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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GBT25127.1-2010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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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200

J73a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127.1m2010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

的热泵(冷水)机组

Lowambienttemperatureairsourceheatpump(waterchilling)packages--

Part1:Heatpump(waterchilling)packages

forindustrial&commercialandsimilarapplication

2010-09-26发布2011-02-01实施

宰瞀鹃紫瓣訾糌瞥翼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仪1”

前言

GB/T25127.1—2010

GB/T2512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

——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

本部分为GB/T25127的第1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8)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清华大学、深胡|麦克维尔空调

设备有限公司、南京天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正理电子电气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合

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通用人环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江森自控楼宇设备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山东科灵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浙江

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台州亿能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同方人工环

境有限公司、大连三洋压缩机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谢峤、张乐平、张明圣、石文星、周鸿钧、梁路军、黄道德、张秀平、胡祥华、

沙风岐、陈松、董云达、赵恩、秦海杰、郑兴旺。

本部分由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部分为首次制定。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

的热泵(冷水)机组

GB/T25127.1--2010

1范围

GB/T25127的本部分规定了由电动机驱动的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

(冷水)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

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制玲量50kw以上,以空气为热(冷)源的集中空调或工艺用热(冷)水机组,并能在

不低于--20℃的环境温度里制取热水的机组,其他同类机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512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10870--2001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

GB/T13306标牌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7758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GB/T18430.1—2007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

冷水(热泵)机组

GB25131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安全要求

JB/T4330制冷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JB/T4750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JB/T7249制冷设备术语

3术语和定义

JB/T7249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低环境弧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lowambienttemperatureairsourceheatpump(water

chilling)packages

由电动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制冷循环,以空气为热(冷)源的集中空调或工艺用热(冷)水机组,并能在

不低于--20℃的环境温度里制取热水的整体或分体设备。

3.2

名义工况性能系数(COPh、COP。)coefficientofperformance(cop)

在表1规定的名义工况下,机组以同一单位表示的制热量(制冷量)除以总输入电功率得出的数值。

3.3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IPLV(C))integratedpartloadvalue(IPLV)

用一个单一数值表示的空气调节用热(冷)水机组的部分负荷效率指标,基于表2规定的部分负荷

1

GB/T25127.1—2010

工况下机组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值,按机组在特定的负荷下运行时间的加权因素,通过式(1)、式(2)计

算得出。

制热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IPLV(H)一8.3%×A。+40.3%×B1+38.6%×C1+12.9%×D1…………(1)

制冷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IPLV(C)一2.3%×A。+41.5%×B。+46.1%×C。+10.1%×D。…………(2)

式中:

A。(A-)——为100%负荷时的制冷(制热)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B。(B。)——为75%负荷时的制冷(制热)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c。(c。)——为50%负荷时的制冷(制热)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D。(D。)——为25%负荷时的制冷(制热)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注1:部分负荷百分数计算是以名义制冷(热)量为基准。

注2:部分负荷系数IPLV代表了平均的单台机组的运行工况,可能不代表一个特有的工程安装实例。

注3:IPLV(H)的计算是以北京为典型城市.其他城市的IPLV(H)系数见附录A。

3.4

连续制热周期continuousheatingcycle

在制热运行模式下,从上一次制热开始(除霜结束)到本次除霜结束的一个完整的制热、除霜过程。

4型式与基本参数

4.1型式

机组结构型式分为整体式及分体式。

4.2型号

机组型号的编制方法,可由制造商自行编制。但型号中应体现本部分名义工况下机组的制冷量。

4.3基本参数

4.3.1工况

4.3.1.1名义工况

机组的名义工况见表1。

衰1名义工况

使用侧热源侧(或放热侧)

项目水流量/出口水温/干球温度/湿球温度/

m3/(h·kW)

制热41—12—14

o.172‘

制冷73s

8水流量单位m3/(h·kW)里的“kW”是单位名义制冷量.下同。

4.3.1.2名义工况其他规定

a)机组换热器水侧污垢系数为0.018m2·℃/kw}新机组换热器应被认为是清洁的,测试时污

垢系数应被考虑为0m2·"C/kW,性能测试时应按GB/T18430.1—2007的附录C模拟污垢

系数进行温差修正。

b)大气压力为101kPa。

4.3.1.3部分负荷工况

部分负荷工况见表2。

2

表2部分负荷工况

GB/T25127.1—2010

使用侧热源侧

负荷/项目

水流量/出口水温/干球温度/湿球温度/%

m3/(h·kW)

