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12分的违法行为由6项增至11项,除保留“饮酒后驾驶”、“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等严重行为外,“遮挡车牌”由原来的扣除6分增加为扣除12分,对于校车的管理也都有所加强。
其他扣12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