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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评盘锦拆迁枪案:不能听官方一面之辞

 祖国一员 2012-09-25

 

本文导读:公安部曾三令五申,不允许动用警察力量参与未经法院判决而发生的强征土地、强拆房屋等非警务活动。对此规定,一些地方的警方受利益驱使,变通参与形式,为强征和强拆“站边”保驾。因此,盘锦市调查组的结论,不能只有一面之辞。

  原标题:光明网评盘锦拆迁枪案:不能听官方一面之辞

  9月21日,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一户居民,因为与强行铲平其土地中的水稻而欲征用其土地的近百人发生争执,又与在场的民警发生冲突,致民警开枪,当场击毙该户居民1人、击伤1人。昨天(9月22日),在此事发生一天之后,盘锦市成立由该市委政法委和该市检察院组成的调查组并迅速发布消息称,民警开枪是因为村民暴力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开枪民警枪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调查组的说法,当时的情景是“市政公司5名工作人员驾驶两台挖掘机”在“街路上进行施工”,村民“王树杰及家人对距道路红线外304米处的一处住宅提出高价补偿的要求,因未得到满足,王树杰一家4人阻挠施工,双方僵持”;“民警到达现场后,王树杰一家4人阻止民警进入,不听劝阻,之后又追砍施工人员和民警张研,向张研身上泼洒汽油,用斧头、镰刀等袭击民警。其父王再元手持镰刀砍向张研,致张研左手掌、左腕部多处受重伤。张研继续鸣枪示警,王再元非但没有后退,反而伸手夺枪,撕扯过程中致枪击发,伤王再元左腿。此时,王树杰将自己衣服点着火扑向张研。由于身上被浇汽油,生命受到威胁,张研开枪制止,王树杰中弹倒地,当场身亡”。

  不过,平心而论,作为旁观者,人们对盘锦市有关此事调查组的结论有诸多疑问。首先,与“王树杰一家4人”“僵持”的另一方,究竟只有“驾驶两台挖掘机”的“市政公司5名工作人员”,还是有“近百人”。其次,在“双方僵持”的情况下,警察是“不请自到”,还是接到报警后才出警到现场,报警的是哪一方?再次,为什么在警察到场之前,“双方僵持”,而在警察到达现场后,王树杰一家4人反倒变得狂躁,由此,究竟是什么因素致使当事人由“阻挠”和“僵持”发展到“追砍”、“泼洒汽油”和“用斧头、镰刀”的地步,为什么警察的到场没有平息事态,反而激化了矛盾?

  据媒体记者调查的报道称,“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介绍,21日,当地某农场队长带着近百人,开着挖掘机,来到王家的庄稼地,欲强行铲平地上的水稻。因为双方还未谈拢补偿价格,王家上前阻挠。双方发生激烈冲突。渤海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冲突并未停止”……

  在此,按照调查组的说法,王树杰的一处住宅“距道路红线外304米”,根本就与施工无任何关系,那么,“王树杰及家人对距道路红线外304米处的一处住宅提出高价补偿的要求”当然属无理要求,王树杰因此阻挠施工纯属无理取闹。但是,“当地某农场队长带着近百人,开着挖掘机,来到王家的庄稼地,欲强行铲平地上的水稻”,而且“双方还未谈拢补偿价格”,那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显然,盘锦市调查组的上述结论,只反映了一面之辞,证据力不够,说服力不足,甚至都难以自圆其说。最关键的在于,“王树杰一家4人”作为当事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出面向调查组说明情况,对质事实,还事情的本来面目,还社会一个公平和正义。但是,据记者调查,现在王树杰一家人,除在医院的伤者和死者外,其余均不知所踪……

  公安部曾三令五申,不允许动用警察力量参与未经法院判决而发生的强征土地、强拆房屋等非警务活动。对此规定,一些地方的警方受利益驱使,变通参与形式,为强征和强拆“站边”保驾。因此,盘锦市调查组的结论,不能只有一面之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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