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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等说明

 拾起破碎的心 2012-09-03

就业协议书等说明

一、就业协议书  
[1]如何填写协议书?
管理员回复:
协议书由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编号,一式三份,一人一号,由各学院统一发放。协议书中的各项内容要填写清楚、工整、详细。其中毕业生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培养方式包括非定向和定向;用人单位情况由用人单位填写,特别是单位名称、档案转寄地址(包括邮编、所在街道、牌号)等一定要填写清楚;学校意见栏中的学院意见由各学院签署。

特别说明:

①协议书必须填写清晰,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的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

②为了维护协议书的严肃性,每个毕业生只能持有一份协议书。复印、自制协议书无效,姓名栏涂改无效;

③就业协议在毕业生生签字、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列入毕业生生就业方案。毕业生如提出违约必须征询原单位意见,并承担违约责任(如缴纳违约金)。


[2]为什么要签定就业协议书?  
管理员回复:
一、政策规定。国家政策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要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对报到证的开具、档案、户口、人事关系、组织关系的转接有明确的规定,毕业生进入社会将需要办理许多相关手续,而这些手续的办理依据就是就业协议书。

二、合法依据。签订就业协议书之后用人单位就有接收学生的义务,是学生对自己就业机会的合法保障;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报到证,办理档案转接和户口迁移,如果学生毕业离校前尚未签定就业协议,学生档案与户籍将派遣回生源所在地。

三、重要凭证。凭就业协议书开具的报到证,学生可以直接去用人单位报到就业,办理档案与户口落户手续,一年后当地人才服务机构会帮助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这时毕业生才具备国家干部身份。毕业生今后事业发展,想进入其他城市或进入事业单位及报考公务员等的先决条件就是国家干部身份;就业协议书也涉及到毕业生工龄的计算、职称的评定等;协议书的签订是学生顺利落户的重要凭证,而落户与干部身份以及今后经济适用房申请、婚姻登记、出国护照办理、考研考公务员、子女读书、身份证补办、退休年龄计算、养老金交纳、社会保障政策、自主创业等息息相关;另外,签订就业协议书也是档案规范转递的重要凭证。

四、调整依据。毕业生依据就业协议书进入工作单位后,如要更换单位,可自就业报到证派发之日起一个月后到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调整手续,而调整的依据就是就业协议书,调整可以确保毕业生档案、户口的规范转移,继续享受与应届毕业生相应的权利。


[3]签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管理员回复:
目前,高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

毕业生签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同时也是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隶属也很重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如北京市非本地生源进北京市属单位还应经过北京市人事局的审批,还有一些省市也有类似规定。

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待遇。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为有效地维护毕业生的合法利益,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在签约前最好向单位了解工资待遇、福利、保险、服务期等情况。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麻烦。


[4]怎样正确对待签约时用人单位的补充条款或协议?
管理员回复:
  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毕业生时,除了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外,还常常会附加补充协议或增加某些条款,个别用人单位可能还会要求毕业生另外签订单位自己或者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印制的协议书。一般来讲,这些补充条款或协议主要是用来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有关权利和义务等具体问题的。
   对于毕业生来说,较为常见的问题主要有:
①毕业生进入单位前的有关问题,如毕业生离校前不得有违纪违法行为,毕业生必须获得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英语四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毕业生自荐材料中所反映的学习成绩和其他情况必须与档案中的记载相符等等;
②毕业生进入单位后的有关问题,如到单位报到的时间以及所需材料,毕业生必须通过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检,单位提供给毕业生的工作条件及生活待遇等等。
   事实上,补充条款或协议中的有些内容,具有毕业生进入单位后需要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的性质,因而毕业生原则上应该接受并按单位的要求予以办理。需要提醒的是,毕业生在签署这些补充条款或协议时,一定要对其进行仔细研究,必要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或老师咨询,以免因某些条款的不合理而损害自身利益。


[5]毕业生领取与签订就业协议书流程  
管理员回复:
第一步:毕业生到本学院主管就业工作的老师处领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第二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并各自签字盖章,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生效。

