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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业务知识培训讲稿

  月亮之上 2012-10-11

今天下午,根据主任安排,我和大家一起来学习机构编制管理业务方面的内容。主任这样安排我想目的在于:一是让我们几个长期忙于业务的股长抽时间系统学习一下,提高理论水平,互相交流一下;二是给各位即将走上机构编制工作岗位的同志作个突击培训,让你们尽快进入角色,熟悉业务,担当相应责任。在讲机构编制管理业务知识之前我先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余庆县编办的机构设置、余庆县财政供养人员现状和余庆县四次机构改革情况。

1、余庆县编办的机构设置

1957年成立余庆县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人事科合并办公。余党办发(199636号文件规定,设置余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县人事劳动局)。 2001年成立余庆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余党办发(200226号文件规定,余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是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县委工作部门。余编(20039号文件规定,同意余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置综合股。余编[2004]11号文件规定,设置余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督查室。余编(200513号文件同意余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置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股。20074月设立业务股。2011年设立余庆县域名和信息管理中心。201297日设立督查股。现在编办有7个行政编制,1个工勤编制,域名和信息管理中心3个事业编制。

2、余庆县财政供养人员现状

古人曰:“生之者众,食之者寡”。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财政供养人员(吃财政饭的人)要少。否则,财政压力过大,政府负担过重,百姓不堪重负,社会矛盾重重,社会稳定系数很差。

截止20111230日,全县共有编制6710个,其中行政编制1087个,事业编制5623个。实有人员6230人(其中公务员1254人,事业及工勤人员4976人),全县离退休人员1880人。共计吃财政饭的人员实有8110人。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2011年年末全县单位从业人员为9118人(据分析这不包括离退休人员),比编制部门掌握的数据多1008人。其实还不只这些。根据调查了解,使用财政经费开支,没有通过财政发工资的占编聘用和编外协助工作人员不下1000人,其中各中小学校自行聘用的临时人员就达573人,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占编聘用和编外协助工作人员不下300人。全县在编人员和编外协助工作人员保守估计在11000人左右。

从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看,200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为20636万元,地方财政收入为13019万元,人均占有地方财力为446.69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为22412万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6115元。全县财政总收入开支县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工资尚差1776万元。若只用地方财政可支配收入开支县级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工资,差9393万元。发7个月的工资都不够。不要说其它运行经费的开销了。

从机构编制部门掌握的情况分析:2011年末全县在编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共8110人,这是最为准确而保守的财政供养人员的数据了,就是这个数据,我是财政供养人员的官民比例就为1/37;若按统计部门提供的年末单位从业人员9118人测算,官民比例为1/33;而实际我县财政供养人员的官民比例应大于1/28

3、简单介绍一下余庆县四次机构改革情况

我县先后开展了四次机构改革工作(对贵州省来说有5次,1982-1984年有一次)。政府机构改革,就是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科学规范政府部门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第一次机构改革是1996年,对全县党委8个工作机构、纪委、直属机关党委、29个政府工作机构、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十个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机构改革工作。第二次机构改革是2002年,对全县党委机关9个机构、人大机关、政府机关27个机构、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机关7个机构以及1个议事协调机构、5个受政府委托行使部份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十个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机构改革工作。第三次机构改革是2004年,这次机构改革是在2002年基础上的微调,只对相关10个有职能调整变化或机构名称有变更的县政府工作部门进行了职能调整和名称变更。第四次机构改革也就是2010年的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第四次机构改革同时也包括了乡镇机构改革。

介绍完余庆县编办的机构设置、余庆县财政供养人员现状和余庆县四次机构改革情况后,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机构编制工作业务方面相关的知识

1、什么是机构

所谓机构,是指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为实现某种职能所建立的,由人、才、物和信息等若干要素有序地联结起来,相对稳定的社会实体单位,通常指机关、团体工作单位或者其他的内部组织。

现时生活中,一般是指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事业服务职能和其他管理性职能的办事单位,是根据实际的工作需要而设置、变更的。

