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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曾经的人和事啊(杨英婚骗案)

 zjhzjzc 2012-10-14

一个文学女青年的都市迷途

邵传贤

杨英,24岁,汉族,贵州省人,大专文化程度。因犯诈骗罪被北京某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利用征婚进行诈骗的案件已经屡见不鲜了,犯罪者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钱。而本文所叙的女罪犯杨英的犯罪动机,居然还有着更为高尚的目的——为了出版自己的文学作品。

被捕时,杨英刚在北京某文学院里听完一位著名作家的讲座。面对着庄重威严的警察,杨英丝毫没有任何慌乱的表情。当时同学们正在交头接耳地议论,纷纷打探是出了什么事情,杨英边收拾自己的书本边平静地说:“你们放心,和你们无关,他们是来找我的。只不过,比我预料的晚了很长时间。”

杨英也许天生就是个带有强烈文学色彩的人物,平时一定非常注意对情节的挖掘和培养,所以就连她被逮捕前与老师告别的情景也极其镜头化的。只见她款款地走到讲台边,出乎所有人预料地吻了吻老师的前额,略带惋惜地说:“可惜,您今天布置的作业我完不成了。”说完,就在满堂惊讶的人们面前向警察伸出了双手,无比自觉地戴上了手铐。

带着某种好奇,我采访了杨英。请看她的自述——

我的梦

我是一个孤独的女孩,生活在一个渺小而无名的城市。

我的父亲过去曾经是个不安分的人,年轻的时候有过另一个女人。那时候我还太小,只记得每次父亲回家晚了,母亲都要和他大吵。母亲是个文明的老实人,讲究恪守妇道,不能骂人和撒泼打滚,顶多是哭哭啼啼罢了。

我年幼好奇,偷偷地见过了那个女人。她真的好美,走在街上,一只花蝴蝶似的吸引着所有男人的目光。

那天她坐在一棵木芙蓉树下,阳光那么温柔地环抱着她,给她装饰上一圈毛茸茸的花边。那种感觉真是美得难以形容,一下子就把我给迷住了。立即,包括母亲和所有的女人在我的眼里都变得黯然失色。我开始梦想着每一天一手拉着父亲一手拉着她在这条街上走,甚至盼望她能够成为我的母亲。

那种像温水一般吞没我的幸福的感觉促使我飞快地跑回家,俯在桌边如实地记录下了这一幕。

那年我才13岁,可我写下了自己认为最为真切的感受。以后这个情节不断地出现在我的每一篇小说里,成为了一种意向和导引。

我就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到那个女人那天决定写小说的。

我想出一本自己写的书的愿望使我常常发疯。

到北京去

我从小迷恋蝴蝶,爱蝴蝶。

在那些草长莺飞的日子里,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郊外的草坪上,一坐就是一个下午。我是来看蝴蝶的。在我眼中蝴蝶是一种带着神秘色彩的动物,它们是仙灵的使者和化身。

我和它们相互凝望着,都想读懂彼此心灵当中急于相互传递的东西。某种人文的、戏剧化的信息,通过蝴蝶传递给了我。

后来我和北京一家杂志社的编辑林先生结成了相当知心的朋友,他是我有过交往的编辑中唯一没有把我当成“乞求者”的人。林先生非常准确地捕捉到了我的“蝴蝶情结”,并且为我设计了一系列有关蝴蝶的题目。

退学的第三年我完成了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天使的蝴蝶》。

去年“五·一”过后,我离开了家乡来到了北京。

离开家乡的原因并不仅仅是因为它的俗不可耐,恰恰是因为它再不能给我任何创作的灵感与激情。

写作的人是需要激情与不断的强烈刺激的。北京到处都是文学的素材。长此以往,何愁写不出一部《茶馆》来?

一到北京,我安顿好住处就立即开始跑出版社推销我的《天使的蝴蝶》。

出版社的人先是和颜悦色地问是不是作家。我回答说不是,他们又问我愿不愿意自费出版。

我没有钱。

于是我又跑作家协会。一位小伙子耐心地向我讲解了入作协的种种条件,其中包括出版过一个单行本的文集。

我开始陷进了一个怪圈:想成为作家就必须出书,而想不花钱出书就必须是作家。

第一次出手就获益不浅

那时候北京几乎成了我的伤心之地。我是来发展的,我要创作!但那时我又不得不为衣食住行伤脑筋。

我准备去打工了。可我又能做什么呢?

