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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砸同胞财产是爱国还是犯傻?

 2008y8m 2012-09-16
  最近,部分国人抵制日货情绪高涨,有少数人走上街头,打砸、烧毁日系轿车。8 月19 日深圳有人砸车,近日警方终于揪出4 名涉嫌者,并经检察院批捕。针对打砸作为他人财产的日货的行为,终于有了司法回应。

  抵制日货如果成了运动,是否理性姑且不论,反正它作为私人自主行为,他人无权干涉。即便在公共场合进行表达,只要不对他人构成妨碍,也是合法权利。但打砸、烧毁作为他人财产的日货,显然是一种侵权行为,也涉嫌暴力犯罪。不能因为他有一个“爱国”、反日的宏大背景,就给予“同情的理解”与纵容。

  在中日钓鱼岛博奕加剧的情况下,一些人反日情绪上来了,很容易产生假想正义,以为无论如何都是对的。爱国无罪,但爱国有一个如何去爱的问题,而恰恰是在这点上,有些人误入歧途。动机纯良,但手段非理性甚至违法,爱国也有可能害人不浅。

  打砸他人日本车,其理由是买日货帮了日本经济的忙,打砸、焚烧是一种警告,使大家以后不敢买日货。中日之间的贸易,本是一种互惠关系,这些都不说了。既然已经买了,就是私人财产,理应受到人们的尊重。现在中国人均收入不到日本人十分之一,买一辆车往往要省吃俭用,很不容易。商品的价款已经付给日本人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却被同胞给毁掉了,这不是犯傻是什么?

  爱国本是一种“正能量”,其目的是要让国家好,它不是负面情绪的胡乱发泄。让国家好,落脚点应该是从我做起,勉力推动国家进步,让自己日子好过也让同胞受惠。个人抵制日货,包括进行公开表达,都应以守法为前提。主张抵制日货,也要尊重他人的自主选择,尊重他人人身自由与财产安全。

  钓鱼岛之争,只能算中国崛起进程中的一阵波澜,而中国的崛起应当是文明的昌盛。所谓文明,无外乎法治、理性,认真对待自己的权利并尊重别人的权利。以此审视打砸别人的日货,也包括审视个别人焚毁自己日系车的行为,我们当有清醒的判断。打着抵制日货的旗号侵权,一点不文明,既然违法,自然要“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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