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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情报局暗杀指南

 tjhx0526 2012-09-20

中央情报局暗杀指南

2010年1月20日,哈马斯高官马巴胡赫在迪拜被暗杀。这种巴勒斯坦和以色列之间的血腥行为本身并不是很令人吃惊,但有意思的是这很可能是首次全程暴露在摄像头之下的政治暗杀行动。11月29日,伊朗核专家沙阿里亚里和费雷敦·阿巴西在上班途中分别遭遇袭击,前者当场死亡,后者侥幸生还,大家的关注重点再一次集中到以色列身上。为了让读者更多的了解这类丑陋行为,本刊找到了一份美国中央情报局在1954年编发的“工作指南”。大家可以对照这份指南和前不久的暗杀行动,给他们对号入座一下。在英语里“assassination”是暗杀的意思,其词源是“Hashish”,是指一种从大麻里提炼的药品,据说哈桑丹萨巴赫曾用这种药迷幻自己的追随者,被迷幻的追随者随即就会去追杀反对派,而这种追杀也往往使追随者们付出生命的代价。

“暗杀”现在的含义是指有计划的、以非法手段实施的、有明确目标的谋杀,被杀者的死亡会对某个组织有利。

行动部署:即使在秘密行动中,暗杀也算是相当极端而且少有的。暗杀行动要精心策划,决不能暴露某事与美国政F机构的关联。有关暗杀行动的所有计划、联络等等都不能落在纸面上,所有的信息都不能有书面记录,由此要求几乎所有的计划工作都要在暗杀现地进行。也就是说,只踩点,不画图,不留字。有关决心和指令只能有极少人知道,了解的人越少越好,最有一个人知道计划是最完美的。行动的结果也不必写报告,自然会有新闻部门出面搞出一个有关各方都能接受的说法。

暗杀的部署技巧受很多条件制约,暗杀对象的警觉程度很重要,是全然没有觉察,还是有所觉察但没有采取对应措施,还是已经有了严密的防范,都是不同的。以下介绍一些暗杀“术语”。

“简单”,是指面对没有觉察自己危险处境的目标。“追逐”指干掉已经觉察但没有安全措施的目标,“有保护”是指对付那些被保护起来的目标。如果刺客在执行任务时丧生,就用“失败”这个词。杀手成功逃逸,就是“安全”。有一点绝无折中:杀手绝对不能或者落到对方手中。

以行动中采取的掩护方式来划分也是一种办法,把暗杀行动伪装成一次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称为“秘密行动”,如果掩护行动太过潦草,就成为“公开行动”,如果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完成暗杀以达到某种目的,那就是“恐怖活动”。

依照以上的划分,当年刺杀凯撒的行动就是“安全、简单、恐怖Z義”的,刺杀Huey Long(曾任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州长并有望竞选总统,1933年被暗杀——编著)则是“有保护、失败、公开”的。当然了,“安全且秘密”的行动也根本不会作为暗杀行动记录在案。对奥古斯都·凯撒的暗杀或许算是“安全、有保护、秘密”的。“追逐”式暗杀通常交给秘密特工或者犯罪集团去做。

刺客:一次“安全”的暗杀,刺客应该具备秘密特工的基本素质,要坚决、勇敢、聪明、足智多谋而且身体灵活。如果行动中用到一些专业器材,比如武器或者毒药,那么要求刺客能精通这些器材的使用。除了“恐怖Z義”的暗杀,所有行动在时间和空间上都要有节制。任务执行人与组织内其他人员的联系必须减少到最低状态,只接受一个人的口头形式的指令。暗杀后的安全撤离是最重要的,但仍然要注意尽量减少接触。最好在事先的计划指令中就说明掩护行动和撤离行动的安排。

如果要安排“失败”的暗杀行动,就要挑选那些极其狂热的刺客,政治的、宗教的和私人复仇的理由都很不错。对这类刺客的“照顾”一定要绝对完善,他绝对不能知道组织中的其他人员,即使此人已经注定要死于暗杀行动,也不能例外。比如刺杀托洛茨基的刺客就没有吐出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计划:一旦定下暗杀的决心,随即就要展开具体的战术细节构思,这个过程与军事上的制定作战计划差不多。首先利用初步搜集到的信息来判断行动需要得到或者建立的特殊装置,一旦所有的数据都到位了,一个可行的计划也就出笼了。所有的计划过程都必须在头脑中完成,不能在纸上留下任何印记。

对于抵抗组织来说,暗杀是一种有效的反报复方式,经过大张旗鼓的宣传会使得暗杀的效果更好。抵抗组织可以公开的警告对方的高官,其生命将成为那些无辜者的殉葬品。当然这种警告必须能兑现,否则就成了说大话了,所以抵抗组织要针对对方阵营中的多名高官制定暗杀计划并且时时更新,一旦双方矛盾激化而又出现了可供利用的时机就可以立即付诸实行。

技巧:暗杀的本质就是把目标干掉。许多办法都能置人于死地,但那些对行动焦虑的神经衰弱的人却无法确保万无一失。行动中的技巧可以千变万化,不变的只有一条:绝对要确保目标的死亡!当年暗杀XTL的数次行动失败的主要原因就是主谋者们都没有把这一条放在首位。