我住的大杂院里有个30多岁的快乐女人。我最初是以挖掘素材的心理与她交谈的。

她叫孙小娟,在海淀区的一家婚姻介绍所工作。说起来她的工作十分有趣,就是陪着那些前来登记征婚的男人谈恋爱。当然她和他们并不是真谈,而完全是敷衍了事。约会几次后就找个借口和人家分手。孙小娟在婚姻介绍所里按期领取一份不菲的酬劳,那些“男朋友”馈赠的礼物还都归她所有。

她说她的工作是第366行,叫“婚托儿”。虽然性质上有点蒙人,但绝不坑人,不卖身。

我听了很觉得惊奇,问她我能不能也做这一行。

怎么不行?你不是想出一本自己写的书吗?靠你那几个稿费,什么时候才能如愿?再说了,咱们又不是卖淫!也不犯法呀!孙小娟兴奋地说。

我就这样走进了海淀区“你我知音”婚姻介绍所。

我的征婚说明上写的是:小梅,22岁,貌美窈窕、青春靓丽,欲觅真男士为伴,婚否不限。

我的第一个顾客是个32岁的工程师,姓张。他人老实得不行,在看了我的简历以后立即交钱成了会员。

我们开始频频约会。说实话,真要是交男朋友,我也不讨厌他。

认识小张以后我的每日两餐都不用发愁了,他总是请我到他公司里吃饭。我那段时间有了很多时间进行创作。

尽管我同时又和一个40多岁的中年科长交往,但我仍很快乐。过了不到两个月,孙小娟来提醒我,让我尽快把小张甩掉。她说我们是指望你继续接待别的客人,不是想把你嫁出去。

和小张分手的那天下午,我的眼前一直浮现着他那痛苦而不解的神情。我也很难过。

那天在经过西直门桥的时候,一个形象猥琐的男人的话点醒了我。他问:小姐要假身份证吗?

继续下去就可以自费出书了

离开了小张以后,我以孙小梅的名字办了假身份证,瞒着孙小娟到海淀区“相伴同行”婚姻介绍所登了记。

很快他们就为我物色了一个27岁的小伙子田某。

田某是个大学毕业生,在一家私人企业担任策划部经理,收入不错,就是人矮了些,才1.61米。

我答应同他交往的时候他似乎很激动,马上领我到蓝岛鞋城为我买了双170多元的鞋子。不过是平跟的。

田某对文学有着较强的理解力,他看我的文章总会有些独特的见解,有时真的令我非常惊讶。他说我的长篇小说《天使的蝴蝶》不亚于目前正在走红的卫慧和棉棉的作品。

我们自然而然地同居了。他待我像手捧珍宝一般。那时我已经脱离了孙小娟,而以孙小梅的身份生活在北京。

我开始着手创作自己的第二部长篇小说《永远的蝴蝶》。

田某对我虽好,但他也许是对我还不放心的缘故,我不知道他究竟有多少积蓄。

我开始实现我的计划,伪造了一封家乡的来信,说我母亲病重需要钱。

信放在桌子上好几天,田某竟然没有动一下。

我进行了第二步:开始唉声叹气。田某马上就发觉了,非常心疼和关心的样子。我就说出了来信的事,干脆提出想向他借2000元钱。

钱的数目是我反复想好的,不能太多,否则会让人怀疑。当然也不能太少了。我是要存够30000元自费出书的。田某果然没有怀疑,很爽快地拿出了钱。

那一晚我倾尽激情迎合着他,力争给他最为美好的感受。

第二天田某上班以后,我给他留了一张纸条,讲明了我的情况,表示将来成名以后一定会把钱还给他的。

我走了。走的时候真的很留恋。

我又用孙小梅的名字分别成为了四家婚姻介绍所的会员。

他们很快为我介绍了新的男朋友,我同时与三个男人交往。

我一直在坚持自己的原则,每次只提出2000元的要求,从来没有太多的奢望。我的目的是为了出一本自己写的书。那些借来的钱我是要还的。

我发誓自己一定会遵守诺言。

这样,我的心里多少会得到一些平衡。

让我平衡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那些男人都从我的身上得到了愉悦。他们不管怎么说都是在帮我的忙,他们应该得到回报。

到今年3月,我用上面的方法得到了12000元钱,连同发表文章和平时的积蓄,差不多已经有20000元钱了。

只要再做几次就可以自费出那本《天使的蝴蝶》了。那部《永远的蝴蝶》进展也很顺利,如果不是事情露出马脚,现在已经杀青了。

我必须感谢那些真心对我好的男人们,是他们支持了我的写作。他们都是真诚和老实的,一次我拿到钱在电话里向对方说明情况的时候,那个小伙子还要继续帮我。那个田某甚至还在报纸上刊登了“寻人启事”,说我是个好女孩,他不怪我骗了他的钱,并且希望我回去,他会和我一起努力实现我的目标。那一瞬间,我几乎落泪了,差一点回到他的身边。可就在最后一刹那,我突然明白,那也许是个圈套。

现在我被抓了,我会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出去。等我出去以后,我还会继续写作,因为那是我的生命。

我得到的那些钱,虽然已经退回,但我还是很感激那些男人。以后我成名了、走红了,会好好地补偿他们的。

身陷囹圄的杨英还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其实是诈骗犯罪,甚至于她还口口声声地说那些男人并没有吃亏,因为她和他们上了床。她竟然天真地说,就是“包二奶”也不止这个数目吧?然而更为可笑的是,她还坚信自己会出名、走红,会把钱还给他们!真是可悲、可叹啊!(《检察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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