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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消防设备(施)的设置要求

 淡泊1971 2012-09-08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要求:

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房间;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织物的库房,占地面积超过500m2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2 的卷烟库房;

3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制鞋、制衣、玩具等厂房;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m2 的商店、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建筑等;

5图书、文物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100 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6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楼、电信楼,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救灾指挥调度等建筑;

特等、甲等剧院或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它等级的剧院、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 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 个的体育馆;

老年人建筑、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旅馆建筑、疗养院的病房楼、儿童活动场所和大于等于200床位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

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10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11 净高大于2.6m 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11.4.2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11.4.3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11.4.4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按本规范第7.2.5条的规定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4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11.4.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116 的有关规定。

一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

火灾探测器的种类

地面面积S(m2)

房间高度h(m)

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

层顶坡度θ

θ≤15°

15°<θ≤30°

θ>30°

A(m2)

R(m)

A(m3)

R(m)

A(m4)

R(m)

感烟
探测器

S80

h12

80

6.7

80

7.2

80

8.0

S80

6h12

80

6.7

100

8.0

120

9.9

h6

60

5.8

80

7.2

100

9.0

感温
探测器

S30

h8

30

4.4

30

4.9

30

5.5

S30

h8

20

3.6

30

4.9

40

6.3

二、消火栓启泵按钮

    每个室内消火栓必须设置起泵按钮。消火栓按钮按下时能达致一可直接启泵,不需经由报警系统就能直接启泵。因为,报警系统毕竟有因故障而报不了警或联动失败的可能,二可向消防中心报警,当然如报警控制器处于自动位时也能联动启泵。

三、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

每个防火分区要至少设一个,如果这些场所是独立的防火分区,那就要设。

四、声光报警器的设置原则

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处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其位置宜设在各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

2、具有多个报警区域的保护对象,宜选用带有语音提示的火灾声警报器,语音应同步。 

3、同一建筑中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

五、区域显示器区域显示器就是通常所说的楼层显示器,又称火灾显示盘、层显等,今天将为大家讲解区域显示器如何设置。

1、宾馆、饭店等场所宜在每个报警区域设置一台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当一个报警区域包括多个楼层时,可在每个楼层设置一台仅显示本楼层的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

2、火灾显示盘应设置在明显的和便于操作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 1.3~1.5m。

六、消防电话

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且宜选择共电式电话总机或对讲通信电话设备。

消防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1)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

(2)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

(3)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

.2 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塞孔。消防电话塞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

.3 特级保护对象的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消防电话分总线制和多线制,没有消防电话二线。
总线制就是所有消防电话只敷设两根总线和两根信号线,控制室内与哪个消防电话分机通话是通过模块来控制的。
多线制是消防控制室与任何一部消防电话分机布线都单独敷设一对(两根)信号线,控制室内与电话分机通话通过控制按钮完成。
总线制电话节省线路敷设费用,但需要安装模块。多线制电话不需安装模块,但线路敷设多。
总线制电话通话信号一般,清晰度不高。多线制电话清晰度高。

消防广播的设置

按GB50116-98第5.4.1条的规定,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集中报警系统宜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按本条理解,设置区域报警系统的建筑,不设置消防广播。而区域报警系统适用于二级保护对象,二级保护对象包括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民用建筑(其中,住宅建筑应为高档住宅)、工业建筑和地下民用建筑。所以,对宿舍而言,没有设置消防广播的必要。

 

   七、水流指示器

 每个设置喷淋的防火分区必须设置水流指示器。只有当一个报警阀组仅控制一个防火分区或一个层面的喷头时,可以允许不设置水流指示器。

自喷规范6。3。1条及条文解释:
  “6.3.1 除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只保护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的同层场所外,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水流指示器。”“6.3.1 由强制性条文改为非强制性条文。水流指示器的功能,是及时报告发生火灾的部位。本条对系统中要求设置水流指示器的部位提出了规定,即每个防火分区和每个楼层均要求设有水流指示器。同时规定当一个湿式报警阀组仅控制一个防火分区或一个层面的喷头时。由于报警阀组的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已能发挥报告火灾部位的作用,故此种情况允许不设水流指示器。”

八、信号蝶阀

    水流指示器的设置是根据防火分隔区设置或分楼层设置,信号蝶阀是根据水流指示器设置的,有设水流指示器的地方就设信号蝶阀。不根据喷头个数设置。补充说明:湿式报警阀设置数量要按每个阀后不超过800只喷头设置。

九、湿式报警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都要设置湿式报警阀湿式报警阀是自动喷水系统必须组成部分,GB50084-2001(2005年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喷规”)第条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报警阀组,同时“喷规”第12.0.5条规定:采用K=80喷头且喷头总数不超过20只或采用K=115喷头且喷头总数不超过12只的局部应用系统,可不设报警阀组。按照规范规定局部应用系统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不设报警阀组。但一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都应该设置报警阀组。首先,设置湿式报警阀有4个用处:一是起接通或切断作用;二是起报警作用;三是防止长期不用的水流向管网影响水源;四是通过报警阀可以对系统的供水装置进行检验。第二,只要是设置局部应用系统的场所基本上都是场所面积较小,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如小型的歌舞娱乐场所、小型的易燃易爆场所、可燃物大量集中的经销商店。湿式报警阀供水的最高和最低喷头高差不能大于50米。易于操作(有排水设施),距地1.2米,一个湿式报警阀设置数量要按每个阀后不超过800只喷头。进出口控制阀门宜设信号阀。

湿式报警阀

湿式报警阀是一种只允许水单向流入喷水系统并在规定流量下报警的一种单向阀。

  1)额定工作压力

  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的额定工作压力应符合1.2MPa,1.6MPa等系列压力等级。

  湿式报警阀与工作压力等级较低的设备配装使用时,允许将阀进出口接头按承受较低压力等级加工,但在阀上应注明使用的较低的压力等级。

  2)公称直径

  湿式报警阀进出口公称直径为50mm,65mm,80mm,100mm,125mm,150mm,200mm,250mm,300mm.

