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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女大学生殴打室友逼其脱衣爬行 被判拘役

 秋天的海 2012-08-29

女生认为同学将其与男友拆散,遂伙同3名同龄舍友殴打另一名女同学,其中一名帮忙的女生还逼迫对方脱光衣服在地上爬行。昨日,记者从洪山区法院获悉,这4名90后女生都因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

晓慕、晓勤、晓玉和晓虹,都出生于1994至1995年间,同为武汉某学院大专生,并住在同一个宿舍。

去年10月底,晓慕认为同学晓云背后说其坏话,遂与室友晓勤、晓虹等人,在其居住的女生宿舍里对晓云进行殴打。次日,晓云在晓勤的要求下,花500元请其一伙吃饭赔礼道歉。

去年11月7日晚上11时许,晓慕认为晓云将其与男友拆散而心生不满,遂伙同晓勤、晓虹、晓玉等人,在女生宿舍里再次对晓云进行殴打。期间,晓勤用拖把、皮带和拖鞋等物品殴打晓云,其他人用手扇晓云耳光,致使晓云受伤,晓玉则责令晓云脱光衣服在地上爬行。后经鉴定,晓云所受伤为轻伤。事发后,4人主动投案。

法院认为,晓慕等4人伙同他人殴打辱骂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4人作案时均不满18周岁,应依法从轻处罚。晓慕等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属于自首,可从轻处罚。案发后,晓慕等人的家长与晓云达成民事赔偿,已经赔偿晓云损失7.5万元,得到了晓云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4人审理期间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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