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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地区的扶贫开发定位

 bdcxrh 2012-09-28

东部地区的扶贫开发定位

《 农民日报 》( 2012年09月27日   03 版)

    诸纪录

    去年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指出,东部省份要提高扶贫开发水平,率先探索一条减少相对贫困,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这非常鲜明地指出了东部省份农村扶贫开发的方向和定位。

    东部省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农民收入要比中西部省份高得多,但是扶贫工作依然非常重要,不能简单地以低保代替扶贫。这是因为:一是地区内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总存在不平衡性,一些乡村发展还比较滞后,一些农民基本生计得到解决但远远没有达到小康和富裕程度。二是根据不同的对象,有救助式扶贫、开发式扶贫、发展式扶贫,低保仅是救助式扶贫。三是即使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也在确定扶贫标准,推进扶贫开发事业。因此,与全国一样,东部省份扶贫开发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现在“三农”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即使将来实现了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基本现代化,都有可能存在相对贫困。所以,从思想上应该长期坚持东部省份也需要扶贫开发的思路。

    东部省份开展扶贫开发应该有更高的目标和定位。从目标上看,扶贫标准应大大高于国家标准,可以按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确定,标准以下的是扶贫对象;也可以按人口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相对最穷的人。对象确定后,要采取特惠制政策,使之得到更加直接的扶持。从定位上看,要立足减少相对贫困,促进共同富裕。努力将低收入提高到中等收入,并克服收入的波动性和脆弱性,提高稳定性和持久性。

    要促进低收入人口收入增幅高于平均水平。现在低收入人口主要集中在病残户、纯小农户、低技能农户、中老年农民上,应分类施策。对于病残户,应加大医疗保障、大病救助和残疾人扶持力度。对纯小农户,应鼓励发展高效农业和集约化生产,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对于低技能农户,要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免费政策。对中老年农民,一方面要大大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同时,要引导产业向经济薄弱地区,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适宜的要向乡村转移,促进他们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要着力解决权利贫困。因病致贫、因老致贫、因学致贫、因工业化城市化致贫,很大程度上反映农村医疗、教育、养老等制度有缺陷,反映农民权利保障不够不力。所以,必须在统筹城乡发展上下功夫。社会保障,包括低保、医保、老保、就业保障、住房保障,应该城乡一体。教育、文化、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应该城乡均等。

    要研究评估政策是否有利于扶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村庄撤迁、集中居住,城市扩张、征用土地,如果不认真研究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长远生计,就有可能在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产生新的贫困现象,产生新的低收入群体。现在,建设项目有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有风险评估,政府出台政策也要对是否有利于减少贫困进行评估,这也要建立一种有效的体制机制。

    要重视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在农村,集体经济有比较高的收入,通过送公益岗位、送集体资产股份、送相关补贴给贫困人群,就能有效调节贫富差距。因此,要大力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和多条增收途径。

    (作者为江苏省农经学会副会长,江苏省委农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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