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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偷”了局长啥隐私,敲诈十万?

 阳光飞翔彩云归 2012-09-07

小偷:“偷”了局长啥隐私,敲诈十万?

原创于: 2012-09-06 03:40:04  

小偷“偷”了局长啥隐私敲诈十万?

被告人李某潜进当地某局局长办公室窃取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以发布电脑里个人隐私为由,竟向受害人敲诈10万。由于受害人果断报警,在被告人李某前来取钱时被当场抓获。(大江网12.09.5)

过去,真有小偷不经意间“偷出”贪官的。如今,江西九江市德安县发生小偷偷了局长“笔记本”后发现隐私,对其进行敲诈的。

算是小偷“命运不济”,遇到不怕敲诈的局长。局长果断报警之后,小偷在领两万元“敲诈费”时“自投罗网”。目前,这位惯偷被判处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他的结果是罪有应得。

那么,小偷到底“偷”了局长啥隐私才对其敲诈十万元?

“隐私”之一,小偷在局长办公室盗取“钻石芙蓉王”香烟两条(共价值人民币4550元)。

虽然记者报道该事件时只报受害人的职务,隐去受害了所在单位。但是,完全可以判断出,这位局长很可能是九江市德安县某局局长。作为县一级的局长,他那两条价值4550元的“钻石芙蓉王”香烟是从何而来?他不可能有自己掏钱享用这高价烟的资本吧?

这价值4550元的高价烟,来路超不出两条:一。局长给别人“办事”或者求他“办事”,别人送给他的;二。局长求别人“办事”,准备送给别人的。

这两条香烟,价值“半万”。如果这“半万”是别人送给局长的,算不算局长受贿?如果这“半万”是局长准备送给别人的,算不算局长行贿?

“隐私”之二,小偷在盗取了“联想”笔记本电脑中,发现了受害人的个人信息、聊天记录等隐私。

关于“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世简历以及家人和家庭状况,包括各种私人照片,包括各种私人往来、交往中的各种人情礼往等等。在局长的“个人信息”中,是不是有局长非常害怕别人知道的“信息”,所以小偷才敢敲诈十万元?

关于“聊天记录”。聊天记录,关键是与谁聊天。局长聊天,有可能跟同事聊天,有可能跟上司聊天,有可能与网友聊天。网上聊天,大都是私下里进行,往往网上私下聊天,啥都敢说。那么,局长的“聊天记录”,是不是有局长非常害怕别人发现的东西,所以小偷才敢敲诈十万元?

小偷因为偷了局长的高价烟和“笔记本”,被定性盗窃罪;小偷因为“偷”了局长的“隐私”,敲诈十万元而被定性敲诈勒索罪。于是,这位惯偷被“数罪并罚”了。那么,这位小偷偷了局长的高价烟和“偷”了的局长“隐私”,就不该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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