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就存在两种取人途径:“以财取人”与“以才取人”。 以财取人,是因为财能通神。 为什么一些中国人把钱视为图腾,以钱为价值判断标准与人际关系润滑剂?鲁褒在《钱神论》中做出精彩回答:钱这东西危可使安,死可使活,贵可使贱,生可使杀。简直没有钱做不到的事情。 后来,一些中国人把鲁褒的理论化为了实践,使得钱在流通、行藏等正常功能之外弊端丛生,恶臭流溢,其中以科考之贿、官场之贿、诉讼之贿为最甚。此三贿,搅得社会风气乌烟瘴气,人被钱役使,钱为恶开道。 唐朝有个叫张延赏的官吏奉命审案,发现桌案上有一张纸条,上写“钱三万贯,乞不问此狱”。张延赏不为所动,继续审理。没过几天桌案上又发现一张纸条,上书“十万贯”。张延赏立即决定不再追查。别人问他何故。他说:“钱十万,可通神矣,无不可回之事,吾惧祸及,不得不止。” 但在另一些人那里,“才”可以替代“财”沟通人际关系。 古汉语中“才”、“财”本是相通的。“才”、“财”分用之后才走上两途,再无瓜葛。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的先人在很早以前就产生了一种“褒才贬财”的倾向。从称谓上就可以略见一斑:有钱人的称谓少而俗,不过“财主”、“富翁”之类;“才”的称谓却多而雅,比如才子、才客、才人、才士、才杰、才流、才笔、才俊、才女等,不一而足。 中国历史上也不乏“才能通神”的事情。 管仲被齐桓公重用与鲍叔牙的力荐关系很大。鲍叔牙不仅不嫉妒管仲之才,反而用贬己褒管的方法劝说齐桓公,让齐桓公心服口服,终于任命管仲为相国。 毛遂自荐的故事为中国人所熟知。战国时代,毛遂向主子平原君自我推荐,得到重用,毛遂凭的是“才”,而非“财”。 北宋文学泰斗欧阳修发现苏轼之才不嫉反喜,竭力提携,以至于最终苏轼的成就反超欧阳翁。苏轼以其才通文学之神,被传为历史佳话。 北宋邵雍有“才”无“财”,他没有俸禄(邵雍自己不愿意入仕),缺衣少食,写作无以为继。司马光、吕公著得知,赏识邵雍之才,便将邵雍供养起来,按月提供生活费用,结果造就出一位杰出的哲学家。邵雍的“象数之学”及“皇、帝、王、霸”之说至今仍有一定影响。以自己之财成他人之才,司马光、吕公著因善举而留芳史册。 如若才流,即使身为妓女,也能得到众人赏识。书载:“有名妓徐佛者,能琴,善画兰草,虽僻居湖市,而四方才流履满其室”。 君子见才,小人见财。君子之交以才契合,友谊弥坚;小人之交以财相聚,利尽交疏。财主大亨难以因“财”而留芳史册(即使留下名字也是骂名,如西汉邓通),他们的命运还不如有“才”的妓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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