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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10年,窮忙又「薪」酸?搶救35歲的4個覺悟

 rue23 2012-09-10

工作10年,窮忙又「薪」酸?搶救35歲的4個覺悟

當兩個人薪水只夠剛好支應生活開銷,談到結婚、生小孩、買房子及小孩教育,每一點都讓人嘆氣。

不過,路是人走出來的。今年31歲的陳玉翎剛當上母親,喜悅寫在臉上。為人妻、為人母的願望,都在她的計劃中實現。因為想住在台北市、又不想被高房價綁架,她與先生同住在娘家。這是在有限資源下,陳玉翎找到的折衷做法。她認為,對婚姻、小孩的夢想,不應該被經濟壓力啃噬,透過某種「有計畫的妥協」,一樣可以達到圓滿。

我一直很清楚自己要什麼、要過什麼樣的生活。大學推甄進入中文系,就是希望進媒體業工作;大學時交往的男朋友是現在的先生,兩人也按照我的計劃,在28歲結婚,30歲生下第一個小孩。

兩人生活,比一個人划算

我先生家在桃園楊梅,但是我們工作都在台北,所以婚後要住哪裡,婚前一開始就討論過。

我知道在台北買房子、維持我原本在士林的居住環境,以我們目前的所得是很困難的,既然沒有辦法,就先不要買,但也不必因此就被房子卡住,而不敢結婚、生小孩。

決定要住在娘家,其實是經過一年的思考。婚後第一年,我們在娘家附近租了小套房當做新居。下班後,因為離娘家很近,還是每天回去吃飯。但這樣其實很累,因為假設8點下班,回家吃飯、休息一下,再回到租屋處也很晚了。我沒有勉強先生非得怎麼樣不可,只是一年後,他也認為既然要生小孩,我媽媽願意幫忙帶,不如住回娘家,省下每月1萬多的房租,也不用每天兩邊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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