100—12—14

75—6—8

制热41

50O一3

2576

0.172

10035

7531.5

制冷7

5028

2524.5

注:在所有工况下,机组换热器水侧污垢系数为0.018rn2·℃/kw;新机组换热嚣水侧应被认为是清洁的,测试

时污垢系数应被考虑为0m2·℃/kW,性能测试时应按GB/T18430.1—2007的附录C进行温差修正。

4.3.2性能系数

机组名义工况时的性能系数和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不应低于表3的数值。

表3性能系数

名义工况性能系数(COPh、COP。)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IPLV(C))l

l制热2.32.5

制冷2.62.8

5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机组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条件(或按用户和制造厂的协议)

制造。

5.1.2机组的电气控制应包括对压缩机、风机等的控制,一般还应具有电机过载保护、缺相保护(三相

电源),水系统断流保护、防冻保护,系统高、低压保护等功能或器件。

5.2气密性、真空和压力试验

5.2.1气密性

机组采用电子卤素检漏仪或氮检漏仪检验时,机组单点泄漏率应低于14g/a,充分保证机组在应用

周期中的气密性。

5.2.2真空试验

机组试验时,制冷系统的各部位应无异常变形,且压力回升应不大于0.15kPa。

5.2.3压力试验

机组试验时,水侧各部位应无异常变形和水泄漏。

5.3运转

机组出厂前应进行运转试验,运转时机组应无异常。若试验条件不完备或对于额定电压3000V

及以上的机组,可在使用现场进行运转试验。

5.4名义工况性能

机组在制热和制冷名义工况下进行试验时,其最大偏差应不超过以下规定:

GB/T25127.1—2010

a)制热量和制冷量不应小于名义规定值的95%f

b)机组消耗总电功率不应大于机组名义消耗电功率的110%(制热消耗总电功率不包括辅助电

加热消耗功率);

c)名义工况的性能系数COP应符合表3的规定,且不应小于机组名义值的92%;

d)带有辅助电加热的热泵制热机组的辅助电加热功率消耗不应大于电加热名义消耗电功率

的105%;

e)冷(热)水、冷却水的压力损失不应大于机组名义规定值的115%。

5.5综合部分负荷性能

5.5.1机组应按表2的规定的部分负荷工况测定制热(制冷)100%、75%、50%和25%负荷点的性能

系数,并按式(1)、式(2)计算其制热(冷)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及IPLV(C)。

5.5.2若机组不能按5.5.1或表2规定的部分负荷工况正常运行,则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

5.5.2.1如机组不能在75%、50%或25%中的一些部分负荷点运行时,可让机组在按表2规定的工况

下的其余部分负荷点运行,测量各负荷点的性能系数,并在点与点之间用直线连接,绘出部分负荷曲线

图。再由曲线图通过内插法来计算机组待求部分负荷点的性能系数,而不得使用外插法。

5.5.2.2如机组不能卸载到75%、50%或25%:

a)如机组无法卸载到25%但低于50%,则其75%和50%的COP按5.5.2.1获得;机组在最小

负载运行,按表2规定的25%的负荷工况测试制热(制冷)性能系数,然后按式(3)计算25%负

荷的COP。

b)如机组无法卸载到50%但低于75%,则其75%的COP按5.5.2.1,机组在最小负载运行,分

别按表2规定的50%、25%的负荷工况测试制热(制冷)性能系数,按式(3)计算50%和25%

负荷的COP。

coP一矗

式中:

Q。——实测制热(制冷)量,单位为千瓦(kw);

P。——实测输入总功率,单位为千瓦(kw);

cn——由于机组无法卸载到最小负载,致使压缩机间歇停机所引起的衰减系数,由式(4)

计算。

CD一一0.13LF+1.13…………………………(4)

式中:

LF——负荷系数,由式(5)计算}"一挚

LD——表2中规定的负荷点;