  湿式报警阀座圈处的直径可以小于公称直径。

  1)材料的耐腐蚀性能

  (1)湿式报警阀阀体和阀盖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铸铁的材料制作。阀座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青铜的材料制作。

(2)湿式报警阀要求转动或滑动的零件应采用青铜、 黄铜、 奥氏体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作。若采用耐腐蚀性能低于上述要求的材料制作时,应在有相对运动处加入上述耐腐蚀材料制造的衬套件。

  (3)延迟器设置的过滤网,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黄铜的材料制作。

  (4)水力警铃喷嘴和过滤网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黄铜的材料制作。

  2) 结构、 间隙和连接尺寸

  (1)结构

  a 阀体上应设有放水口, 放水口公称直径不应小于20mm

  b 在湿式报警阀报警口和延迟器之间应设置控制阀, 并能在开启位置锁紧。

  C 湿式报瞥阀应设置报警试验管路, 当湿式报警阀处于伺应状态时,阀瓣组件无须启动应能手动检验报警装置功能。

  d 延迟器进水口直径小于或等于6mm时,应设置耐腐蚀的过滤网。网孔最大尺寸不应大于保护孔径的0.6倍,过滤网总面积不应小于保护面积的20倍。

  e水力警铃进水口公称直径不应小于20mm,排水孔面积不应小于喷嘴面积的50倍。

  f 水力警铃喷嘴直径不应小于3mm,过滤网孔最大尺寸不应大于喷嘴直径的0.6倍,过滤网总面积不应小于喷嘴面积的10倍。

  (2)湿式报警阀的间隙

  a 除阀全开位置外, 阀瓣组件与阀体内壁之间的间隙对于铸铁阀体不应小于12 mm,对于有色金属或不锈钢阀体不应小于6mm。

  b 阀在关闭位置, 阀瓣或阀瓣上金属零件与阀座内缘之间至少有6 mm的径向间隙。,

  c 阀座外可能卡住碎屑的环形空间深度不应小于3mm.

  (3)连接尺寸

  a 湿式报警阀采用法兰连接方式时,法兰连接尺寸、法兰密封面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T9112的规定。

  b 湿式报警阀采用沟槽式连接或其他连接方式时, 应符合相应的通用标准

  c 额定工作压力1.2 MPa,1.6MPa的湿式报警阀配套使用的管件,其结构尺寸应符合GB/T3287的规定,

  d 湿式报警阀采用紧固件机械性能应符合GB/T3098.1-GB/T3098.3《紧固件机械性能》的规定,其设计载荷应满足要求。[1]

  施工、安装要点1) 湿式报警阀、延迟器和水力警铃的安装位置周围,应留有充分的维修空间,以保证在最短的停机时间内修复,报警阀距地面的高度为1.2m。

  2) 水力警铃是湿式报警阀的一个主要部件。水力警铃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其与报警阀的连接管道,管径为20mm,总长不宜大于20m,安装高度不宜超过2m,并应设排水设施。

  3) 湿式报警阀、延迟器和水力警铃之间的安装距离、安装高度及管路直径应保证其功能符合相关要求 。

  4) 湿式报警阀、 延迟器和水力警铃应能使用通用工具进行安装和现场维修。

  5) 压力开关触头接线一组触电接水泵控制柜,一组接报警系统中输入模块
 

十、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原则

 消火栓的合理布置,直接关系到扑救火灾的效果。因此,高层建筑的各层包括和主体间相连的附属建筑均应合理设置消火栓。 
  (1)室内消火栓应布置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方,严禁伪装消火栓。消防电梯前室应设消火栓。 
  (2)消火栓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3)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应根据
建筑物层高和选定的水枪设计流量通过水力计算确定。根据消防经验,对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充实水柱长度不应小于10m。 
  (4)消火栓口之径。高层
建筑室内消火栓口之径应为65mm,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m,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于19mm。同一层建筑内,应采用同一型号,规格的消火栓和与其配套的水带及水枪。 
  (5)消火栓口距地面的高度为1.1m,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垂直。 
  (6)高层建筑屋顶应设置一个装有压力显示装置的检验消火栓,以利于经常检查消火栓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同时也可用于扑救相邻建筑的火灾,保护本建筑不受其火灾威胁。检验消火栓充实水柱为10m,水带长度为25m。冬季应在屋顶出口处,水箱间采取防冻措施。 
  (7)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且高层建筑不应大于30m,裙房不应大于50m。 
  (8)当消火栓口处压力大于0.5Mpa时,应在消火栓处设减压阀装置,一般采用减压阀或减压孔板用以减少消火栓前的剩余水压,是消防水量合理分配,系均衡供水,利于节水和消防人员把握水枪安全操作,也可以避免高位水箱中的消防贮水量在短时间内用完。、