在我们谈论机构时,自然会引出组织机构这个概念,这是人们习惯的称谓,而实际上,组织与机构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是有其严格的区别和适用政策界限的。

我们现在所称的组织,一般是指依照《党章》、《宪法》、《组织法》和有关章程组成的政治性群团或一般性群团,主要有:1、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包括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各级人民政府。4、各级人民法院。5、各级人民检察院。6、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7、民主党派各级组织。8、各级群众团体的各级组织。

组织是机构的载体,机构与组织的关系是一种从属的关系,所有的机构都从属于自己的组织。

机构类别较多,主要归纳为以下13

党委工作部门:指各级党委的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

政府工作部门:指各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

其他机关:指人大、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民主党派和群团机关,属各级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的办事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是指根据工作任务的时间性和稳定性而设置的机构。例如,机构编制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派出机构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其特征,既非事业单位,又非名副其实的行政管理机关,但主要负责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如工商、税务、物价检查、政法机关的行政执法队伍等。

事业单位:亦称事业机构,包括县委、政府举办,部门举办和上级事业单位举办的下级事业单位,其主要特点是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为国家创造和改变生产条件,促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需求,不以创造利润为主要目的的全民所有制单位。

机关附属机构:如机关招待所,后勤服务中心,维修中心,仍属事业单位范畴。

社会中介机构:是指为社会提供咨询、评估论证、清产核资和法律服务等的中介性机构,其基本特点是立足社会,面向社会,为社会提供中介服务,所需经费完全从社会服务中获取。

内设机构:指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所设的机构,一般称科、股、室、庭。

驻外机构:指派驻外地的政府办事机构。

军事机构(中央管理)

监狱(省监狱局统一管理):有关机构问题,不仅明目繁多,类别复杂,而且性质各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机构编制的管理中所占的位置较重,管理难度较大,特别是在机构改革时期最难的事项就是党政群的机构设置方案。

目前余庆县的机构设置为:

党委机构10个。即是县委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群工部、编委办、直属工委和老干局。老干局划归组织部管理。

政府组成部门22个。如政府办、人事局、财政局等。

直属事业单位2个。即是移民局、档案局。

群众团体机构8个。即是残联、妇联、文联、科协、工商联、红十字会、工会和团县委。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

事业单位,全县去年共384个。今年教育部门144个。

2、什么是编制

现在所讲的编制及是人员编制的总称,专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用人数量。

编制分类

根据机构的不同性质,现行的编制分为四类。即:行政编制、单列编制、事业编制、专项编制;供不同性质的组织和机构使用。

行政编制:

专供党政群机关和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使用,其主要特点:

①行政编制总数由中央统一核定下达;

②除各级工会经费由会费开支外,一律是全额预算拨款;

③其人员均列入参照试行公务员制度范围。

单列编制:专供党政群机关和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使用,以弥补行政编制不足而专门设置的地方编制,列入参照试行公务员制度范围。

事业编制:专供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和部份社会中介组织及群众团体组织使用。

其主要特点:

①由各级编委会自行确定,没有总额限制;

②使用事业单位的编制,采取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

③由于行政编制困难,个别行政机构和群团组织有时也使用事业编制。

专项编制:

是根据某些需要,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专项核定下达的编制,供指定的机构使用、地方无权核定下达,专项编制中既有行政编制也有事业编制,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公检法司就是使用的专项编制。

 确定一个地区编制的主要依据:总人口;行政区域的总面积;行政区划的多少;工农业总产值或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状况;交通条件;通讯设施覆盖率;人口密度;以上八个因素是核定各级行政编制的主要依据。

核定单位编制的主要依据:1、主要工作职能任务的大小;2、实际工作量大小。

3、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审核

这是编办日常工作之一,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实有情况,是以部门和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为依据的。要求各单位的业务经办人员,必须随时掌握人员的变化情况,如有人员岗位变动,就应及时凭有效证明材料到编委办进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审核。

