国大会曾通过一份《非殖民化宣言》,宣言要求各成员国立即“在托管领土和非自治领土以及尚未取得独立的—切其他领土内立即采取步骤,依照这些领土的人民自由地表示的意志和愿望,不分种族、信仰或肤色,无条件与无保留地将所有权力移交给他们,使他们能享受完全的独立和自由。”此后,联合国又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并成立了多个专门机构,来推进其“非殖民化运动”,随之出现了一大批新的独立国家。

但中国在回归联合国后的第二年,即1972年3月8日,已通过驻联合国代表黄华致信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主席,声明:“香港、澳门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结果,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根本不属于通常的所谓殖民地范畴。因此,不应列入殖民宣言中适用的殖民地区的名单之内。我国政府主张,在条件成熟时,用适当的方式和平解决港澳问题,在未解决之前维持现状”。10日,黄华又在联合国大会上再度重申中国政府的这一主张。11月8日,第27届联合国大会投票通过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意见的决议。决议规定,香港澳门不属于殖民地范畴,港澳问题属于中国主权问题,联合国和他国无权干涉,香港澳门问题的解决,应由中国和英国、葡萄牙交涉谈判解决。

换句话说,由于中国政府在1972年的主动声明,香港和澳门已经从联合国制定的殖民地名单中删除。中国政府并不承认香港和澳门属于殖民地性质。当时的政府之所以如此做,目的其实很简单:1、防范香港、澳门的“独立”危险(澳门实际上不存在这种危险,但香港在当时则确实存在,可参见强世功教授著作:《中国香港:政治与文化的视野》,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排除联合国及其他国家干预香港、澳门问题的可能性(可参考葡萄牙殖民地东帝汶因联合国的干预而脱离印尼独立)。

必须承认,中国在1972年公开否定掉香港、澳门的殖民地性质,是深思熟虑的结果。但这一定性,国人能准确了解的其实不多,所以,1997年3月17日,香港回归前夕,《人民日报》曾特意刊登文章《为什么说香港不是殖民地》,对此做出解释。文章说:“迄今为止,英国在香港实行的是典型的殖民式统治,但并不等于香港就是殖民地。因为,通常意义上的殖民地主要是指因外国统治、管辖而丧失了主权的国家。香港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所以,殖民地概念不适用于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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