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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表达爱国行为是公民基本素质

 华泉文苑 2012-09-22

近期,关于中日钓鱼岛纠纷引起国际国内社会的广泛关注。从香港人士登上钓鱼岛被日本拘押,到日本右翼分子悍然登钓鱼岛、插日本国旗,一个稍有良知和爱国心的中国公民都无比愤慨。我们知道一些城市发起了抗议日本右翼分子登钓的示威游行。这种表达爱国热情,抗议日本侵犯我领土主权的方式值得肯定。可以说,领土主权问题是不容丝毫侵犯的国家核心利益。触犯中国核心利益,不但政府应该坚决反击,而且国人也绝不会答应。这是一个泱泱大国应有的尊严,这是我们应该守候住祖先留给我们珍贵基业的底线。

但是,在表达爱国热情、捍卫主权领土完整活动中,也发生了一些令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一些示威者公然损坏、打砸日本车。也许砸车者是想通过此种行为来表达对日本的愤慨和抗议,从这点上我们表示理解。但试想,这些日本车许多是中国百姓用自己的血汗钱买的。这种做法可以说傻到底了。虽然是日本生产的,但是,车主是用自己血汗钱购买的。打砸损害的其实是本国国民的财富,日本右翼分子知晓后只会窃喜,而痛苦的却是国人。破坏中日关系,公然侵犯中国领土的是日本右翼分子,是日本政府怂恿的结果。与没有思维和思想属性的商品无任何关系。表达爱国之心,谴责日本侵犯我领土主权,需要理性和智慧,底线是不能触犯法律,否则就是做傻事。

27日下午发生的拔旗事件,是一个更加鲁莽和无知愚昧的行为。北京时间27日下午四时许,在北京市内环线上行驶的丹羽大使所乘车辆被两台车迫停。有男子从其中一台车上走下,将丹羽大使所乘车辆上的日本国旗拿走,随后离去。《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于1961年4月18日在维也纳召开的联合国关于外交交往与豁免的全权代表会议上签订。1964年4月24日生效。 中国于1975年11月25日加入该公约,12月25日对中国生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对保护外国驻华使馆和人员的安全有明确详细的规定。中国政府一贯认真履行《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这种极端行为只能让日本抓住把柄,只能激化两国关于钓鱼岛问题的交涉和谈判。当然,这种表达爱国之心的思想可以理解,然而,这种表达形式大错特错了,甚至将与要表达的目的出现相背相反的结果。

这一系列事件告诉国人,在大是大非面前如何表达情绪,如何理性的、法治的对待事情本身,也是一国公民基本素质的反映。当然,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要有大智慧,都有统揽全局的本事,但是,理性、合法、聪明一点的表达爱国热情应该逐步提高这个素质。

同时,也希望中国政府在领土争端上特别是面对日本政府的纵容包庇、袒护本国挑衅分子,并且公开要将钓鱼岛国有化,始终不承认钓鱼岛是中国故有领土的行径,并且扣我登钓人员,日本右翼分子公然登钓插太阳旗的行为,不能只是停留在隔空喊话、口头抗以上,应该理直气壮地出动海监船甚至军舰前往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保护我国领土完整不受侵犯。(余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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