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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金融课件1
2012-09-25 | 阅:  转:  |  分享 
  
第一章外汇与国际结算第一节外汇基本概念第二节国际结算的基本概念第三节国际汇兑的基本模式两个角度介绍国际结算业务:商业客户
如何通过银行进行国际结算;外汇银行之间如何进行国际结算。第一节外汇基本概念一、外汇的含义及特点1、外汇的含义
外汇是“国际汇兑”(ForeignExchange)的简称,动态:汇、兑静态:国际支付手段2、外汇的特点:
三个最基本的特点:①国际性②可偿性③可兑换性“只有那些能
自由地转入一般商业帐户之内的外国货币或银行票据才可称为外汇”国际支付手段演变过程:黄金、白银贵金属作为主要支付手段时期;
英镑作为主要支付手段时期;美元作为主要支付手段时期;各种可兑换货币作为主要支付时期。外汇种类根据能否自由兑换,可划分为自由
外汇与记帐外汇根据不同来源和用途,可分为贸易外汇与非贸易外汇二、外汇的作用1、外汇可作为国际支付手段2、
外汇可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和国际资本流动3、外汇可调剂国际间资金余缺4、外汇是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重要工具三、外汇
形态1、外汇存款2、外汇支付凭证:汇票、本票、支票、旅行支票和信用卡
3、外币有价证券4、外币现钞与其他外汇资金表1-1常用国家和地区、货币名称与货币符号对照表
三、环球银行金融电讯系统(SWIFT)银行之间最基本最有效的结算网络是环球银行金融电讯系统(英文全称是TheSociety
ForWorldwideInter-bankFinancialTelecommunication,简称SWIFT系统),
通过该网络系统传递和处理的国际银行业务电讯共9类:①客户汇款(资金划汇);②银行的资金划汇和头寸调拨;③外汇买卖证实及存放款业务;
④托收;⑤证券;⑥空缺(还在设计中);⑦信用证;⑧特种付款,如信用卡等;⑨帐户收付的借贷证实及对帐单。SWIFT优点:
1、迅速便捷。2、安全可靠。一是双线制度,二是严格检验,三是自动探测监视;四是严格保密五是收费低廉。第二节国际
结算的基本概念一、现金结算和国际汇兑国际结算现金结算:
非现金结算:二、以商业银行为中心的多边清算制度非现金结算的实现是以商业银行为中心的多边清算制度为条
件的。结算(settlement)着重具体使用某种金融工具对每笔债权与债务进行了结(settle),具体操作见本章第三节,目前国
际银行间广泛使用SWIFT电讯网络系统进行结算;清算(clearing)着重在一定时期内将银行帐户中多笔结算累积的债权和债务进行
集中冲抵(Offset)。现金结算现金结算概念是指通过运送现金来结束每笔债权债务关系。具体而言,债务人以本国货币现金包括纸币、
铸币、银行券或等值黄金直接送交外国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现金支付方式问题:①各国货币制度不同,一国法定货币现金输往国外,既不流通,
也不生息;②无论是货币现钞还是黄金,将它们直接输往国外,运输途中风险大,手续繁杂,费用高(涉及包装费、装运费、保险费等附加成本)
;③国际间的债权债务通常交叉并存,其中大部分可以通过债权债务的转让和调整进行集中冲抵,无须每笔交易往返运送现金完成国际支付。
非现金结算:定义:非现金结算作为国际汇兑的基本方式,是使用汇票等信用工具和支付凭证,传递国际间资金支付指示或收取指示
,通过各国银行间划帐冲抵的办法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优点:它简捷、迅速并且效率高,克服了现金结算所具有的代价高、风险大的缺陷。
实行多边清算须有如下几个条件:①所使用的货币必须具有可兑换性;②本国商业银行应在有关国家的商业银行中开立各种清算货币的帐户;
③帐户之间可以自由调拨资金。多边债权债务如何通过商业银行帐户的借贷进行冲抵呢?首先,本国商业银行在国外设有分行或与外国银行建
立各种代理行关系,所谓代理关系是指两家银行可以相互委托业务的一种关系。在建立代理关系前,两行先要相互发送控制文件,它包括
有权签字人的印鉴,凭以核实来往电文的密押和费率表,在建立代理关系时,有时还需肯定双方委托业务的范围、条件和费用。其次,在广泛建立
代理行关系的基础上,选择一些商业银行作为帐户行。帐户行所具备的条件是:帐户行所在国的货币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清算货币;帐户行比一般的
代理行要具备更雄厚的资力、更昭著的信用、更正派的作风和更友好的态度。例子:日本居民通过日本东京银行对外发生经济交易
(1)日本商人甲从沙特阿拉伯进口石油支付1亿美元;(2)日本商人乙对英国出口汽车收入1亿5千万美元;(3)日本商人
丙从美国购买农产品支付3000万美元;(4)东京银行贷给新加坡企业三年期贷款2000万美元;(5)日本商人丁汇给其瑞士
子公司100万美元。以上交易涉及5个国家。若东京银行在美国纽约花旗银行开立一个美元帐户,则所有客户对这5个国家的美元债权债务
可以集中在这一个美元帐户上相互冲抵表1-2纽约花旗银行的东京银行帐户变化借方(百万美元)(1)100(3
)30(4)20(5)1贷方(百万美元)(2)150三、国际结算的支付工具非现金结
算主要使用的信用工具是票据。票据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信用关系契约。票据有4个方面作用:结算作用;信用作用
;流通作用;抵消国际间的债权债务作用。票据种类一般包括:汇票本票支票旅行支票和信用卡。1、汇票(Draf
t)定义: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按照约定的付款期限对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汇票是国际经济往来中使用
最经常、最广泛的一种支付凭证。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汇票通常是由债权人开立,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书面凭证。汇票对持票人来说,是一
