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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力”造富于民

 指间飞歌 2012-09-20

以“四力”造富于民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0日 09:19
来源:求是理论网   作者:浣溪沙

  “基层组织建设年”应当如何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自身优势,挖掘潜力,造福于民?笔者认为,当充分发挥“活力”、“动力”、“潜力”和“执行力”优势,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真正为民做好事,办实事,最终达到惠民富民的目的。

  以“活力”富民。党员干部是基层组织的活力源泉。提高党员干部的主人翁意识,开启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空间和智慧库,提高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度,激活党员干部对工作的热情感,满足其自我实现愿望,从而激发党员干部的智慧和活力,使其诚心诚意、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真正造福于民。

  以“动力”为民。“动力”是每个人固有的主客能动性,由自身内力的驱使而发挥外力作用。基层党组织可以采取精神鼓舞、物质奖励等激励措施,用以诱导和释放党员干部的内在动力。从而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主客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亦可通过培训和改善党员干部的工作环境来满足党员干部渴求上进的愿望,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能动性,使其有能力和魄力推进党和人民的事业,让广大群众生活得幸福快乐。

  以“潜力”亲民。“潜力”是一种高效的能量,足以使平平的业绩,焕发出鲜艳的光彩。而每个人都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力,一旦挖掘出来,力量无穷,会使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成效明显。故基层党员干部要增强自信心,努力查找问题,找准阻碍和制约最大潜能发挥的因素,千方百计克服困难,战胜困难。从而突破思维定势和传统经验束缚,不断寻求新思路、新方法,自我加压,自挖潜力,养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良好习惯。以便轻轻松松为民办事,快快乐乐服务于民,亲近群众,密切党群干部关系。

  以“执行力”爱民。“执行力”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而执行能力的强弱取决于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和进取心。为此,基层党员干部要脚踏实地,树立实干作风埋头苦干,兢兢业业,把平凡的工作做实、做好。静下心来,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成效,干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从而养成良好工作习惯,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把群众利益举过头顶,真正做到亲民、为民和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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