有关技巧可以参见如下内容:

1·指南。徒手杀人是可以的,但只有极少数极其熟练者才有十足的把握,即使是柔道高手,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也很难面对活生生的人下狠手。随手可得的器具往往是暗杀中最有效的武器,比如锤子、斧子、扳手、撬棍、拨火棍、厨刀、烛台等,任何坚硬沉重而且随手就能拿到的都行。如果暗杀者身体强壮又行动敏捷的话,一段绳子、带子或者电线也是很好的选择。这些临时选择的物品往往可以证明暗杀者的清白或者使随后的侦破工作误入歧途,这是很大的优势。在针对托洛茨基的暗杀中,最有效率的枪械也输给了运动器材。(对托洛茨基的第一次暗杀使用的是槍支,但未成功。第二次暗杀使用的是冰镐,击中托洛茨基后脑致其死亡。——译注)

在所有的“安全”暗杀案例中,刺客有意识搜索目标的,无论行动前还是行动后都没有使用专用的武器。在那些失败的案例中,杀手在行动前无意中发现目标随即发现身边没有武器,同样是使用身边的物品实施行动。有的杀手出于想随时履行自己职责的考虑而随身携带了武器,但这样也很容易被人发现而暴露自己的企图。

2·意外。在秘密的暗杀行动中,无论是“简单”行动还是“追逐”行动,“意外事故”是最有效的掩盖手段。实施成功的话暗杀行动引起的关注会少很多,对事故的调查也很简单敷衍。

在简单行动中最有效的意外就是从75英尺(约25米)的高处坠落到坚硬表面上。电梯、楼梯、窗户或者桥都行,但是从桥上落入水中却不怎么保险。把暗杀行动伪装成一次私人会面也不错,只需要一双强有力的手抓住目标的脚踝将其从门窗或者边缘扔出去即可,刺客应该马上爆发出惊恐的喊声,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吓坏了的目击者,任何辩解或者偷偷摸摸的撤离都不必要。在追逐行动中,往往需要将目标打昏或者服用药物致其昏迷,然后再从高处抛下。需要注意的是目标身上不能有任何“坠落”无法解释的伤痕。

如果目标不会游泳,那么把他扔进大海或者湍急的河流中也很不错,如果刺客再能组织一下假装的救援行动那就更好了,还能最后确认行动的结果。

如果目标有一些个人嗜好比如喝酒,那么可以精心准备一次充分利用这个条件的意外事故。

把人从火车或者地铁车厢里扔出去也很有效,只是要非常严格的把握时机,而且很难保证没有人发现。

汽车车祸用于暗杀的效果稍差一些,首先这种手法对于时机判断的要求非常高,而且出事后也会面临极其彻底的调查。给目标的汽车动手脚也不是很可靠的办法。可以把目标打昏或者服药致昏再放到车里,但也只能用从悬崖峭壁坠下或者推入深水中之类的方法而且要保证没有人目击。

把昏迷的目标丢弃于某建筑物里然后再点上一把火也是个办法,但可靠性同样不高,要保证此建筑物是孤立的而且非常易燃。

3·药物。在所有的非“恐怖Z義”形态的暗杀行动中,毒药都是能派上用场的。如果把暗杀人员训练成医生或者护士,而目标正处于接受医院治疗的情况下,那么投毒就会非常的轻松自然。吗啡是常用的镇痛药,但是使用过量就会致命,死者的中毒过程不会太躁动,而且事后也很难追查。使用吗啡的计量取决于目标有没有吸毒的习惯。没有的话两针就够了。

如果目标醉酒很厉害,那么可以在其昏睡期间注射吗啡,目标的死因通常会是“酒精中毒”。

砒霜和马钱子碱之类的毒药也很有效,但这类药物的拥有或者取得本身就是违法的,而且其准确的致死剂量也不清楚。在暗杀拉斯普金(Rasputin)和科罗汉(Kolohan)中,下毒均未奏效。更准确的说,后者的死因一般被认为是谋杀。

4·锐器。在任何地方取得的尖锐器具都可以用来行刺,当然这需要一点点医学知识。在躯体上形成的孔洞一类的穿刺伤要想致命,一定要保证伤及心脏,但心脏是在肋骨的保护之下,不容易被伤到。腹部的伤口也可以是致命的,只是在现代急救医学水平的映衬下显得很不可靠。

绝对可靠的手段好像只能是针对颈部的脊椎,一把刀子或者斧子都能解决问题。另一个可靠的办法是同时切开颈部双侧的动脉和静脉。

如果目标先是因为别的原因昏迷了,那么杀手就可以从容不迫的使用各种手段行动而且确保可靠。

5·钝器。与锐器相比,使用钝器要求杀手具备更好的医学知识背景。钝器的好处是来源更加的广泛,随便哪里都能找来一把锤子,棒球棒也到处都有,甚至一个大石块或者木棍都能解决问题。钝器往往本身不是武器,所有也无须专门保有或者想办法获取。

使用钝器的打击部位应该是耳朵下、后方的鬓角部位,或者是头骨的后方下部。如果力量非常大,那么打击头骨上部的任何部位都可以,但千万不要打击眼睛以下到喉头之间的面部,这个部位可以承受极大的打击而不会有致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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