种债权凭证,持票人凭以获得汇票规定的外汇资金。按照《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的规定运行汇票的票据行为主要有以下几项:发
出汇票;背书;提示;承兑;付款;退票;追索;保证。汇票的贴现:贴现是指远期汇票承兑后,尚未到期,由贴现公司或银行从票面金额中
扣减按照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息以后,将余款付给持票人的行为。贴现率一般略低于银行对客户的放款利率。汇票按照不同特征可分为许多种
类:按出票人不同,可分为由商号或个人签发的商业汇票和由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按付款时间不同,可分为规定付款人见票即须付款的即期汇票和
规定付款人于将来某一日期付款的远期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可分为由商号或个人作为付款人并进行承兑纳桃党卸一闫焙鸵砸形犊钊瞬⒔谐卸
业囊谐卸一闫保话从形匏娓降ゾ荩可分为附有货运单据的跟单汇票和不附有货运单据的光票等。汇票按特征分类,并不意味着一张汇票只能具备一
个特征,而往往可兼备几个特征。2、本票(PromissoryNote)定义:由出票人向收款人签发的,保证于指定到期日对指定人
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种类:银行本票:由银行为出票人签发的本票,称为银行本票。银行本票一般多为即期不记名本票,
不记名本票具有流通性。商业本票:由商号或个人为出票人签发的本票,称为商业本票或一般本票;本票按照付款期限不同,可分为即期本票和
远期本票。3、支票(Check)定义:是指银行的活期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要求从其活期存款帐户上对指定人或持票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
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支票种类:银行支票也称银行家支票,是由一家银行开立而由另一家银行为付款人的支票。银行在为客户办理票汇汇款
时通常开立银行支票。商业支票也称个人支票或私人支票,它是由商号或个人签发而委托银行见票后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支付命令。支票按照
其不同特征,又可分为记名支票、不记名支票、划线支票和保付支票。4、旅行支票(Traveler''sCheck)定义:是银行专供
旅游者支付劳务费用而发行的一种支付凭证。旅行支票的金额是固定的。如美国运通公司发行的旅行支票面额通常为10、20、50、100和5
00美元。5、信用卡(CreditCard)定义:是银行等信用机构对具有一定资信的顾客发行的一种支付工具,持有该信用工
具的顾客,可在一定额度内,获得信用机构提供的短期消费信贷。信用卡上印有发卡机构名称、有效日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签字式样、持卡人照
片和其它标志等。第三节国际汇兑的基本模式一、国际汇兑的基本模式非现金国际结算方式基本要素:①国际交易产生债权债务,并
有结算清偿的需要和意图;②为了安全可靠迅速地传递国际间的收付指示和信用票据,在债权人和债务人所在地必须各有专门从事汇兑业务的中介
机构;③外汇是国际支付手段,债务方面所在地必须有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即外汇;二、国际汇兑主要方式非现金国际结算有三种基
本方式:顺汇:汇付逆汇:托收与信用证两大类(一)顺汇方式顺汇(favorableexchange)是由汇款人委托银行以某
种信用工具将款项付给收款人的一种支付方式。由于这种支付方式的资金流向与信用工具的传送方向相同,例图1-1(a)中“3.支付指示”传
送方向与外汇资金流动方向一致,因而称为顺汇。顺汇方式常用的支付条件包括:预付货款(advance)、分期付款(install
ment)、货到付款(cashondelivery),顺汇方式应用:通常用于资本借贷、赠予、贸易从属费(佣金、回扣、履约保
证金、样品款等)以及非贸易往来收支(侨汇、旅行支票等),而在贸易往来中很少使用。问题:在国际贸易中使用顺汇方式,买卖双方仅凭商
业信用进行交易,必然要承担巨大风险。偿若利用预付货款的方式成交,进口商则要承担出口商不交货、迟交货或以次充好等风险;若利用货到付款
的方式成交,出口商则要承担进口商少付或拒付货款的风险。(二)逆汇方式(adverseexchange)定义:是由收款人出票,
通过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支付方式。逆汇是国际贸易支付中广泛使用的一种方式。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签定合同后,由出口商发出商品
、开立汇票、向进口商收取货款。形式:按照逆汇方式下的信用形式不同,分为托收与信用证方式1、
托收(Collection)方式托收是由债权人(出口商)主动向国外债务人(进口商)开立汇票,并委托本地外汇银行通过其国外分行或代
理行,向债务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按有无附有货运单据,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跟单托收定义:指托收人将汇票连同所附的
货运单据交本地外汇银行委托代收付款交单(DocumentsAgainstPayment,D/P)包括即期付款
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指被委托的代收银行必须在付款人付清票款后才能将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这样票款和物权单据即可两清;承兑交单(Do
cumentsAgainstAcceptance,D/A)是代收银行于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将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付款人在承兑汇票到
期日才履行付款义务的一种方式,使用承兑交单一定是远期付款,因为只有远期汇票才有必要承兑,承兑是确认到期付款责任的票据行为。2、