室内消火栓

一、 室内消火栓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内消火栓应符合《室内消火栓》GB3445的有关规定;

2.室内消火栓SN65可与SN25一同使用;

3.消火栓水枪应符合《消防水枪》GB8181的有关规定;

4.消防水龙应采用内衬里的消防水带,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应超过25mSN25的消火栓应配置消防软管,软管内径不应小于ф19

5 消火栓、水龙带和水枪的匹配宜符合下列规定;

当消火栓的出流量为5L/s时,SN65的消火栓配Φ16mm的水枪,Φ65的衬胶水带。

SN25消防软管卷盘胶管的内径宜采用Φ19Φ25,并配有Φ6的水枪。

6.旋转栓其内部构造合理,转动部件选材恰当,并保证旋转可靠无卡瑟和漏水现象。

7.减压稳压消火栓其内部构造合理,活动部件选材恰当,并应保证可靠无杜塞现象,且减压稳压消火栓在各种供水工况下应保证出水口压力。

二、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原则是同一平面2支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但当下列情况之一时可采用1支水枪的1股充实水柱到达任何部位:

  1.室内消火栓设计用水量不大于20L/S时;

  2.建筑物整体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

三、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物,其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四、 设有屋顶直升机停机坪的公共建筑,应在停机坪出入口处或非用电设备机房处设置消火栓,且距停机坪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

十一、室外消火栓布置的消防要求

  1、设置的基本要求。室外消火栓设置安装应明显容易发现,方便出水操作,地下消火栓还应当在地面附近设有明显固定的标志。地上式消火栓选用于气候温暖地面安装,地下室选用气候寒冷地面。

  2、市政或居住区室外消火设置。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铺设,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两侧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布置间隔不应大于120m,距离道路边缘不应超过2m,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距离高层建筑外墙不宜大于40m,距离一般建筑外墙不宜大于150m。

  3、建筑物室外消火栓数量。室外消火栓数量应按其保护半径,流量和室外消防用量综合计算确定,每只流量按10――15L/S。对于高层建筑,40m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物室外消火栓数量之内;对多层建筑,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范围内,如消防用水量不大于15L/s,建筑物可不设室外消火栓。

4、工业企业单位内室外消火栓的设置要求。对于工艺装置区,或储罐区,应沿装置周围设置消火栓,间距不宜大于60m,如装置宽度大于120m,宜在工艺装置区内的道路边增改消火栓,消火栓栓口直径宜为150mm。对于甲、乙、丙类液体或液化气体储罐区,消火栓应改在防火堤外,且距储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储罐区可使用的数量内。

十二、水泵接合器

GB50016-2006中第 第5条 关于水泵接合器的设计和原来的有了较大的改变。
GBJ16-87中第8.6.1
四、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高层工业建筑、设有消防管网的住宅及超过5层的其他民用建筑,其室内消防管网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距接合器15~40m内,应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接合器的流量按10~15L/s计算。
GBJ16-87中住宅要求设水泵接合器。

再看GB50016-2006中第8.4.2
5、高层厂房(库房)、设置室内消火栓且层数超过4层的厂房(库房)、设置室内消火栓且层数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其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
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15~40m。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接合器的流量按10~15L/s计算。

十三、喷头布置原则与要求 
⑴ 满足作用面积内的喷水强度、喷水的均匀性及喷头的适时开放(喷头的受热条件和开放时间);
⑵ 喷头在喷水半径内灵活布置,不出现未被覆盖的空白,也不出现过多的重复覆盖面积; 
⑶ 保证喷湿墙根及一定范围内的墙面; 
⑷ 喷头之间不应互相影响; 
⑸ 按规范和实际处理障碍物的遮挡,并积极与相关专业协调; 
⑹ 应满足其它相关规范对喷头布置的要求。 
⑺ 考虑火灾时烟羽流对喷头动作的影响 
⑻ 结合实际,全面分析相关规范,吃准吃深规范中的字眼,综合考虑。

   在不同的环境温度场所内设置喷头时,喷头公称动作温度宜比环境最高温度 高30℃。建筑物、构筑物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库存备用喷头,其数量不应少于总安装个数的1%,且每种类型的和不同温标的备用喷头数均不应少于10个。在有腐蚀气体的环境场所内设置喷头时,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采用不影响喷头感温元件功能的措施。每个喷头都应有控制水量,可按照公式进行计算。

为了控制喷头与起火点之间的距离,保证喷头开放时间,本规范规定:中危险级Ⅰ级场所采用K=80标准喷头时,一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为12.5m2 ,配水支管上喷头间和配水支管间的最大距离,正方形布置时为3.6m,矩形或平行四边形布置时的长边边长为4.Om。

规定喷头与端墙最大距离的目的,是为了使喷头的洒水能够喷湿墙根地面并不留漏喷的空白点,而且能够喷湿一定范围的墙面,防止火灾沿墙面的可燃物蔓延。集热盘最小直径为380mm.