第三步:毕业生持用人单位已盖章的协议书到学院主管就业老师处,由学院负责老师完成毕业生网上签约。

第四步:学院将学生就业协议书到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确保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息无误,且与网上签约一致。

第五步:协议书一式三联,学校盖完章后,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各执一联。就业指导中心依据毕业生协议书编写该生的就业计划,完成毕业生签约。


[6]协议书遗失补办程序  
管理员回复:
分空白协议书和已签协议书遗失两种情况。

①空白协议书丢失补办程序:

第一步: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丢失原因;

第二步:学院主管就业的老师审核后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第三步:学生在《长春日报》等报声明,注明姓名、学校、专业、协议书号等。

第四步:学生将遗失声明和申请书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在就业网登记为期一周的遗失声明。

第五步:一周后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的协议书。原协议书号不变。

特别说明:对于毕业生因违约等原因而谎称协议书丢失的,将按校规校纪给予处分;对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②已签协议书遗失补办程序

已签协议书如用人单位未留存的,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后,按空白协议书丢失补办程序办理;

已签协议书如用人单位已留存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原协议书复印件或传真,交至学院,据此编写该生的就业计划。



二、报到证  
[1]什么是《报到证》?
管理员回复: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十分重要的衔接手续,毕业生须持《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办理接收毕业生的有关手续。

《报到证》为一式两联(正本和副本),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持有,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副本为白色,由学校负责放进毕业生的档案。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报到证的作用?
管理员回复:
①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②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③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④干部身份证明;
⑤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3]哪些学生不发报到证 ?
管理员回复:
①继续升学毕业生(读研、专升本)不发报到证;
②申请出国留学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不发报到证;
③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不发报到证。


[4]遗失《报到证》怎样申请补发?
管理员回复:
     毕业生意外遗失《报到证》,请到《长春日报》登报声明作废,注明姓名、学校、专业、报到证号等,凭报纸声明和本人申请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遗失证明,然后到吉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由于遗失证件而引起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5]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需要哪些手续 ?
管理员回复:
①就业报到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
③户口迁移证;
④党(团)关系介绍信;
⑤毕业生个人档案(由校档案馆通过机要局邮寄).


[6]毕业生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怎么办?
管理员回复:
     当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时,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不要与对方争吵,更不要贸然返校,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若属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应由学校负责提出调整意见报批。由于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撤并、破产、倒闭等),不能接收的,应及时与学校协商,合理调整。若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提出难以达到的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过高要求,则不能作为退人理由。属于毕业生本人身体有病而提出退回的,若是学生在校期间就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单位不知道,待毕业生报到时才被发现的,应允许提出退回;若是报到后才患病的,应按在职人员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7]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毕业后不去报到有什么后果 ?
管理员回复:
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规定,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学校报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

①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不改正的;

②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③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用人单位退回的;

④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注:②、③两种情况,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8]毕业生报到时已超过报到期限时怎么办 ?
管理员回复:
     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说明理由,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责任。



三、违约与调整改派  
[1]违约与调整改派的有关规定  
管理员回复:
     第一,为保障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切身权益,规范双方的诚信行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毕业生违约和就业方案调整从严控制。就业协议书一经用人单位盖章即生效。签约各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不允许违约。

    第二,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2007年5月30日前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调整的,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本学院主管就业工作的领导批准,毕业生持填写的《调整改派申请表》、原签约单位书面退函、原协议书(一式三份)、新签约单位的接收函,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并领取新的协议书。

    第三,2006年5月30日以后进入就业方案编制程序,毕业生提出调整改派的,学校一律不予办理。

    第四、已报考研究生的毕业生,需先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毕业生因被录取为研究生而发生违约问题,由其本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五,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后考取公务员的,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同意,已签订的协议自动终止,不按违约处理。

    第六,对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反就业规定行为造成违约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取消派遣资格。


[2]调整改派适用对象  
管理员回复:
①定向生要求不回原定向单位或地区的。

②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在学校开具就业报到证前又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重新签订就业协议书的。

③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在开具报到证后两年内与原单位违约,重新签订新的单位的;


