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为什么 窦 旭 民 八月盛夏,热浪滚滚,陕北安塞县一股“寒流”冷却了人心。“红眼客车”追尾撞到一辆运送甲醇的货车,致36人当场死亡;接着,陕北绥德县境内(青银高速公路)又发生一起商务车与大货车追尾事故,导致9人死亡;与此同时,在四川岳池县境内(沪蓉高速公路),一辆长安面包车与一辆停靠在路边修理轮胎的重型大货车追尾,造成12人死亡。 两天之内,仅这三起事故,就剥夺了57人的宝贵生命,几十个家庭因此而悲哀、伤痛,甚至“散伙”……。这57人中,有急于返校上课学习的青年学生,有参加同学婚礼返回原地的靓丽姑娘,有回家看望年迈父母的打工一族,有为了生活四处奔忙的经商人士……。可如今,一切的一切都随着事故的发生而永远地消逝了。 交通肇事猛于虎,冥冥冤魂飘空中。这些来自不同地域的冤魂,依旧飘荡游弋在中国西部的上空,久久难以散去,仿佛在严厉质问:“这是为什么?!” 是啊!我们健在世上的人们同样也在同声质问:“这是为什么?!” 国家有关部门早有规定,禁止销售长途双层卧铺客运轿车,并且还一再禁止“红眼客车”运行,可为何都难以落实到位,不能严格执行? 其实,我们许多事情都是这样,各种规章制度的确不少,就是缺少一丝不苟地贯彻落实,说的一套,做的一套,有禁不止,有令不行。包括各级政府官员,有的人就是应付上级,忽悠百姓,在“骗、蒙、哄、假”中“工作”,在政治“作秀”中不断“进步”,怎么能够扎扎实实地、认认真真地做好本职工作呢? 交通肇事固然原因很多,但基本的就是一条:严格按照规定行驶,保证司机安全驾驶。 去过美国以及欧洲一些国家的人都知道,那里的长途司机行车,必须保证驾驶两小时休息一次,而且是强制性的,否则就是违法,就得处罚。 我们有的地方、有的单位可能也有类似的相关规定,但是没人严格监督,形同虚设,而有的司机本身就不能严格律己,似乎为了多赚一点钱,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开快车、开疯车、开疲劳车、开赌气车,可你绝对不能因此而无辜地牺牲旁人啊! 人人向钱看,个个要赚钱。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利润唯上”已经成为某些人的信仰,特别是一些所谓的“大款”、“富豪”,还有某些公司老板,将钱看得比人还要重要,宁要自己利润,不管他人安危。整天盘算的是“跑一趟赚了多少钱”,每天吆喝的是“赶快出车多挣钱”,哪个真正关心过司机的身体,谁个真心问候过司机的冷暖……。 例如:有些长途货运的半挂车,竟然一个司机驾驶,长年累月地奔驰在高速公路上,不就是为了多挣一份工资吗?有的司机为了培养后代开车,居然私自在高速公路上进行驾车教练?至于那些“赶任务”、“超速度”行驶的车辆随时可见,这些都是肇事的隐患,时刻都有引发的危险! 国内有关客运、货运公司虽然也制定了不少保证安全的管理制度,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也有很多强制性确保安全的规定,但是在油价、过路费等成本重压之下,在某些公司内部畸形的“考核”之下,大多数司机很少能够自觉遵守、执行。 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的大客车、大货车司机都已养成了“定时进服务区休息、不超时驾驶”的良好习惯,这些的确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当然,这种良好习惯的背后,必须有周密的制度设计和一定的科技力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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