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兴建“微养老院” 就在自家门口养老(重庆晨网记者 任明勇 8月25日18:29报道)罗泰贵婆婆今年85岁,她不在自家养老,却搬进了位于渝中区南纪门街道凉亭子处的爱心援养老服务中心,不是子女不孝,而是罗婆婆找到了一种更为舒适的养老方式。 - 养老院从2009年7月开办,到去年已经实现了盈利。“除掉各种成本,现在一个月的利润,有七八千元。若顺利的话,应该在四年后就能回收投入的所有成本。”该负责人称还准备以这种模式开连锁。 政策 到渝中办养老院 每张床最高补贴6000元 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目前整个重庆还没有出台很明晰的政策。在多次工作会上,重庆市民政局都表示过,重庆市将争取出台《关于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出台一系列政策吸引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以独资、合营、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投资兴办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护理、托养服务等养老服务设施,来缓解当前养老服务机构床位不足,推动社会养老服务社会化。 前不久,渝中区出台了一个新政策,目的是为了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政策将实施奖励:新办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的除外)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文件或证书后,审批管理机关根据核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对以自有产权房屋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按每张床位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以租赁房屋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按每张床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分两次拨付,即在正式申请时拨付总金额的40%,余下60%于次年11月拨付。 在运营方面也有补助: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持续从事养老服务,针对其在实际运营中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生活成本,改善、保障住养条件的持续投入,保险金缴纳等给予的一种扶助性补贴。审批管理机关根据核定的实际入住老人床位数,按照接收户籍在渝中区的老人每月每张床位给予200元补助,接收户籍在渝中区的收养老人每月每张床位给予600元补助的标准,确定养老服务机构每月可予补助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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