QF。——满负荷制热(制冷)量,单位为千瓦(kW)l

QP。——部分负荷制热(制冷)量,单位为千瓦(kw)。

c)如机组无法卸载到75%,机组在最小负载运行,按表2规定的75%、50%、25%的负荷工况测

试制冷(制热)性能系数,然后按式(3)计算75%、50%、25%负荷的COP。

5.5.3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IPLV(c)应符合表3的规定,并应不低于明示值的92%(当

机组明示值的92%高于表3规定的值时)。

5.5.4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计算示例参考GB/T18430.1—2007附录E。

5.6设计和使用条件

机组应在表4规定的温度/流量条件下正常工作。

4

GB/T25127.1—2010

5.6.1最大负荷工况

机组按表4最大负荷工况运行时,电动机、电器元件、连接接线及其他部件应正常工作。

5.6.2低温工况

机组按表4低温工况运行时应能正常工作,但允许出现卸载运行。

裹4机组设计温度/流量条件

使用侧热源侧

项目水流量/出口水温/干球温度/湿球温度/

m3/(h·kW)

名义工况41—12—14

最大负荷工况502115.5

制热

低温工况4l一20

融霜工况o.17Z4121

名义工况735

制冷最大负荷工况1543

低温工况521

5.6.3融霜工况

机组按表1规定的融霜工况(装有自动融霜机构的空气源热泵机组)运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安全保护元器件不应动作而停止运行;

——融霜应自动进行}

——融霜时的融化水及制热运行时室外侧(热源侧)换热器的凝结水应能正常排放或处理;

——在最初融霜结束后的连续运行中,融霜所需的时间总和不应超过一个连续制热周期的20%;

两个以上独立制冷循环的机组,各独立循环融霜时间的总和不应超过各独立循环总运转时间

的20%。

5.6.4变工况性能

机组变工况性能温度条件如表5所示。

衰5变工况性能温度条件单位为摄氏度

使用侧热源侧

项目

进口水温出口水温干球温度湿球温度

制热41~50一ZO~21

制冷5~1521~43

5.7噪声和振动

5.7.1机组应按JB/T4330的规定测量机组的噪声声压级,实测值不应大于机组的明示值。

5.7.2机组应进行振动测量,实测值应不大于机组的明示值。

5.8安全性能

机组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25131{(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安全要求》的规定。

5.9变电压性能

机组在表4规定的制冷和热泵制热名义工况下运行,改变电压时,安全保护机构不动作。带有辅助

电加热的热泵制热机组其防过热保护器亦不应动作。机组无异常现象并能连续运行。

注t电动机、电器元件及安全保护机构等由相关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并提供报告则可不进行此项测试。

5.10启动性能

机组的启动电流值应小于规定启动电流值的115%,且电动机的启动试验应和电动机转子停止位

5

GB/T25127.1—2010

置无关。

5.11外观

机组外表面应清洁,涂漆表面应光滑。管路附件安装一般应横平竖直、美观大方。充装制冷剂之

前,机组内与制冷剂和润滑油接触的表面应保持洁净、干燥。

6试验方法

6.1仪表准确度和测量规定

6.1.1仪表准确度按GB/T10870--2001中附录A的规定并经校验或校准合格。

6.1.2测量按以下规定进行:

a)测量仪表的安装和使用按GB/T10870的规定I

b)机组空气干、湿球温度的测量采用取样法测量,取样器按GB/T18430.1—2007附录A的

要求I

c)机组热(制冷)水侧压力损失测定按GB/T18430.1—2007附录B的要求。

6.2机组安装和试验规定

6.2.1测试时,温度和流量以及空气干、湿球温度偏差应符合表6和表7的规定。

裹6机组测试温度和流量偏差

水流量/出口水温/干球温度/湿球温度/

项目

m3/(h·kw)