1)、县直机关凭调令、工资介绍信和分管副县长签字的调动申请表。编办收复印件1份。

2)、乡镇调县直机关单位的(包括白泥镇、小腮镇)调动凭调令、工资介绍信和县长签字的调动申请表。编办收复印件1份。

3)、部门、乡镇内部调整凭调整调动文件。

总的要求是,实有在岗人员与工资发放情况相吻合。

4、控编补员审批

如何申办控编补员计划审批。

1)原则:单位空编或者实际工作需要。

2)程序:

a缺编(增编)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编委办公室提出控编补员计划请示(下级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

b编办根据部门提出的空编补员请示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c将初审意见提交编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d编办将编委会的决定,书面通知组织人事部门,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调配。

5、机构编制请示的拟写

为什么我要把机构编制请示的拟写拿来讲呢?因为机构编制请示是单位部门申请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凭证,也是机构编制部门或县委、县政府研究审批的重要依据。反过来看也就是我们到单位调研的内容。他请示上没写清楚我们就去调研清楚。

1)机构编制请示的主要内容

A申请机构编制事项的主要内容理由和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级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的文件依据;

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或机构设置情况;

当地实际工作的需要的理由和依据;

县外相关的机构编制情况;

该机构编制事项在其业务工作中的作用,地位或其社会、经济地位。

对于新建和变更较大规模的事业单位,还应包括业务主管部门和专家评估论证意见,以及该新建机构可能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预测情况。

B所要解决的机构编制事项

包括机构的名称(全称)、机构的性质(行政或事业)、机构级别、隶属关系和内设机构等。

C新建机构的主要职责、任务以及宗旨、业务范围(政府称主要职能、党群称主要任务和职责、事业单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要列出序号,逐一加以表述。

D所要解决的机构编制事项和经费来源

编制事项:包括编制数额、性质、结构三个方面。

对行政机构,其结构主要为:编制总数,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现在这个职权不在编办了),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工勤人员数。

对事业机构,其结构主要为:编制总人数,领导职数,管理人员数,专技人员数,生产工人数或工勤人员数等。

经费来源:行政机构一般为全额拨款。事业机构一般为全额预算、差额补贴、经费自理三种形式。

E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关于机构编制的调整,需要说明清楚的是从哪个单位调出多少,调了以后,他们各是多少编制。

2)报批

A行政编制的增加,逐级上报到中编办审批。

B股级以上行政事业机构增设报市编办审核报批。

C使用专项编制的机构,增加编制,省编办审批。

6、教职工编制核定

主要政策依据是黔府办发[2011]7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

之前的文件依据是黔府办发[2002]8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贵州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不同之处在于:一是黔府办发[2011]79在县域范围内和总量控制的基础上,按照有增有减的原则,逐步实行农村参照县镇标准、县镇参照城市标准核定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的政策。

二是可结合下列因素,在《编制标准》规定的幅度内合理核定相应的教职工编制数额,使其结构合理。

现代化教学设备达到一定规模的学校,建有微机室、专用多媒体教室、通用技术室、远程教育室等,每个室可增加0.5名教学辅助人员编制。

民族中小学、民族班和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中小学,以及需要配备民族语言教师的学校,每个班可增加0.5名教师编制。

管理小学和教学点教学业务的乡(镇)中心学校,管理学生规模在2000人以下的,增加13名职员或教师编制;在20003000人的,增加34名职员或教师编制;超过3000人的,增加45名职员或教师编制。

具备一定规模的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辅导教师。

原则上每所学校(幼儿园)配备1名校医。学生规模超过1000人的,配备2名校医。每增加600名学生,可增加1个校医编制。

原则上寄宿制中小学校至少要配备男、女管理人员各1人。寄宿学生规模在300500人的,配备36名管理人员;5001000人的,配备68名管理人员;超过1000人的,每增加200名寄宿生可以增加1个编制,男、女管理人员的配比应符合寄宿生性别比例需求。

