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信托公司:未来竞争焦点在哪儿?

 cnhzzl 2012-09-05
信托公司:未来竞争焦点在哪儿?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2012-09-05)

    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这个环境中的个体也一定会发生变化。而变化成什么样子,可能既取决于环境,也取决于个体本身。

    中国的信托公司就处于这样一个裂变的时期。

    信贷类银信合作被叫停;刚刚创新不久的票据类信托产品还未大规模兴起即夭折;房地产信托面临政策调控和市场双方面的压力;有望取代房地产信托的新盈利点——能源信托风险叠出;政府融资平台信托产品前途未卜……这一切都在明确显示,整个信托行业可能需要对自身的业务结构进行重新布局了。

    但是这仅仅是可能促成信托行业变化的外部因素之一。

    近一段时间以来,证券、基金和保险资产管理监管放松,使资产管理行业进入全面竞争时代。行业内部监管约束的加强和信托制度在更广泛领域内的应用,正是中国信托行业所面临的最突出的外部环境变化。在这样一种正在变化的环境之中,信托行业的变化将是一种必然。这种变化所导致的信托行业未来的竞争焦点将在哪里?

    回答中国未来信托行业竞争焦点在哪里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中国的信托行业将怎么变?

    无论是行业内部监管约束的加强,还是行业外部众多行业借助进入资产管理行业对于信托制度的运用,所有环境变化对信托公司的影响总结起来可以用这样一句话表达:信托行业的制度红利正在消失,行业竞争正在加剧。信托公司未来的变化也将随着这种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毫无疑问的是,在所有目前将资产管理作为重要方向的机构中,无论是从行业特性上,还是从业务实践中,信托公司是涉及范围最广的行业。因为信托登记制度不完善等因素的制约,目前信托公司所开展的业务中,绝大多数是与其他资产管理行业同质的、以资金为基础资产的资金信托。但按照《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条规定:“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信托业务实践中,可以作为信托基础资产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各种无形资产,含专利权、无形资产、因所有权产生的其他权利等。因此在资金信托之外,信托公司还可以开展财产信托。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按来源划分,信托公司管理的财产信托在所有信托财产中的占比为4.86%,而一季度财产信托的占比为3.76%,去年四季度这一数据是3.55%。由此至少可以看出两点:其一,因为《信托法》配套措施的不完善,财产信托在我国的开展还非常不充分,空间极大;其二,虽然财产信托在整个信托财产的占比中还少得可怜,但或许是因为在以资金为基础资产的资产管理领域较之以前更充分的竞争,信托公司越来越重视财产信托。似乎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信托的业务结构上,未来信托公司怎么变将取决于政策。一旦信托财产登记等《信托法》配套措施完善,财产信托将成为信托公司避开竞争并发挥领先优势的一大业务板块。但是在此之前,资金信托还将是信托公司的重点业务。而在资金领域,从竞争对手上,如果说从2007年“新两规”颁布实施开始,走出地域面向全国的信托公司之间开始有了竞争的话,那么从现在开始,未来信托公司的竞争将不再是简单的信托公司之间的竞争,而是在资金领域全方位的竞争。

    对于不同资产管理机构未来发展重点,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在其署名文章中曾作出这样一种预测:信托将产品紧盯社会热点需求,高端客户定位更加明晰,敏锐察觉社会需求,及时推出相应产品将成为信托业在竞争中的利剑;银行将多样化利用自身渠道优势,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险企资管公司将结束“一个人的游戏”,未来将实现与银行、证券、信托、基金的市场化对接;券商的优势在于其深厚的积淀和综合的业务模式,原有经纪业务和投行业务积淀的客户、资源、研究团队,将为资管业务提供天然优势,利用自身业务间的互补共同发展,券商将是基金、保险等其他机构无可比拟的,松绑后的券商资管行业将进入全面创新的时代。基金将注重发行质量,重视被动管理型基金创新。期货公司将提高研究能力,侧重对冲产品设计,为其他机构提供风险对冲。应该说,这是一种依据不同资产管理机构特性作出的一种理性的策略安排。但是依据自身优势所作出的理性发展目标往往会被机构作为一种长远规划,在短期实际操作中,多数机构遵循的原则是:只要不违反政策,什么挣钱做什么。因此在各金融行业松绑资产管理业务之后,虽然资产管理市场很大,但至少在短期内,资产管理行业竞争中近身肉搏的情形可能难以避免。在这样的竞争格局下,信托公司要在与业内外资产管理机构的竞争中胜出,可以依靠的只有两点:品牌和创新。

    首先,资产管理行业的基础是信任,没有信任就没有客户,没有信托或者是受托资产。信托公司近5年多来规模飙升的事实完全可以证明这一点。在群雄逐鹿资产管理市场的情况下,鱼龙混杂的现象难以避免,同时客户的可选择性也将更强。因此无论是各个资产管理行业还是各家公司,能否锻造出让客户信赖的品牌将会极大地影响客户的选择,并进而决定各家公司在整个资产管理行业的地位。而品牌的锻造则包括收益水平的高低、风险管理能力、公众形象等很多方面。

    其次,不同行业具有不同的优势,在群雄逐鹿资产管理市场的情况下,能否不断找到并通过创新发挥自身和不同行业的优势并加以融合,找到办法更加快速地实现与其他行业业务的合作,将会决定一家公司在行业内的美誉度和信任度,在与同业的合作中实现快速成长,同时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家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但是这种行业之间融合的创新绝对不应该是将自身作为管道或平台,而是找到并发挥各自的优势,在产品的高收益、低风险及流动性等方面实现创新。

    此外,对于信托公司而言,资金领域仅仅是其业务范围之一。从竞争领域上,未来短时间内,竞争的焦点仍将是资金领域。但随着融资租赁、消费金融等与物结合更紧密的金融行业的崛起,财产登记制度的建立将更加被重视,财产信托的竞争也将随着《信托法》配套措施完善的步伐而渐烈。因此信托公司在财产信托领域上的创新与积累,也必将为公司在未来财产信托领域业务的竞争中取得先发优势奠定基础。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