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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不续签补偿问题,如何补偿?

 Jean.lee 2012-10-10
合同期满不续签补偿问题,如何补偿?
2010-3-8 20:04
提问者: MMSWJX |
 
我是2004年5月17号到公司上班的,到2008年之前的和同是一年一签的,从2008年后公司是两年一签,我的合同刚好到2010年5月16号到期,并且公司在2010年的2月降低了我的岗位津贴300元,也没有书面通知我,只是某个领导私底下告诉我的;还有就是我工作的地方在无尘室里面有甲苯,一天工作下来头很痛,我们提出来公司也没有采取什么防护措施,并且公司也没有这方面的经济补助,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和我续签合同,我能得到那些赔偿?(以每月5000元的工资计算)

问题补充:

我是2004年5月17号到公司,但2008年后公司要求2年一签,2008年后我与公司只签了一次合同,合同终止时间是2010年5月17号,但没有签无固定合同,现在公司不和我续签合同,我能得到那些赔偿?谢谢
2010-3-9 00:20 热心网友
你好,MMSWJX。
    一、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和我续签合同,我能得到那些赔偿?
    答:(一)如果2010年5月16号之前,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当支付你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3万元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如果你没休过年假,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你5天3倍工资;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后,还应当支付你2年双倍工资约人民币12万元;
    因为自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生效来,公司有义务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没签订的话公司有义务向你支付每月双倍的工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公司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由你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82条2款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公司应当承担违法责任,支付你友约2年的双倍工资。 

    二、你现在的处境:
    公司有逼你辞职的征兆,如果你的自愿辞职信落到公司手中,公司可以不给你一分钱。
    
    三、如果你想尽快离职另谋高就的话,建议你以公司不提供劳动保护条件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这样公司还得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如果你还想续签合同的话,就同公司谈判,摆明厉害关系,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否者一切法律后果有公司承担。

    五、离职要钱的程序很重要!我建议你先要小头再要大头!
    假设你在公司待到2010年5月16号合同到期后不想干了,先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后,要求公司依法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公司支付完了经济补偿金后,隔一段时间后你再要求未休过年休假的有10天3倍工资(如果08年09年都没休过就该给你10天3倍工资),最后再要两年的双倍工资。这样成功的概率比较高,即使公司暂时不给你两年的双倍工资,你也有钱花了。
    但要特别注意在同公司交涉经济补偿金和年休假3倍工资时,别让公司发觉到你知道自己有权要两年的双倍工资,否则会增大你要经济补偿金和三倍工资的阻力。你不提两年的双倍工资的事,公司的管理层谁都不敢在工作场合告诉你。



    六、如果你离职后需要维权,我建议你:
    1、注意主张自己权利的时效为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必须交给你一张盖有公司公章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务必保存好。保存一切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盖有公司公章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退工单和工资条等,记住一定死死地保存在自己手中;
    3、尽量在找到新工作稳定下来后,聘请一名擅长打劳动争议的律师,改变你同公司悬殊的力量对比。
    4、再次提醒你不可以轻易辞职。辞职后你将一厘钱都拿不到。
    5、如果单位违法,建议你先不要轻易提起劳动仲裁,这里会涉及到很多实战方面的问题。作为弱势的员工如果想最小牺牲最大收益维权还是有很多方法的。。。。。。。。

    最后预祝你维权成功。提醒你们如果不想干了的话,千万要等公司对你们没有利用价值后再跟它翻脸(一般单位会给你办领取失业金时宜),你有什么不明白的的可以Q我:)                我的QQ793138574   坏坏

   


                                                  
                                                ——— 一名无产者 

      最后预祝你成功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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