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可以投保? 》16至65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 本保险的特点: 》生死保障,如意保险。 》交费灵活,服务周全。 》保险期间:20年。 》交费方式:年交或一次交清。 》保费自动垫交:保单现金价值的余额足够低交所欠保费 ,即使您未按期交费,本公司可为您作自动垫交保费处 理,保单继续有效。 》借款:投保人可按保单现金价值余额的70%申请借款。 投保利益: 当被保险人生存至第 5、第10、第15周年的生效对应日 时,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 10%给付生存保险 金;当被保险人生存至第20周年生效对应日时,本公司 按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70%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 保险金。 本简介仅供参考,一切权益以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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