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是主管社会有关行政事务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工作的宗旨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省民政厅主要负责农村救灾、城乡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革命烈士审批、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村(居)民自治,福利事业发展,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登记管理,婚姻、收养和殡葬管理,福利彩票发行及指导救助管理等20多项工作。省民政厅代管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管8个社会团体。厅直属事业单位25个。
公开机构:
专门机构:黑龙江省民政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点: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
邮政编码:150001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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