[3]定向生调整改派的程序  
管理员回复:
第一种:定向生不回原定向单位或地区另行签订新的单位或出定向地区另行择业的,须履行以下程序:

①原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出具同意学生另行择业的书面证明并盖章。

②新的接收单位出具接收函。

③缴纳培养费。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并报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方可办理调整改派手续。否则按原定向单位或地区派遣。

第二种:定向生升学或出国的,须原定向单位或地区出具同意其升学或出国的书面证明并盖章,并报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方可列入就业计划,进行调整改派。否则按原定向单位或地区派遣。


[4]开具报到证前违约与调整改派的程序  
管理员回复:
第一步:学生本人提出要求改派书面申请;

第二步:学院主管就业工作领导审批;

第三步:学院审批后,在就业网下载并填写《调整改派申请表》;

第四步:持《调整改派申请表》、原签约单位书面退函、原协议书(一式三份)、新签约单位的接收函,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并领取新的协议书。

第五步:5月30日前将新签订的协议书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列入就业计划。


[5]开具报到证后在两年择业期内违约与调整改派的程序  
管理员回复:
自8月份起,开始办理改派手续。

一、回生源所在地自主择业者,若接收单位属本地市,由所在地市就业主管部门直接办理;跨地市的以及出省就业的由省就业办办理,毕业生须持原《就业报到证》、合格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办理改派手续。

二、有接收单位者(包括实行人事代理者)改派手续所需材料:①已签发的《就业报到证》;②与新单位签订的合格《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③原接收单位同意改派的证明。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学校各学院登记审核后,到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开具新的《报到证》。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151号(北方市场附近),乘车路线:154路



四、毕业生的档案  
[1]什么是毕业生的档案 ?
管理员回复:
     毕业生档案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的文字记载材料。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往往根据毕业生人事档案中反映的德、能、才以及专业特长,将其安排到适当的工作岗位上。因此,学生毕业后,其档案能否准确、及时、安全地到达用人单位手中是非常重要的。


[2]毕业生档案的作用  
管理员回复:
①确定本人身份、家庭出身、社会关系、学习经历、工作过程等历史资料。

②评定职称、出国、升学、生育等手续办理的凭据。

③毕业生的档案转移和去向,是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毕业生应予以重视。


[3]毕业生档案中一般包括的材料  
管理员回复:
档案中除高中阶段档案材料和有关高考及录取标志的材料外,下列材料归入毕业生档案。

①学年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②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③在校期间的一切奖惩材料;

④入团、入党志愿书;

⑤毕业离校前的体检表;

⑥学习成绩单;

⑦白色报到证副本。


[4]毕业生档案的转递  
管理员回复:
①档案去向。已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档案馆按报到证的去向填写档案投递地址,经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了人事代理的,根据学生本人意愿,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统一转由省高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托管;已办理出国的毕业生按其生源地地址将其档案转回生源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既没有就业单位,也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学校则一般转回生源地人事局保管。

②档案转递方式。学校派遣日前,学生的档案由档案馆根据就业方案统一办理转递手续;按照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必须以机密件由机要通信方式转送到就业单位。机要通信是比普通邮政更为保密、安全、准确的档案转递渠道。

③档案转递范围。机要转递只能到达省、市、地区一级。凡派遣单位不属于机要转递范围的中小公司、企业以及县区以下单位,毕业生应向学校提供准确的属于机要转递范围的派遣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及派遣单位的详细地址。凡机要无法投递的单位,可由派遣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介绍信来人取走毕业生档案。


[5]毕业生报到后找不到档案怎么办 ?
管理员回复:
     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一般在一个月内将档案通过有关部门转递出去,用人单位也可以开具证明,派人到学校取。但毕业生本人不得自己携带。毕业生报到后超过三个月的时间还找不到档案,可以通过学校档案馆查找。(档案查询电话:0431-5582699;地址:图书馆二楼)



五、毕业生的户口  
[1]户口迁移应注意的问题  
管理员回复:
户口迁移证即户口卡,是当公民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

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机关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毕业离校时本人要求户口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具体事宜可咨询校保卫处户籍科。联系电话:0431-5582749。