十四、末端试水装置的设置原则

一般都是利用末端试水装置进行试验, 利用试验结果进行推理式判断, 无法测得科学实际的技术数据。这里应指出的是, 消防界人士十余年来对末端试水装置存在着夸大其功能的认识误区, 一般认为通过末端试水装置可以检测系统动作功能, 系统供水能力, 最不利点压力等, 这是造成一般不设计调试、检测试验管道及阀门的一个主要原因。末端试水装置, 至今没有统一的标准结构和设计技术要求, 一般设计、安装部门的习惯经验作法是其结构由阀门、压力表、流量测试仪表(标准放水口或流量计) 和管道组成, 如图1, 管道一般是用管径为25 mm、32 mm、40 mm 的镀锌钢管。开启末端试水装置进行试验时, 测试得到的压力和流量数据, 只是在测试位置处的流量和压力数据, 并没有经验公式能利用此数据科学推算出系统供水能力(压力、流量) , 更不能判断系统的最不利点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末端试水装置的真正功能是检验系统启动、报警和利用系统启动后的特性参数组成联动控制装置等的功能是否正常。为使系统调试、检测、消防水泵启动运行试验能按规范要求进行, 必须在系统中安装检测试验装置。

因为每层都要独立设置水流指示器. 应在系统的最不利喷头后设置末端试水装置且应在管段末端设置截止阀

消防增压稳压泵

    消防稳压泵压力和流量如何确定?稳压泵不用于使自喷淋系统和消火栓系统始终处于要求的压力工况条件,一旦出流即能满足消防用水所需的水压和水量要求。其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因此规范所指的增压水泵,实质上是指稳压泵,尤其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稳压泵,稳压泵的流量值决定于诸多因素,其中较主要的因素有:(1)系统的类别 当稳压泵用于自喷淋系统时,考虑一个喷头的水量;而用于消火栓系统时,考虑一个消火栓的水量。(2)有无气压水罐配套设置 无气压水罐配套设置时,稳压泵的流量按不大于一个喷头或一个消火栓的水量计算。有气压水罐配套设置时,系统的水量补充和压力保证是靠气压水罐来实施的,稳压泵的流量只需满足气压水罐对流量的要求,即稳压泵的流量应考虑气压水罐的调节容积的因素。此时,稳压泵流量应按气压给水设备罐内空气和水的总容积和罐内水的容积计算公式计算确定。水泵出水量应为当罐内为平均压力时,不小于管网最大小时流量的1.2倍。消防泵 《高规》条文并无气压水罐必须配置的规定,但无气压水罐,稳压泵启动频繁,容易损坏;有气压水罐,稳压泵启动频繁问题可以得到缓解,系统的稳压工况的保证能得到更好的体现。但需增加气压水罐的费用,一般情况配套设置的气压水罐容积毋需过大,容积以小于50L为宜。上海市已编制稳压泵配套设置气压水罐的标准图集,由上海海鹰机械厂编制。(3)系统范围 设有稳压泵的准高压给水系统(或称稳高压给水系统),其范畴有在室内的,也有室内和室外的。室内准高压给水系统,管材采用钢管,接口采用螺纹、法兰或焊接连接,管网系统的渗漏主要发生在水泵的密封部位,其数量相对而言是有限的。而室内外准高压给水系统,由于室外管材采用铸铁管,接口采用承插式连接,消防泵 接口密封采用橡胶圈,管网的范围较大,接口渗漏在整个渗漏量中占有相当比重。管道施工后随即进行回覆土,有时接口部位用混疑土围护加固,即便有渗漏,也很难采取补救措施。凡此种种都说明室内外采用准高压给水系统时,稳压泵的流量应留有足够的余地。总的来说,稳压泵的流量应根据不同情况作相应的调整。

 

十五、灭火器的设置

灭火器配置应该从下面8点考虑:

  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类别 

 根据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及其可燃物的种类,可判断该场所可能发生哪种类别的火灾。如果选择不合适的灭火器,不仅有可能扑灭不了火灾,而且可能引起灭火剂对燃烧的逆化学反应,甚至还会发生爆炸伤亡事故。如对碱金属(如钾、钠)火灾,不能选择水型灭火器。因为水与碱金属化合反应后,生成大量氢气,容易引起爆炸。 

 2.灭火有效程度 

 在灭火机理相同的情况下,有几种类型的灭火器均适用于扑救同一种类的火灾。但值得注意的是,它们在灭火有效程度上有明显的差别,也就是说适用于扑救同一类火灾的不同类型灭火器,在灭火剂用量和灭火速度上有极大差异。如对同一个4B标准油盘(0.8m<sup>2</sup>)火灾,需用7kg的二氧化碳才能灭火,而且速度较慢,如果换用2kg干粉灭火器能灭5B油盘火灾。因此在选择灭火器时应充分考虑该因素。  

 3.对保护对象的污损程度 

 为了保护贵重物资与设备免受不必要的污渍损失,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其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4.使用灭火器人员的素质 

 要选择适用的灭火器,应先对使用人员的年龄、性别和身手敏捷程度等素质进行大概的分析估计,然后正确选择灭火器。如机械加工厂大部分是男工,从体力角度讲比较强,可选择规格大的灭火器;而商场,大部分是女营业员,体力较弱,可以优先选用小规格的灭火器,以适应工作人员的体质,有利于迅速扑灭初起火灾。  