中小学(幼儿园)应核定上浮3%5%的机动编制,专门用于教职工脱产进修、产假等特殊需要。

农村教学点和规模小的农村完全小学,可按每个班12名教师核定编制。

在适当增编后仍不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县,通过面向社会招聘,及时配备学校所需保卫人员、食堂工勤人员和有实践经验的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等编外人员。

今年5,我办与县教育和科技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分两个小组对全县144间中小学、教学点及幼儿园进行为期20多天的调查,全面摸清了全县各中小学及幼儿园的班级、在校生人数、食宿人员等情况。

20126月经调查核实,全县共有中小学、教学点、幼儿园144间(3个教学点),共计学生107349293人。

全县共开设有现代化教学室284间。其中:中学有128间,小学有156间。共开设双语教学班6个。全县130间中小学(不含幼儿园)中有25间为寄宿制学校。其中中学18间、小学7间。共有寄宿学生20403人,其中:中学19908人,小学495人。

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编制总计为3084个,校医编制为60个。其中:中学教师编制为1614个,校医编制为37个;小学教师编制为1334个,校医编制为23个;幼儿园教师编制136个。

7、业务股职责:

提出业务股年初工作计划;搞好年终工作总结。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申报事项的收集、提出编委会议的初步议事事项,起草向市编委办的请示材料。负责搞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的年度审核工作,严格按政策和相关规定把好人员入编关口。负责财政统发工资的实有人员审核。负责搞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证和台帐的建设、登记和管理工作。做到机构、编制、人员变更备注及时,日清月明,不错登漏登,数据清楚、准确。为领导决策随时提供准确的机构、人员编制执行情况。负责按期搞好月查、年报。严守机构编制纪律,保守机构编制秘密。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注册(销)登记。负责搞好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登记、及变更管理及年检。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死亡人员的机构编制身份证明的备案登记。积极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机构编制工作的几个规定

机构编制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增减,都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提交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除机构编制工作部门外,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下级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不得对下级的机构编制作出规定。今后,除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有明确要求外,不再增加新的行政机构和行政编制;职能调整和任务增加的部门,所需编制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全市各级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增加人员编制,个别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要从严控制。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和执行中央颁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额导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约束机制。完善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机制,是适应建立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的需要,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手段。机构编制是各级财政部门拟定财政预算和核拨经费的主要依据。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范围内,人事部门才能核定人员和工资,财政部门才能列入政府预算范围并核拨经费,银行才能给予开设账户并发放工资。对擅自增设的机构,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核拨经费,银行不予开设账户;对超编的人员,人事、财政部门一律不纳入统发工资的范围、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不予办理调配、社会保障、户口迁移等手续。各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县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具有法人资格的财政拨款股级以上事业单位(含股级)的机构调整设置,须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机构编制管理证是编办用于管理和监督检查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手段,是各部门、各单位申报年度空编补员计划和办理增员列编的凭证,是组织、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配备干部,招调录(聘)用人员,核拨经费和统发工资,办理社会和医疗保险的依据。

机构编制是各级人事部门核定人员和工资、财政部门拟定财政预算和核拨经费的主要依据。机构编制、人事、财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核各部门、各单位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人事部门在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人员编制范围内,负责审核人员工资标准和工资总额;财政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和人事部门提供的工资总额核发工资。对部门、单位自行造成的超编人员,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调配、社会保障等手续,机构编制、人事、财政部门一律不纳入统发工资的范围。

机构编制部门不但要管住编制数量,而且要管好编制结构。各级编办要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贵州省事业单位编制结构标准的有关规定,管好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编制结构,对不按人员结构规定配备的人员一律不列入编制。实行空编补员计划总量,编办负责落实到补员单位,并对补员对象提出相关学历、年龄等要求,以保证补员质量,改善人员结构。用人单位凭空编补员计划通知单到有关部门办理录(聘)用手续或调动手续。凡没有获得补员计划的单位一律不得进人,超编单位禁止进人。

严格控制逆向调动。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调入财政补贴事业单位,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严禁调入行政机关(含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严格执行不准“以工代干、转干”的规定,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所需工勤人员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内,采取聘用制合同管理办法。