特别说明:个别外地生源毕业生不了解户口对本人一生的重要意义,填写迁移地时不认真,拿到迁移证后不及时在有效期内上户口并且随意处理,导致户口失效,带来严重后果。如果迁移证地址发生错误,请立即联系保卫处进行更改,超过有效期由毕业生自行处理。


[2] 毕业生户口的作用  
管理员回复:
①办理“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②办理结婚、身份证遗失、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证明、失业证明等



六、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指定的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和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化手段,按指定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其代办的有关人事业务。简单地说,就是把“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即单位管用人,而一些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如档案管理、户籍管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提供出国、考研等相关证明等,由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1]可办理人事代理关系的几种情况  
管理员回复:
下列情况的毕业生可办理人事代理关系:

①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已在某地就业,未办理就业手续,但想把户口和档案留在某地的;

②今年不就业,明年继续考研的;

③要求出国的;

④与没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签约的,需在人才市场办理个人委托代理,由人才市场负责管理档案和户口。


[2]毕业生档案管理  
管理员回复:
①档案接收:签订《就业代理协议书》的高校毕业生,由毕业生学校或毕业生本人负责将档案转递到中心;

②档案查询机出具相关证明:用人单位查询毕业生档案需持有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毕业生办理档案相关证明,需持有《就业代理协议书》、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

③毕业生档案转出:毕业生应持有档案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就业报到证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就业代理协议书》和本人(或代办人)的身份证办理转出手续。


[3]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管理员回复:
①缓派毕业生就业手续: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具体接收单位的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出具的接收证明;回家庭所在地就业只需提供毕业证书;

②调整手续:提供原报到证(蓝联)、原就业单位同意调整的证明、与新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接收证明;

③报到证遗失补办: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在遗失所在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所做的遗失证明。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可补发原件,超过一年只出具证明;

④办理期限:自毕业之日起三年之内办理。


[4]落户手续办理  
管理员回复:
就业代理协议签订后,申请办理落户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到单位必须是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②户口迁移证(必须盖有吉林省公安厅户口专用章、迁出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及户籍民警名章、非农业户口专用章或户籍部门书面著名非农业户口);

③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两张;

④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⑤常住人口登记表(仅限长春市内学校,必须盖有迁出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籍民警名章,注明身高、籍贯以及本人签名)。


[5]党组织管理  
管理员回复:
①参加就业代理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凭学校出具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关系材料办理转入手续;

②中心负责党员的日常管理、考核、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等工作;

③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凭就业报到证办理党组织关心转出手续。



七、录入毕业生资源信息时应注意的问题  
         毕业生资源信息是指学校每年需要列入就业计划的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如毕业生的姓名、身份证、学号、专业、入学时间、生源所在地、培养方式等。这些基本信息需由学生提供给本学院,由学院统一录入数据库,再由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汇总上报到省教育厅进行资格审查,经教育厅检验审批通过后,毕业生资源信息才可以正式列入就业计划,为以后继续编写毕业生的就业信息,从而形成毕业生的就业方案做好准备。因此,毕业生的资源信息的准确性是非常重要的,录入时应注意:
1.应届毕业生的生源地区是指入学前迁出户口所在地,由工作单位考取研究生的,指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区;

2.如在读期间家庭户籍变更的,需出示异地户籍部门证明和户籍迁移证复印件,才可更改生源地名称;

3.毕业生资源信息中毕业生的姓名必须与高考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如在读期间更改姓名的毕业生,需出示已有更改登记的户口本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生的学号与身份证号将作为毕业生以后办理协议书网上鉴证、户口及档案方案转移等就业手续的识别号,因此,录入时需要保证其准确性。


八、就业方案及其作用
就业方案是以毕业生上交的有效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为依据,将其毕业的就业信息录入到经毕业生资格审查后的毕业生资源信息库。录取研究生、出国、自主创业的同学需出示相关证明,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同学,转回生源地人事部门。就业方案形成后,将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经批准后,以此为依据打印《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经吉林省教育厅验印后生效。学校的户籍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将根据此方案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转寄手续。就业方案将存档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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