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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合同纠纷不断引关注

 李朝云律师 2012-10-08
       生活水平的提高,代步工具的选择机会就更多了,买车,成为了生活中许多人的追求。然而,在这一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是那样的纠纷。最近关于这方面的新闻,屡见不鲜。

  其中一条是关于《订车购车怎么都没合同》,也许很多在买车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到,订购车也是要签合同的,在签合同付定金的时候,也是不能马虎的,在签订了购车合同的时候,就必须对这一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不会掉进商家设置的一个又一个的陷阱。

  其中里面主要说道,“当时买车的时候,确实签订了购车合同,但4S店都收起来了没有给我。”采访中,省城刚刚购车的消费者杨先生向记者反映道,当时4S店说合同需要存档,我也没在意,不过现在想想,买房子的购房合同是一式三份,买房有一份,怎么购车合同就没有买车人的?随后记者了解到,杨先生遇到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在某网络论坛,记者发现询问为何4S店不给消费者购车合同的帖子比比皆是,有人解释说发票就是凭证,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购车合同到底是否应该给消费者?针对这一问题,记者拨通了某品牌汽车销售公司总部的电话。“购车需要签订车合同,然后提车时将订车合同交予经销商换取购车合同。”采访中,总部工作人员表示,4S店只需要对订车合同留档,消费者可以索要购车合同,但对于记者提出“必须要才给的”质疑,该工作人员没有给出正面答复,只表示,出现问题只要持购车发票就可以。

  买车,本来就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是,当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还是要拿起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针对各地频现无购车合同,消费者维权难的现象,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了其中的秘密。“消费者买车时很多时候没有现车,没有订车合同就没有提车期限的约束。”据透露,消费者订车需要交纳不同数额的定金,但对于提车时间,很多时候4S店也无法保证,如此一来,对于车辆到店时间,4S店就不需要负责,而对于消费者手中购车合同的缺失,同样是4S店逃避责任的一种方式。

  随后对于车辆销售合同“羞答答”现象,据介绍,目前国家对汽车销售合同一项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成文后,也就是形成书面承诺才有法律效力。而对于厂家说持有发票就可以维权的说法,发票只能证明消费者在哪家购车、交了多少钱,对于厂家其他口头承诺均没有法律约束。

  面对五花八门的购车合同,消费者还是很难提防其中的陷阱。

  一份来自江浙地区的汽车销售合同抽查结果显示,汽车销售企业普遍通过格式条款形式签订汽车销售合同,由公司预先拟定好合同内容,印制好合同文本,只对车型、价格、数量进行表格式填写,购车者只有接受合同条款的权利,而无协商修改的权利。

  同时,汽车销售企业使用的合同文本五花八门,简繁不一。最简单的合同就是一份结算清单,只对价格、车型、代办费、保险费等进行简单的约定,没有其他的条款内容。奔驰、宝马、雷克萨斯等汽车4S专卖店拟定的合同内容比较详细具体,条款也比较多。除此之外,大部分的合同条款都在十条左右,内容简单。在实际汽车销售过程中,由不少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使用率不高。“乱象”之下,购车合同纠纷时有发生。从纠纷解决方式来看,购车者和汽车销售企业一般都倾向于以调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调解方式有经营者和消费者协商、工商部门调解、社会调解。从工商部门调解的合同纠纷来看,汽车销售合同纠纷主要集中在加价纠纷、延期交付纠纷、产品质量纠纷、定金或预付款退还纠纷、口头承诺无法兑现纠纷等方面。

  多数条款简单语言含糊

  “哪有什么买车合同?就一张粉红色的纸,字是手写的,简单注明车的型号、颜色、价格、交车日期等,真有什么纠纷了,还不是销售商说了算。 ”刚刚下了购车订单的车主陈小姐说。对此,工商部门表示,目前市场上的购车合同条款太简单,不少语言含糊不清,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很难据此保护自身权益。

  消保部门曾接到这样的投诉:某汽车贸易公司的销售合同里,不但规定了强制为消费者代办上牌入户手续,违约金则也由销售商单方设定,免除了经营者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甚至连车辆交付时间、订金数额、合同变更和解除以及争议解决方式都没有约定。而另一家的合同更霸道,不但规定了强制为消费者办理保险,还把汽车车辆交付时间放在上牌后,这其实有强制办理其他事项的嫌疑,甚至规定车辆出现问题了,还强制继续履行合同。

  汽车销售中捆绑保险已成为车市的“潜规则”。

  一般来说,经销商搭售的车险明显高于消费者自行在外投保的价格。对这种“潜规则”,消费者却无法用有效的合同作为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业内人士介绍说,经销商往往在销售热门车型时,采取强行搭售的办法,让消费者“欲罢不能”。等你决定了要买这款车时,经销商往往会摆出如现车紧张、订车提车需要等待很长时间等理由,并提示你,如果买够一定数额的保险,就能保证提前提车。

  此外,“理赔方便”也是汽车经销商的理由。销售人员为打动购车者,往往许诺,和保险公司签有定点协议,在4S店购买车险,以后出险可由4S店全程代理,定损、赔付比较方便;如果消费者自行在外投保,一旦出现事故4S店不负责理赔事宜,一些免费服务如24小时道路保障的免费拖车服务就要另外收费了。

  汽车销售商为何热衷搭售保险?某汽车4S店负责人透露,他们更看重借助卖保险的机会获得可靠客源,以及由此带来修理和保养等业务的利润。消费者初次购车在哪里投保,以后的保养、维修基本上会依赖于汽车4S店,成为他们的“黄金客户”。

  当然,销售保险本身就有一笔较为丰厚的提成。购车者在店里买保险,保险公司要付给4S店一笔数目不小的代理费。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理赔员称,在汽车保险的销售过程中,保险公司给予4S店返点的现象确实存在,交强险返点在四个百分点左右,商业险返点要高一些,一般超过15个百分点。

  所以说,在买车的时候,多放几个心眼跟商家仔细了解,在签合同的时候还是耐心不可马虎行事,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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