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 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 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二、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三、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四、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五、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注:1.“专业工作”指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 2.“Ⅰ类人员”指已通过基础考试人员,“Ⅱ类人员”指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人员。 3.以上专业名称为“新专业名称”,与“旧专业名称”对照见附件3。 六、2012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往年相同,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录网站(www.gdkszx.com.cn),在首页右上角“考试规定”栏目内查询有关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 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发放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11〕6号)要求,为便于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人员报考专业考试,从2010年起对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人员发放成绩合格通知单,该通知单作为报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审核的必备材料。 2010年前基础考试合格人员按原有途径在省人事考试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外省基础考试合格人员须提供所在省考试机构盖章的成绩合格转出证明。 请各地市考试机构做好相应审核工作。 八、提交材料的要求 1. 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或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不具备学历者)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报考开始日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基础考试合格,并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基础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 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各市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所在地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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