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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申请

 碧海云天是我家 2012-09-08

关于进一步规范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通知

 

各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为了从源头上加强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现对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提出以下管理措施:

 一、企业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法人应为企业出资人或实际经营者,对于法人代表只挂名既不参与经营也未投资入股,只是实际经营者为逃避法律责任雇用他人的,不予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

二、对高危行业(煤炭、铁精粉、钢材、纺织品、化工)提出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的,其注册地、实际经营地都必须在裕华区,经营场所必须为写字楼或办公楼且签订正规租赁合同,租赁期在一年以上并实际履行租赁合同,支付了租赁费。

已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增加高危行业经营项目,企业需提出申请,主管税务分局应按新认定企业进行约谈及实地核查,并出具调查报告,符合高危行业经营的相关规定,经局长办公会批准后,企业方可变更税务登记,增加高危行业的经营项目。

三、对煤炭经销企业提出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的,要求其煤场必须在裕华区,且煤场必须与《煤炭经营资格证》注明的储煤场地址一致,具备《煤炭经营资格证》上注明的计量设施及质检设施,对注册地在裕华区,而煤场在外地的,不予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此规定对从其他县()转入我区的煤炭经销企业同样适用。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煤炭、铁精粉经销企业,不符合省局管理办法及本条规定的,则不论其是否提出了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均应在申请认定期限届满后进行“逾期未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告知”,逾期未改正或逾期未提出认定申请的,一律使用小规模纳税申报表,依17%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商贸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必须约见法人及财务人员,并要求分局与法人及财务人员进行约谈,分析其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注册资金与经营规模是否相适应及会计核算情况等,并做好约谈记录留存备查。

    五、对注册资金在100万元 (100万元) 以上的商贸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的,要求企业必须有库房或仓储场地,并提供相关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六、实地查验报告中所属行业一项必须注明企业行业明细(需与CTAIS系统一致),对于经营范围中经营项目特别多的企业,要求各分局必须确定企业经营主业,如有确实不经营的商品品目,建议企业变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明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发票的开具品目。对于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要求企业在发票“货物与应税劳务名称”一栏标明商品大类,不允许只填写“详见销货清单,保证发票与销货清单所列商品大类一致。

七、各分局务必加强小规模超标准企业的认定管理。在认定工作中发现个别企业为了逃避相关资料的审核和税务分局的实地查验,刻意等到超标准后进行一般纳税人申请,而部分分局管理人员也认为超标准企业,按要求不需实地查验,放松对企业财务核算及经营场地等相关情况的审核。在此再一次重申,小规模纳税人收入超标准后,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进行一般纳税人认定,并对纳税人做好会计核算、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和纳税辅导。不符合条件的,按销售额依17%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希望各分局加强对超标准认定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的审批及管理,区局在适当的时间将安排对超标准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专项检查及纳税评估。

八、在近期的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中发现存在同一法人、同一财务负责人及办税人员、甚至同一注册经营地址,注册几个分公司的情况,部分企业为超标准后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请所属分局注意加强此类企业的后续管理,了解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经营模式、财务核算方式,各分公司之间业务有无交叉,并严格控制此类企业的专用发票管理。

    九、各分局应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纳税辅导,对个别企业存在的聘用非正规财务机构、财务人员情况,要求各分局税务管理人员严格把关,尤其注意个别财务人员一人代理户数较多情况。

                            

 

政策法规科

2012.2.27

 

 

 

 

 

 

 

 

 

与商贸企业法人代表约谈要点

1、        公司登记注册情况(企业登记成立时间、注册资金、股东出资情况、经营场地及相应的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支付租赁费凭据、企业性质等)。

2、        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什么商品,是否从事高危行业商品(煤炭、铁精粉、钢材、纺织品、化工)的经营。

3、        公司的经营状况,注册资金与经营规模和经营场所是否相适应,有无明确购销意向或客户,具体的进货、销货渠道有哪些,上下游企业是否均为商贸公司。

4、        公司有无库房,是否签定租赁合同,货物出入库是否履行相关手续。

5、        针对企业的行业特性,其他需约谈的问题。

与商贸企业财务人员约谈要点

1、        公司登记注册情况,注册资金是否到位,分支机构应关注总公司的资金拨付情况,是否实物拨付。

2、        公司的银行账户和账号(基本帐户及结算帐户),是否按规定在税务机关备案。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企业购销货物、支付费用是否通过银行帐户结算。

3、        公司帐簿设置、财务核算情况,能否准确核算进销项税额,是否存在油费、运费抵扣情况。

4、        公司成立至今的纳税申报和实际缴税(非新办企业)情况。

5、        会计有无相应的从业资格,是专职还是兼职,还是聘用财务公司代理计帐。

6、         其他需约谈的问题。

裕华区一般纳税人申请流程以及资料的提供: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地核查报告表
3、网上认证备案表
4、约谈报告
5、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房屋租赁合同、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财务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等。
第一步:去税务大厅登记备案
第二步:大厅负责人内部传递到管理分局、相关人员签字(以前核查场地的人员)
第三步:主管分局长签字盖章
第四步:税政科审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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