名义工况土0.3

最大负荷工况

制热士5%士1士1

低温制热工况士o.5

融霜工况

名义工况士0.3

制冷最大负荷工况士5%±1

士0.5

低温工况

注:融霜工况为融霜运行前的条件。开始融霜时满足表6和表7规定的温度条件均可。

表7融霜时的温度偏差单位为摄氏度

工况使用侧热源侧

热泵制热融霜

出口水温干球温度

土3:k6

6.2.2被试机组应在额定频率、额定电压下运行,其频率偏差值不应大于0.5Hz、电压偏差不应大于

士5%。

6.2.3被试机组应按生产厂规定的方法进行安装,并且不应进行影响制冷量和热泵制热量的构造改

装。机组的试验环境应满足GB/T18430.1—2007附录A的要求。

6.2.4机组使用的水质应符合GB/T18430.1—2007附录D的规定。

6.3试验方法

6.3.1气密性、真空和压力试验

6.3.1.1气密性

机组制冷剂侧在设计压力下,按JB/T4750中气密性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应符合5.2.1的规定。

6.3.1.2真空试验

机组制冷剂侧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抽真空至0.3kPa,至少保压30rain,应符合5.2.2的规定。

6

GB/T25127.1--2010

6.3.1.3压力试验

机组水侧在1.25倍设计压力(液压)或在1.15倍设计压力(气压)下,按JB/T4750中压力试验方

法进行检验,应符合5.2.3的规定。

6.3.2名义工况性能

6.3.2.1制冷量和消耗总电功率

将机组卸载机构等能量调节置于最大制冷量位置,在表1规定的制冷名义工况下,按GB/T10870

的规定,采用液体载冷剂法进行试验测定和计算制冷量。放热侧采用GB/T17758的空气焓差法中的

室内空调装置使其达到放热侧环境温度条件,消耗总电功率包括压缩机电动机、油泵电动机和操作控制

电路的输入功率和放热侧冷却风机消耗的电功率。并应符合5.4a)和5.4b)的规定。同时测量运行电

流和功率因数。

6.3.2.2制热量和消耗总电功率

将机组的卸载机构等能量调节置于最大制热量的位置,在表1规定的制热名义工况下,按

GB/T10870的规定,采用液体载冷剂法(实为使用侧冷凝器载热剂)进行试验测定和计算制热量。制

热量和消耗总电功率不包括辅助电加热的制热量和电功率消耗。应符合5.4a)、5.4b)的规定。同时测

量运行电流和功率因数。

6.3.2.3名义工况性能系数(COP。、COP;)

机组的名义工况性能系数按式(6)、式(7)计算,计算结果应符合表1和5.4c)的规定。

制热名义工况性能系数:COPn一轰

制冷名义工况性能系数:COP。一鱼No

式中:

Q。(Q。)——由6.3.2.2(6.3.2.1)测得的制热量(制冷量),单位为千瓦(kw);

N。(N。)——由6.3.2.2(6.3.2.1)测得的制热(制冷)时消耗总电功率,单位为千瓦(kw)。

6.3.2.4辅助电加热消耗的电功率

带有辅助电加热的机组按6.3.2.2进行制热量试验时,当其测定稳定后,给电加热通电,并测定消

耗的电功率,应符合5.4d)的规定。

6.3.2.5水侧压力损失

在进行名义工况制冷和制热性能试验时,按GB/T18430.1—2007附录B的方法测量冷、热水的压

力损失,应符合5.4e)的规定。

6.3.3部分负荷性能

6.3.3.1在表2规定的制冷部分负荷工况下,按6.3.2.1进行制冷试验测定,并按式(7)计算制冷性能

系数,按式(2)计算制冷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c),应符合表3和5.5.3的规定。

6.3.3.2在表2规定的制热部分负荷工况下,按如下方法进行制热试验测定:

25%、100%负荷工况:按6.3.2.2进行制热试验测定,并按式(6)计算制热性能系数;

50%负荷工况:按6.3.2.2行制热试验测定,要求在首次除霜结束后,需连续进行2个周期的制热、

除霜过程,根据累计制热t(Q2h)和消耗总功率(N∑^),按式(8)计算该工况下的平均制热部分负荷

工况性能系数(C0Ph,);

75%负荷工况:按6.3.2.2进行制热试验测定,要求在首次除霜结束后,需连续进行1个周期的制

热、除霜过程,根据累计制热量Q∑^和消耗总功率N∑^,按式(8)计算该工况下的平均制热部分负荷

工况性能系数(c0Ph''),

然后,按式(1)计算机组的制热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应符合表3和5.5.8的规定。