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超限额设置机构、超编制配备人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纠正,同时通知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经费。情况严重的,由有关部门或其上级机关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接下来再向大家简单介绍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主要是简单介绍一下余庆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情况。

这次抽大家来,也就是帮助完成此项中心工作。

事业单位分类就是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认定行政职能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这类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即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划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类型时,对完全符合某一类型条件的,直接确定其类型;对基本符合某一类型条件的,经过相应调整后确定其类型;对兼有不同类型特征的事业单位,可按主要职责任务和发展方向确定其类型。

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程序有3步:1、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2、制定分类方案。3、组织实施分类。第1步也完成,第2步是当前最主要的工作,需2位主任安排,要大家共同努力完成的。

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也就是在分类前,要对现有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有人数、经费来源等情况全面调查摸底。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事业单位,予以整合,并相应核减编制。

全县有审批设立事业单位267个,其中县直事业单位177个,乡镇事业单位90个。全县有事业编制5352名,其中县直事业编制4591名,乡镇事业编制761名。

通过清理规范,保留单位252个,编制5283名。

撤销单位3个:余庆县苗圃场、余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余庆县种子公司。

因整合或合并减少单位12个:(1)余庆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2)余庆县林业科技推广站;(3)余庆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4)余庆县畜牧执法大队;(5)余庆县水利工程建设站;(6)余庆县水利勘测设计队;(7)余庆县道路勘察设计管理站;(8)余庆县企业管理所;(9)余庆县经济建设管理站;(10)余庆县社会保障管理所;(11)余庆县普查中心;(12)将余庆县直属机关文印中心。

整合或合并单位情况:(1)在余庆县木材检查站基础上组建余庆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2)将余庆县城镇管理所与余庆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整合组建余庆县城镇管理执法大队;(3)将余庆县营林工作站与余庆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合并为余庆县营林和科技推广站(加挂余庆县种苗站牌子);(4)将余庆县农业产业化建设办公室和余庆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整合为余庆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5)将余庆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与余庆县畜牧执法大队合并组建余庆县农牧综合执法大队加挂余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6)将余庆县水利工程建设站和余庆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整合为余庆县水利工程建设维护站。(7)将余庆县水利勘测设计队和与余庆县小水电管理站整合为余庆县小水电建设服务站;(8)将余庆县公路管理所和余庆县道路勘察设计管理站整合为余庆县公路管理所;(9)将余庆县企业管理所连人带编和余庆县牲畜屠宰稽查大队(余庆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整合为余庆县经贸综合执法大队(余庆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10)将余庆县会计管理所、余庆县经济建设管理站、余庆县社会保障管理所三个事业单位连人带编整合为余庆县基层财政管理局;(11)将余庆县综合经济调查队和余庆县普查中心合并为余庆县综合经济调查队;(12)将余庆县直属机关文印中心和余庆县机关事务局整合为余庆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更名单位10个:(1)将余庆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更名为余庆县环境卫生服务站;(2)将余庆县房产交易中心更名为余庆县房屋产权产籍服务中心;(3)将余庆县园林绿化管理所更名为余庆县园林绿化所;(4)将余庆县林政资源管理站更名为余庆县森林资源工作站;(5)将余庆县兽防站更名为余庆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6)将余庆县经济作物站更名为余庆县果蔬站;(7)将余庆县水土保持办公室(余庆县水土保持监督站)更名为余庆县水土保持服务站;(8)将余庆县城河道管理所更名为余庆县河道管理所;(9)将余庆县师资培训中心更名为余庆县教师教育中心;(10)余庆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更名为余庆县国有投资服务中心。

新增单位2个:(1)余庆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2)余庆县水利水电规划站。

以上的学习希望能对大家增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有所帮助,希望在2012年剩余的几个月里,在2位主任的领导下,能和大家一起努力进取,扎实工作,按时高质量的完成今年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关工作,力争在年度考核中取得好成绩。今天我就讲到这里了,讲得不好请大家海涵,讲错了的欢迎拍砖。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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