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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多年扭曲教育的结果

 一个好老头 2012-09-16

对于前两天我在和讯博客里贴的视频(链接)本不打算说什么,但看了这几天在长沙、青岛、上海等地发生的事又忍不住想多说两句。

视频中和上述等地发生的事都是我们长期教育的结果。长期以来,我们一直灌输着一个观念就是:只要是“坏人”,怎么对待他都不过分。于是,只要某人被视为敌人,就可给他剃“阴阳头”,给他戴高帽子,给他挂牌子,给他“坐飞机”,给她挂破鞋,往他身上倒墨汁、浆糊,甚至将他活活打死。而且实施这些行为的人不但不必被追究刑事责任,还被当成英雄、正面人物来宣扬。

对待个人是这样,国与国之间也是如此。只要被列为敌国,只要别人欺负了我们,我们就可以打砸他们在我国的商店,焚烧他们的商品(不管这些商品由谁持有),殴打他们的侨民。同样,实施这些的人不但不是罪犯,而且是爱国者,且持反对意见者还是“汉奸”。以甚至发展到,只要和我们观念不一致的人都该死。所以,无论是9·11,还是前些日子炸死美国大使,包括袭击无辜的人,我们都有人说活该,谁让他们那么可恶。

多年来的宣传教育都是这样说的,教科书、历史教材都是这样写的,文学、影视作品都是这样表现的。那么,有了上述的灌输(直至今日,仍是如此),当下的当街殴打“不同政见者”,焚烧日资商店,砸毁日系汽车,面汤泼日侨,就都不奇怪了。可是,在当今21世纪,在物质和精神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还抱有这种中世纪的观念,会让世人怎么看我们?

何曾几时,我们的道德观念成了这样?其实,我们老祖宗的道德标准不是这样的。儒家思想讲究“以德报怨”,讲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讲究“两国交战不斩来使”。你可以说这些是陈腐的观念,但当今主流文明社会的主张和道德标准也是,尊重人权,珍惜生命。对于罪犯,你可以依法惩罚他,但你不能侮辱他。对于不同的观点,你可以反驳、争论,但要尊重他的语话权。为维护主权,你可以游行抗议,你可以对国家宣战,但不能打杀侨民,伤及无辜。真不知我们这些所谓爱国者和爱××者的做法,到底是提高了我国的威信,还是败坏了我国的形象?这一切、一切不值得大家深思吗?

再有,你砸、烧是谁的东西?那些商店、物品有几个是真正的日本资产?你毁了它们,日本人有什么损失?另外你有种的砸、烧自家的日货(现在有多少人敢说自己家里没有日货),你凭什么只砸、烧别人家的汽车(我只看到一篇报道说,烧的是自己的汽车),而留着自家的日货享用?想当初,我们曾对印尼、柬埔寨等国因两国关系恶化,殴打、屠杀华侨义愤填膺。那么,我们如此对待日侨是什么行为?日本人该不该义愤?特别是,别忘了在日本我们还有多得多的旅日同胞!

最后再多说一句:拍砖可以,可千万别骂我是汉奸。我不是,我是真为国家、民族好!特别是为我们的下一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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