 5.选择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在选择灭火器时,应考虑不同灭火剂之间可能产生的相互反应、污染及其对灭火的影响,干粉和干粉,干粉和泡沫之间联用都存在一个相容性的问题。不相容的灭火剂之间可能发生相互作用,产生泡沫消失等不利因素,致使灭火效力明显降低,磷酸铵盐干粉同碳酸氢钠干粉、碳酸氢钾干粉不能联用,碳酸氢钠(钾)干粉同蛋白(化学)泡沫也不能联用。 

 6.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若环境温度过低,则灭火器的喷射灭火性能显著降低;若环境温度过高,则灭火器的内压剧增,灭火器会有爆炸伤人的危险,这就要求灭火器应设置在灭火器适用温度范围之内的环境中。

  7.在同一场所选用同一操作方法的灭火器 

 这样选择灭火器有几个优点:一是为培训灭火器使用人员提供方便,二是在灭火中操作人员可方便地采用同一种方法连续操作,使用多具灭火器灭火,三是便于灭火器的维修和保养。

 8.根据不同类别的火灾选择不同类型的灭火器。

灭火器配置数量应根据保护物及保护空间的大小及灭火器灭火效能来计算。

十六、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的设计要求
系统设置防护区应以固定的封闭空间来划分,以m3为计算单位;
1.1
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1.2
单台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装置的保护容积不宜大于160m3;设置多台装置时,其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m
1.3
当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3,容积不宜大于1600m3
1.4
防护区的净高不宜大于6m,如超出此值,应设置壁挂、吊顶待中间补偿释放点;
1.5
防护区的、窗及防护构件的允许压强不应低于1.2kpa,耐火极限应不低于0.5h,吊顶及窗的耐火极限应不低于0.25h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
2.1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设计密度不应小于灭火密度的1.3倍。
2.2 S
型和K型热气溶胶灭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密度为100g/m3
2.3
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电气设备火灾,S型热气溶胶的灭火设计密度不应小于130 g/m3
2.4电缆
遂道(夹层、井)及自备发电机房火灾,S型和K型热气溶胶的灭火设计密度不应小于140g/m3
2.5
在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剂喷放时间不应大于90S,喷口温度不应大于150oC;在其他防护区,喷放时间不应大于   120S,喷口温度不应大于180oC
2.6 S
型和K型热气溶胶对其他可燃物的灭火密度应经试验确定。
2.7
灭火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20min;  
2)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火灾及其他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10min.
2.8
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W=C2×V×KV  
式中 W—灭火剂设计用量(kg; C2—灭火设计密度(kg/m3)    
V —
防护区净容积(m2)    
KV—
容积修正系数。V500m3,KV=1.0500m3≤V1000m3, KV=1.1; V≥1000m3, KV=1.2

十七、各类楼梯间及消防电梯的设置原则

建筑类别

非封闭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

消防电梯

塔式住宅

26

79层(户门应乙级防火门)

79层(楼梯间应采用弹簧门)

1

10层及10层以上

10层及10层以上

2

单元式住宅

单元式宿舍

29

1011层(户门应乙级防火门)

1218

1

19层及19层以上

12层及12层以上

2

通廊式住宅

29

1011

1

12层以上

12层以上

2

通廊式宿舍

26

711

1

12层以上

12层以上

2

一类高层公建

包括地下室

可采用,但不得计入疏散宽度

可采用,但不得计入疏散宽度

应采用

应采用

2

二类高层公建

包括地下室

可采用,但不得计入疏散宽度

h32m,且应有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h>32m及

h32m无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h>32m

2

商住楼

住宅部分楼梯间可按住宅规范,商业建筑部分按公建规范

h>32m

2

高层的裙房

包括地下室和地下车库

可采用,但不得计入疏散宽度

应有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无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汽车库

修车库


h32m,楼梯间乙级防火门

h>32m


单、多层厂房

丁、戊类厂房

甲乙丙类厂房,楼梯间乙级防火门



高层库房


h>24m,h32m

楼梯间乙级防火门


h>32m

多层民用建筑

可用,但公共建筑宜设封闭疏散楼梯间

医院疗养院病房楼;空调旅馆;

>5层其他公建

>3层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楼梯间乙级防火门



多层民用建筑的地下室

除右列建筑外的其他用途建筑

地下≤2层且室内外高差<10m的商店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楼梯间乙级防火门

地下≥3层,或室内外高差>10m的商店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人防地下室


地下≤2层且室内外高差<10m的电影院、礼堂;>500m2的医院、旅馆;>1000m2的餐厅、展厅及小型体育馆

地下≥3层,或室内外高差>10m;及同左列各用房,防烟前室甲级防火门


 注:※1—民用建筑封闭楼梯间用弹簧门,高层工业建筑用乙级防火门(见建规附表1

1—消防电梯数量:每层1500m2一台,1500m2~4500m2两台,4500m2三台








十八、防排烟设置原则:

8.2自然排烟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8.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8.2.2.1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
8.2.2.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8.2.2.3 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8.2.2.4 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8.2.2.5 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8.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
8.2.4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8.3 机械防烟
8.3.1 
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8.3.1.1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8.3.1.2 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8.3.1.3 封闭避难层(间)。
8.3.2 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表 8.3.2-1至表 8.3.2-4的规定确定。当计算值和本表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

