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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书法教育通知

 昵称7SaWi 2012-09-19

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中小学
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苏教基函〔2012〕4号
 

各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重要意义
    汉字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在中小学开展书法(含硬笔和毛笔)教育,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书法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不仅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学生审美品质,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我省中小学书法教育有着良好的传统,不少学校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书法教育经验。当前,由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普及,人们的学习方式和交流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学校学生写字和书法教育弱化。因此,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总结和推广新的经验,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设教育强省、文化强省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全面落实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本要求
    1.按规定认真开好书法课。根据《意见》精神,我省中小学要通过开设书法课程和相关课程实施推进书法教育。小学一至六年级要在语文课程或地方课程中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初中阶段可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中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普通高中要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教育有关的选修课程。中小学还可在美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中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书法教育。书法教育基础较好的地区和学校,要力求在2012年秋开齐上足书法课。尚不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做好开课的规划和具体实施的方案。
    2.结合语文教学开展书法教育。书法是中小学语文教学的基本任务,练字的过程同时也是学生性情、态度、审美趣味养成的过程。每个学段语文课都要指导学生写好汉字。《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是中小学在语文课程中开展书法教育的主要依据,要组织广大中小学语文教师认真领会课程标准精神,把握“课程标准”关于书法教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在语文教学过程中扎实开展书法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特别在小学阶段,强化汉字书写,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在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左右的写字时间,在教师指导下随堂写字,做到天天练。
    3.普遍提高学生书法素养。要重视培养学生正确的写字姿势,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小学阶段要初步学会用毛笔书写楷书,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要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随着年级升高,逐步要求行款整齐,力求美观,并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三年级开始,过渡到硬笔毛笔兼学。随着年级升高到中学,要学习用毛笔临摹名家书法,并大致了解书法历史和汉字字体源流,逐步学会从书法作品的内涵、章法、结构、笔法等方面鉴赏历代重要书法家作品,培养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提高审美情趣。
    三、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础建设
    1.加强中小学书法教师队伍建设。师资是开展书法教育的关键。书法能力是中小学教师的基本教学素养,每一位教师都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努力写得一手好字;每一位教师都有责任教育学生认真写好字。语文教师要改进写字教学方法,探索书法教育规律,进而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有条件的学校要配备专职书法教师。学校招聘新教师,要把书法能力作为录用的基本条件之一。各地各校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中小学教师进行书法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的写字技能和书法教学水平。通过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鼓励教师苦练写字等教学基本功,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2.加强书法教学资源建设。中小学书法教学资源要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现实要求,注重写字与书法有机结合,硬笔与毛笔有机结合,书法教育与语文教学有机结合,书法与育人有机结合,既面向全体学生,又关注部分学生的书法兴趣和特长,让不同的学生都得到发展。中小学写字与书法教材属江苏地方课程教材。教材编写应依据语文课程标准,全面有序地安排教学内容,突出重点,注意培养学生书写兴趣,体现基础性和阶段性,关注各学段之间的衔接。要优化编写队伍,注意吸收德艺双馨的书法家、书法教育家、语文教学专家和书法教育经验的一线老师参与,使教材凝聚多方面的智慧。开发与书法教育相关的教学资源,有效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优势,为学校书法教育服务。
    3.加强书法教育基地建设。鼓励中小学创造条件建立学校书法教育基地,通过书法教室、书法教学场所等加强书法教育载体建设,在此基础上逐步建设一批书法教育基地学校。同时,加强与地方书法协会等校外书法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形成一批校外书法教育基地。要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开展书法教育,鼓励社会各界及个人为学校开展书法教育活动提供支持。
    四、重视对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研究与管理
    1.强化书法教学研究。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书法教学的研究,研究有效的教学策略,提高书法教学的整体水平;研究学生写字技能形成的规律,培养学生写字的兴趣,切实提升学生的书写能力;研究写字和育人的关系,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和意志品质;重视研究书法教学评价问题,书面作业和测试都应有写字评价的要求。
    2.积极开展书法教育活动。要有计划地组织师生书法展览、书法特色学校现场展示、书法课堂教学观摩研讨和书法家现场书法讲座等活动,用多彩的活动丰富学校的书法教育文化内涵,促进学校书法教育不断深化。
    3.加强书法教育的检查指导。各地要加强对书法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对书法教育的课程安排、教学管理、教师任职条件及资源配置等进行认真规划,确保学校书法教育的顺利推进。要把书法课开设情况纳入教育教学督导的重要内容。开展书法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对各地有特色、有载体、有队伍、有成绩的学校进行表彰。

 (教基二〔2011〕4号)

  
   二○一二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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