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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刀入户抢劫将身份证丢在现场

 昵称10704162 2012-09-07

男子穆某半夜持刀入户抢劫,未得逞,竟将身份证丢在现场,5天后被警方抓获。昨天,穆某因涉嫌抢劫罪在通州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今年7月3日晚11点,穆某来到通州区某村,翻墙进入黄某的住所,持刀对黄某威胁,欲强行索要财物。因黄某强烈反抗,穆某未得逞。作案后,穆某把刀、钱包、身份证和手机卡等物掉在了黄某家。7月8日,穆某在网吧上网时被警方抓获。

  检方认为,被告人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穆某在着手实行犯罪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庭审中,穆某说,他并没有强行要钱,只是想偷点东西,没想到他刚迈进门,被害人就醒了,然后他就拿出了刀,因为被害人反抗激烈,他最后扔下刀跑了。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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