防烟楼梯间(前室不送风)的加压送风量    表-1   
系统负担层数 加压送风量(m3/h)
<20层    25000~30000
20层~32层 35000~40000
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的分别加压送风量   表8.3.2-2 
系统负担层数 送风部位 加压送风量(m3/h)
<20层   防烟楼梯间 16000~20000
   合用前室 12000~16000
20层~32层 防烟楼梯间 20000~25000
   合用前室 18000~22000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加压送风量    表8.3.2-3 
系统负担层数 加压送风量(m3/h)
<20层   15000~20000
20层~32层 22000~27000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合用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的送风量    表8.3.2-4
系统负担层数 加压送风量(m3/h)
<20层   22000~27000
20层~32层 28000~32000
注: ①表 8.3.2-1至表 8.3.2-4的风量按开启2.00m×1.60m的双扇门确定。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可乘以0.75系数计算;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入口时,其风量应乘以1.50~1.75系数计算。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宜小于0.70m/s。
②风量上下限选取应按层数、风道材料、防火门漏风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8.3.3 层数超过三十二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8.3.4 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其风量应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
8.3.5 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30m3/h计算。
8.3.6 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宜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当必须共用一个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8.3.7* 机械加压送风机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利环管道压头损失外,尚应有余压。其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8.3.7.1 防烟楼梯间为40Pa至50Pa。
8.3.7.2 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为25Pa至30Pa。
8.3.8 楼梯间宜每隔二至三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一个。
8.3.9 机械加压送风机可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风机位置应根据供电条件、风量分配均衡、新风入口不受火、烟威胁等因素确定。


机械排烟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8.4.1.1 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
8.4.1.2 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
8.4.1.3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
8.4.1.4 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4.2 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部位,其排烟风机的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8.4.2.1 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或净空高度大于6.00m的不划防烟分区的房间时,应按每平方米面积不小于60m3/h计算(单台风机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m3/h)。
8.4.2.2 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h计算。
8.4.2.3 中庭体积小于17000m3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6次/h换气计算;中庭体积大于17000m3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4次/h换气计算;但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102000m3/h。
8.4.3* 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正压送风系统,正压值应符合8.3.7条的规定。
8.4.4* 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0m。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排烟口平时应关闭,并应设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8.4.5 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在排烟支管上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8.4.6 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宜竖向设置;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宜按防烟分区设置。
8.4.7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采用排烟轴流风机,并应在其机房入口处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时连续工作30min。
8.4.8 机械排烟系统中,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
8.4.9 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其隔热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8.4.10 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若合用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应符合排烟系统要求。
8.4.11 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8.4.12 排烟风机的全压应按排烟系统最不利环管道进行计算,其排烟量应增加漏风系数。

十九、防火阀设置及联动要求

风管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处、穿越通风、空调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处及管道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均应设置防火阀。

防火阀的设置要求:

1)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宜为70

2)厨房、浴室、厕所等的垂直排风管道,应采取防止回流的措施或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

3)防火阀的易熔片或其他感温、感烟等控制设备一经作用,应能顺气流方向自行严密关闭,并应设有单独支吊架等防止风管变形而影响关闭的措施。

排烟防火阀是装在排烟系统管道上,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阻火隔烟作用的阀门。动作温度一般为280。发生火灾,排烟防火阀可自动或手动打开进行排烟,当烟气温度达到或超过280时,阀门自动关闭,防止火灾蔓延。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时仍能连续工作30min

排烟防火阀的设置要求是:

