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要傲,就要傲到骨子里!----掠影谈禅楼原创

 掠影谈禅楼 2012-09-13

最近,业余时间接触的各界人士较多,在交谈后,他们往往评价我很谦虚。对于这些夸奖,我想这只是礼仪上的需要,我心里根本不当回事,因为到了我这个岁数再随便让人“忽悠”了,那我就太不成熟了。尽管我承认我的不成熟,但我起码还幼稚不到什么夸奖都相信的程度。目前,我宁可相信批评,也不在意夸奖。

         除此之外,如果真是有人认为我很谦虚,那就是不了解我了!因为我认为我目前还不够谦虚的资格!

        至于我对谦虚理解可分为一下几个层次:

        第一是礼节的需要。在社交场合,必须得谦虚,并且要力争做到温文尔雅。尽管这需要具备真正的修养之后才能自然显现,可是当我还不能做到的时候,我起码得有这个意识。

        第二是正视自己的无知。在社交场合,我肯定有技不如人的地方,甚至这种场合占整个交往活动的绝大多数。此时,我会正视自己的不足和无知,真心的向他们请教,事后,我也会真诚的向他们表示感谢。

        第三是融合的需要。在社交场合,我必须得让每个在座的人找到自己的感觉。而人最需要的感觉往往就是被尊重的感觉,而被尊重的感觉往往又是他自己心底的某些“骄傲”,我会尽量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他的“骄傲”,比如他的家乡历史特产、他的职业、他的家庭、他的特长、他的气质性格·····我会抓住这些去真诚的赞美他,记住,我是真诚的赞美,不能让对方感觉到任何水分,我也不会掺加任何水分。此时对方也会马上寻找我的“骄傲”,这样就很快变成了一种很平等交流,气氛也就会自然的很融洽。

        第四是自信的表现。我不承认我是一个社会成功者,恰恰相反,我认为我不是一个社会成功者。但是,我自认为我人生的道路已经确定,不会再转向跟风。因此,也就知道了自己的“所为”和“不为”。对自己“所为”的方面我会默默的用全部的精力去实践,对自己“不为”的方面我会毫不挂心。这是遵循我祖父、父亲、师老给我的教诲,他们在许久前就教育我找到自己的“天命”,放下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去“一门深入”,惭愧的是我到了四十岁才渐渐理解了诸位师长的苦心!目前的我,因为知道了自己的“所为”,所以就像一个流离失所多年的孩子终于回到了母亲的怀抱一样,心中充满了温暖和安全感,因此也就变得较为自信。从而在这种心态下,我渐渐的变得能“包容”能“忍耐”。所谓的包容就是能理解每个人的“活法”,所谓的“忍耐”就是能专心的去做自己的事情,不再去拿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也更不在意别人拿他们的标准来衡量我。“忍”字的本意就是随顺的意思,这就像大禹治水,虽然大禹随顺了地形的走向和水的特质,但是最终把水引入大海是大禹念念不会忘记的根本。我的“忍耐”也是如此,就是我要能忍受各种纷杂对自己的影响,顺应一切的一切,但是我更要知道“忍耐”绝不是目的,回到自己的“家乡”才真正是自己的目的,因为那是真正属于我的归宿。对于自己的“不为”,我会不去理会,不会再去凑热闹,更不会去冒充内行,因为那些不属于我。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我自然也不关心它的“主人”是谁。

       我有时会仔细去解读“谦虚”,发现真正的“谦虚”是不需要任何装饰来美化的“骄傲”,同时发现真正敢于谦虚的人恰恰是真正自信的人!相比之下,那些坐下来就首先伺机炫耀的人是显得那么的浅薄和苍白!明眼的人马上就会发现他们这是用“狂傲”来掩盖无知!凌人的盛气之下掩盖的甚至是无耻!一个真正自信的人,他不会以宣扬别人的“不行”来证明自己的“行”;一个自信的人,他能够包容别人的“行”---------那是因为他太了解自己的“行”。一个真正自信的人,他会“大道无私容万物”------那是因为他知道“道在屎溺”的道理。一个真正自信的人,他会“芜草不除听蛩鸣”-----那是因为他能读出梅花枝头春的消息。一个真正自信的人,他可以和乞丐携手同行,他可以和皇帝并肩而坐。一个真正自信的人,他不会在无佛处称尊,他也不会在有佛处颤抖,他会和诸佛同体,他会和众生同根!我于是也因此更加惭愧自己昔日、今日的浅薄!

        谦虚当然是一种美德,但真正的谦虚恰恰是来源于真正的自信!我向往有朝一日自己能真正的做到谦虚,因为那是一种渗透到骨头里的高贵,是骨子里透出来的高雅!能如此渗入和透出的骨头叫做傲骨!真正的谦虚就是用这根傲骨修炼成的!而这根傲骨又是用“敢为”和“敢不为”乃至是“无我”修炼成的!成就了这根傲骨的人才能真正的谦虚!

        所以,我现在时常勉励自己------------要傲,就要傲到骨子里!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