信用证(LetterofCredit,简称L/C)方式信用证方式是最主要、最广泛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是指开证行
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申请和要求,对受益人(出口商)开出的,授权出口商签发以开证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并对提交符合条款规定的汇
票和单据保证付款的一种银行保证文件。即信用证是由开证银行向出口商签发的,以开证银行为付款人的信用担保函。信用证结算方式具有
以下三个特点: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不受交易合同的约束;信用证业务的处理以单据为准,而非货物。开证行
只对信用证负责,认单不认货,只要出口商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即予付款。一是保证作用。对进口商:付款后即保证取得代表货物的装
运单据;并通过信用证上规定的各项条款,控制出口商的交货期,保证装船前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对出口商:只要按信用证条款备货装运,提供合
格单据就可在出口地银行凭单取得货款,在进口国商品进口和外汇管制的情况下都可不受影响地装货收款。二是融资作用对进口商:开证时
可只交部分押金,单据到达后赎单付清差额。对出口商:装船前凭信用证可向出口地银行借取打包货款,装船后凭单据可向出口地银行押汇,取得货
款。信用证结算方式将商业信用转化为银行信用,既可以解决素不熟识的进出口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从而有利于达成国际交易,又能给进出口商
提供融资的方便,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信用证的基本内容有:信用证的性质、号码、开证日期和有效期;信用证开证申请人、受益人、开
证银行的名称及签字,付款行、通知行的名称地址;信用证规定的出票人、付款人、汇票期限、出票条款;信用证规定所提供的发票、提单、保
险单及其它有关单据的名称等。信用证的基本种类如下:根据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根据开证行对信
用证所承担的责任,可分为可撤消信用证和不可撤消信用证;根据信用证有无开证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保兑,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根据受益人使用信用证的权力能否转让,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其他还有即期和远期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和背对背
信用证等。国际商会制定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为第500号出版物。这个规则解释了现在通行的惯例并形成了基本体制
。现已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银行采用,成为国际上办理跟单信用证业务的统一指南。托收方式通常涉及四方面当事人:委托人即出票人,开
发汇票委托银行代收款项的债权人,如出口商;托收行即接受委托人的托收指示,转托国外银行代为收款的银行,如出口方银行;代收行即接受托收
行的委托指示而向付款方收款的银行,一般是托收行的分行或联行;付款人即受票人或被出票人,是托收的付款方,如进口商。上述四方面当事人
的相互关系:托收人与付款人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托收人与托收行之间、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因而托收是属于商业信用。外汇
银行委托代收。惯例:1978年将其修订改名为《托收统一规则》第322号出版物,全文共23条,于1979年1月1日生效。这项惯例并
无普遍的法律约束力,凭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自愿采用,但目前国际上广泛承认并普遍采用这项惯例办理托收。信用证通常有以下两个主要作用:
一是保证作用二是融资作用信用证按照其性质、形式、付款期限和用途的不同,可分为许多种类。
④债务人和债权人所在国货币之间,或与结算用的第三国货币之间,直接或间接地存在兑换率。具体在国际贸易结算实务中,以上各点可归纳为进出口商、两地外汇银行、与支付有关的货币以及货币之间的兑换率四要素,它们是完成现代国际支付所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四要素构成国际汇兑两种基本模式:支付型收取型顺汇方式:1、电汇(TelegraphicTransfer,简称T/T)2、信汇(MailTransfer,简称M/T)3、票汇(DemandDraft,简称D/D)顺汇的基本当事人有: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和解付行。汇款人通常是债务人或付款人;收款人是债权人或受益人;汇出行是受汇款人委托向收款人汇款的银行;解付行是受汇出行委托,接受汇出行的汇款并向收款人解付款项的银行,也称汇入行。汇出行与解付行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在代理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解付行根据汇出行的指示,向收款人解付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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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杨远2007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