(1)排烟系统的排烟支管上,应设排烟防火阀。

(2)排烟风管进入排烟风机机房处,应设排烟防火阀,并与排烟风机联动。

(3)在必须穿过防火墙的排烟管道上,应设排烟防火阀,并与排烟风机联动。

二十、防火门设置原则

防火门的设置:设甲级防火门的部位高规燃油?燃气的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外,当上述设备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高层建筑或裙房内时,其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应超过6.00t/h,且单台锅炉蒸发量不应超过2.00t/h;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总容量不应超过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超过630kVA,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1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采用无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当必须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4.1.3.2柴油发电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超过8.00h的需要量,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
5.2.7设在高层建筑内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5.2.8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m2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6.3.3.6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他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7.5.1独立设置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在高层建筑内设置消防水泵房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
档案馆设计规范4.4.6中心控制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设在首层主要入口附近;
2.室内应设空调或局部空调;
3.与其他用房的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h,楼板不应低于1.5h,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7.2.5空调设备应设在专门房间内,机房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6.0.7库区内设置楼梯时,应采用封闭楼梯间,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6.0.8库区缓冲间及档案库的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为甲级防火门?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4.4目录检索?出纳空间4.4.7中心(总)出纳台应毗邻基本书库设置?出纳台与基本书库之间的通道不应设置踏步;当高差不可避免时,应采用坡度不大于1∶8的坡道?出纳台通往库房的门,净宽不应小于1.40m,并不得设置门坎,门外1.40m范围内应平坦无障碍物?平开防火门应向出纳台方向开启?
6.2.5书库?非书资料库?珍善本书库?特藏书库等防火墙上的防火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6.2.8书库?非书资料库,藏阅合一的藏书空间,当内部设有上下层连通的工作楼梯或走廊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当建筑面积超过本规范第6.2.2条的规定时,应设计成封闭楼梯间,并采用乙级防火门?
7.2.3空气调节设备应有专门的机房,其位置应远离阅览区?机房门应为乙级防火门,风管进入书库时应设防火阀门?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8.1.2舞台主台通向各处洞口均应设甲级防火门,或按本规范第8.3.2条规定设置水幕?
8.1.5变电间之高?低压配电室与舞台?侧台?后台相连时,必须设置面积不小于6m2的前室,并应设甲级防火门?
8.1.11舞台内严禁设置燃气加热装置,后台使用上述装置时,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并不应靠近服装室?道具间?
设乙级防火门的部位:高规5.1.5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5.1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5.1.5.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5.2.1防火墙不宜设在U?L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当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0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窗时,距离可不限?
5.2.2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当水平间距小于2.00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
6.1.3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
乙级防火门?
6.2.1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1.1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
6.2.1.2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居住建筑不
应小于4.50m2?
6.2.1.3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2.2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2.1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6.2.2.2楼梯间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2.2.3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
6.2.8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宜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宜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宜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6.2.10室外楼梯可作为辅助的防烟楼梯,其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当倾斜角度不大于45°,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小于1.10m时,室外楼梯宽度可计入疏散楼梯总宽度内?室外楼梯和每层出口处平台,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在楼梯周围2.00m内的墙面上,除设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且不应正对梯段?
6.3.3.4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3.4.6条卫生管理设施间……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建筑宜设垃圾管道。高层办公建筑设置垃圾管道时,应设前室,前室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第3.4.4条汽车停车库……3.设有三台以上电梯的办公建筑,宜将一台电梯通至地下汽车停车库;该电梯于停车库内应设前室,前室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门?
设丙级防火门的部位第7.2.9条建筑物内的管道井?电缆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封隔,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5.3.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汽车库防火
5.3.3除敞开式汽车库?斜楼板式汽车库以外的多层?高层?地下汽车库,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入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设置甲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停车区隔开?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可不受此限?
城市绿化设计规范
5.3.1停车场周边应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并宜种植隔离防护绿带;在停车场内宜结合停车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木?
5.3.2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其树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m;中型汽车为3.5m;载货汽车为4.5m?

二十、防火卷帘的设置原则

防火卷帘门根据耐火等级及材料可分为特级防火卷帘、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钢质防火卷帘三大类型。防火卷帘门的制作要求较高,即要求整个系统能经受一定时间的1100°左右高温考验,防火卷帘门的耐火时间是防火卷帘门的主要指标。广泛应用于商场、仓库、厂房、地下车库、饭店、大厦等工程的大空间防火隔断。

 依据工艺决定的,防火卷帘门除设置在防火墙外,在两个防火分区之间没有防火墙的也应设置防火卷帘。一般设在以下部位。

  (1)封闭疏散楼梯,通向走道;封闭电梯间,通向前室及前室通向走道的门。

  (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的检查门。

  (3)划分防火分区,控制分区建筑面积所设防火墙和防火隔墙上的门。当建筑物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门有困难时,要用防火卷帘门代替,同时须用水幕保护。

  (4)规范(GB50045-95)或设计特别要求防火、防烟的隔墙分户门。例如:附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固定灭火装置的设备室(钢瓶室、泡沫站等),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的隔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房间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因受条件限制,必须在高层建筑内布置燃油、燃气的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开关等,专用房间隔墙上的门,都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二十一、应急照明

 1、应急照明灯应宜安置在顶棚或者2.2m以上的侧面墙上;

2、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防排烟机房、配电房等,应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超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 分钟;

3、操作实验按钮或其他实验装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4、火灾时,所有应急照明灯能切换到应急状态。

新版建规中,对应急照明设置的规定为:(应安设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场所有:卖场、面积大于20平方的仓库、疏散通路、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2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3  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
4  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5  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转换时间根据实际工程及有关规范规定确定:备用照明的转换时间不应大于15s;疏散照明的转换时间不应大于15s;安全照明的转换时间不应大于0.5s。转换时间的确定主要从必要的操作、处理及可能造成事故、经济损失考虑,某些场所要求更短的转换时间,如商场中心的收款台不宜大于1.5s。对于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只要采用自动转换是容易实现的。即使使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采用自动启动、自动转换也是可以实现的。对于安全照明,因转换时间为0.5s极短,所以不能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为应急电源,也不能用荧光灯作为光源,必须用瞬时点燃的白炽灯且须自动转换。

应急照明也称事故照明,是指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发生故障而启用的照明。根据国际照明委员会CIE NO.49号文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

(一)备用照明,是指正常照明失效时,为继续工作(或暂时继续工作)而设置的照明。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通常设在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室等。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通常设在人员密集场所,如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展览厅、避难层及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等。

(二)疏散照明,是指为了人员在火灾情况下,能从室内撤离至室外(或某一安全地区)而设置的照明,包括安全出口标志灯、疏散指示标志灯和疏散照明灯三种。

1安全出口标志灯,通常设置在疏散门口的上方。在首层的疏散楼梯应安装于楼梯口的里侧上方,其安装高度不应低于2米。

2疏散指示标志灯,通常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以下简称《民规》) 24.7.6条规定: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灯间距不宜大于15m

3疏散照明灯,通常设在高层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和长度大于20m的内走道、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前室的顶棚或墙面上。

(三)安全照明,是指正常照明突然中断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的人员安全而设置的照明。如医院手术室照明,其照度不小于正常照度值。

按规范要求薛城区广播电视中心须在大演播室设置疏散照明和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在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设置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在楼梯间大门和门厅大门的顶部安装安全出口标志灯;在走廊内及楼梯间转角处安装疏散指示标志灯;在走廊和门厅天棚上安装疏散照明灯。

二十二、消防双电源

1、  足够功率;

2、  末端切换;

3、  切换时间。

二十三、 CRT的设置条件

一般人员密集场所,娱乐场所,老人、儿童活动场所等重要的场所,都设置CRT。

1、超过50米的一、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2、超过50米的一、二类高层商业建筑;含有超过300平米单个商业的多层商业建筑。

3、超高层建筑。

<<火规》》有此功能要求
6.3.1 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应有下列控制及显示功能
6.3.1.1 控制消防设备的启、停、并应显示其工作状态;
6.3.1.2 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启、停、除自动控制外,还应能手动直接控制。
6.3.1.3 显示火灾报警、故障报警部位;
6.3.1.4 显示保护对象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
6.3.1.5 显示系统供电电源的工作状态。
条文中说明:
6.3.1 作为消防控制室对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报警情况及被保护建筑的重点部位、消防通道和消防器材放置与位置要全面掌握。要掌握这些情况,可以绘图列表,也可以用模拟盘显示及电视屏幕显示。采用什么方法显示上述情况,可根据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消防控制室的总控台上有电视屏幕或模拟盘显示,可不另设置显示装置。

二十四  消防水池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设置消防水池。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

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1 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二类高层住宅建筑除外)。

一般消防水池

  1、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2、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

  3、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对于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不应超过96h;

  4、容量大于500m3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为40m。

  6、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0m;

  7、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8、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设施。水池结构自重(标准值)


二十五、消防水箱

高位水箱

  GB50045-957.4.7.1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

  GBJ84-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3.2.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消防水箱,但可不大于18m3。

  从现行的规范及所见到的资料里都没有明确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储水量是一个18m3还是两个18m3。即一般的将GB50045-95中的18m3的理解为消火栓系统室内10分钟消防用水(故近日有将高位水箱中之10分钟消防储水量定为24m3,因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将GBJ84-85中的18m3理解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分钟消防储量(与原GBJ45-82第6.2.3建筑物内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用水量,按30L/s计算巧合)。因此设计消防检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存在时出现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储量为36m3的情况(其他情况还多,不一一列举了)。
 18m3是指10分钟消防总贮量,消防二字含义为:所有消防手段(包括
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即不存在24m3或36m3的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一般说来火灾发生时,如果有人在火灾现场,则除了灭火器等扑救外,会动用消火栓灭火,绝不会坐视不救而等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动作,任其火灾扩大(火灾不到一定程序,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不会动作的)。这样在初起火灾时,即消防队到达现场前之5~10分钟内不可能有6~8股水柱同时使用灭火,一般两股水柱应为现实的,如不放心,加倍也只有4股水柱作用。

   压力规定:水箱安在建筑最高部位,不超100米,最不利点静压不低于0.07兆帕;超100米,最不利点静压不低于0.15兆帕,有喷淋系统最不利点喷头不小于0.05兆帕。

原因

  这是因为:

  (1)初起火灾不大可能出现火灾层的上、下层同时“灭火”;

  (2)不大可能有多人同时灭火,如有,那么在消火栓启用同时定会按启动消防泵之按钮,这样就不存在储量不够的问题了。这个时期(5~10分钟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不会动作,故18m3储水量即使是有4股水柱工作,则10分钟也只用去12m3。仍有6m3未动用。另外,有的设计者在高位水箱的消火栓系统出水管上设置水流指示器(设置与否有争论),当消火栓动用后,即使无人按消火栓箱处启动水泵按钮,则因水流指示器动作,在消防控制室有灯光和音响信号,值班人员可依据情况启动或“延时”启动消防泵。笔者不主张设水流指示器,更不主张由水流指示器信号经控制柜直接启动消防泵。

  第二,当发生火灾时无人在现场,如娱乐场所、仓库等等,则只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并且该系统只要有一个喷头动作,压力开头将在60秒内动作发出电信号,向控制中心报警,并经控制箱切换启动消防泵。即使几个喷头动作,18m3储水量也仅仅动用约三分之一。

  第三,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理想,火灾漫延、扩大,消防队到达现场,消火栓开始使用时,早已不是10分钟的问题了,直接启动消防供水灭火。此时高位水箱中仍有相当量的储水。

  第四,初起火灾在5~10分钟后,消防队才到达现场,在此之前一般说来,消防泵应没有启动。如果启动了就不存在18m3储水量够不够用的问题。如果没有启动,则因高位水箱位下降到低水位(即消防储量水位)时,生活水泵将启动供水。也就是说在火灾发生后的5~10分钟内,生活水泵继续供水5~10分钟,这样因消防储量已动用,实际上生活泵供水基本上是供给了消防用,因水位已可能是在消防储量以下,生活出水管无水可出,亦即说明供10分钟内消防用水量不止18m3,是够用的。

  第五,如果因为是超高层建筑或普通一类高层,因水箱设置高度不够而设置增压系统,那么对于高区(或叫上区)消防来说,高位水箱的消防储水量单单对直接灭火而言,其意义几乎为零。当然为了使增压系统正常工作及中、下区来讲,高位水箱之消防储量仍然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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