根据相应部分负荷Ib兄-V测得的累计制热量Q∑^(kWh)和消耗总功率N∑^(kWh),按式(8)计算:

7

GB/T25127.1--2010

制热部分负荷工况性能系数:COPv一:;塑…………………………(8)

州∑^

6.3.4运转

机组进行运转试验,检查机组运行是否正常。

6.3.5设计和使用范围

6.3.5.1最大负荷工况试验

机组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及表4规定的最大负荷工况下分别进行制冷和制热运行,达到稳定状

态后再运行2h,应符合5.6.1的规定。

6.3.5.2低温工况试验

机组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以及表4规定的低温工况下运行3h,应符合5.6.2的规定。

6.3.5.3融霜

机组在表4的融霜工况下,连续进行制热运行,最初的融霜周期结束后,再继续运行3h,应符合

5.6.3的规定。

6.3.5.4变工况

机组在表5某一条件改变时,其他条件按名义工况时的流量和温度条件。该试验应包括表5中相

应的工况温度条件点。将试验结果绘制成曲线图或编制成表格,每条曲线或每个表格应不少于四个测

量点的值。

6.3.6噪声和振动

6.3.6.1噪声

机组的噪声按JB/T4330中矩形六面体测量表面的方法,并按JB/T4330表面平均声压级的方法

计算声压级。

6.3.6.2振动

机组按如下方法测量振动:

a)测量仪器频率范围应为lOHz~500Hz,在此频率范围内的相对灵敏度以80Hz的相对灵敏

度为基准,其他频率的相对灵敏度应在基准灵敏度的+10%~--20%的范围以内。

b)机组安装在平台上。安装平台和基础应不产生附加振动或机组共振,机组运行时安装平台的

振动值应小于被测机组最大振动值的10%。

c)机组在测定时的运行状态:机组应在输人电源的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的名义工况运行状态下

进行测定。

d)测点的配置:测点数一般为一点,该测点应在机架下部压缩机正下方分别按轴向、垂直轴向和

水平面垂直轴向配置。

e)测量的要求t测量时,测量仪器的传感器与测点的接触应良好,并应保证具有可靠的联结。机

组的振动值系以各测点测得的最大数据为准。

f)试验报告t试验报告中应写明机组型号、测定的工况、机组制造厂名及产品编号。试验报告中

应注明最大振动值的测点位置。

6.3.7安全性能

机组按GB25131{(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安全要求》的规定进行安全性能试验,应符合

5.8规定。

6.3.8变电压

机组分别在表4中制冷和热泵制热名义工况下,使电源电压在额定电压值士5%的范围内变化运行

1h,应符合5.9的规定。

6.3.9启动

启动试验包括启动电流试验和启动电压试验。

a)启动电流试验t继电动机绕组温度试验后,立即进行绝缘电阻试验和耐电压试验。在电动机转

8

GB/T25127.1—2010

子停止状态时,施加额定频率的某一电压值,该值应是电流达到与在制热消耗总电功率试验时

测得的电动机电流值相似测得的电压值。由式(9)算出启动电流值,并应符合5.10的规定。

扣扣如最

式中:

TQ——启动电流,单位为安(A);

J。——额定电压下的堵转电流,单位为安(A);

I''D——在额定电压下制热(制冷)消耗总电功率试验时测得的电动机电流值相近的堵转电流,

单位为安(A);

V——额定电压,单位为伏(V);

y’n——与电流b’相对应的阻抗电压,单位为伏(v)。

注:以常规的控制方式使两台以上电动机同时启动的机组启动电流,是指同时通电时的启动电流或各自启动

电流之和。对分别启动电动机的机组.是指在表3制冷名义工况下,直到最后一台电动机启动后的最大

电流。

b)启动电压试验:机组在表4制热名义工况下运转后,使电动机停止运行,按制造厂规定的停止

间歇时间后,再施以额定频率下的90%额定电压进行启动,应符合5.10的规定。

6.3.10外观

目测机组外观,应符合5.11的规定。

6.3.11试验报告

根据6.3.1~6.3.10中各项试验内容,记录测试参数和结果,并根据相应试验标准的规定,进行计

算和填写试验报告,并按本标准的要求判定是否合格,应由试验操作人员与审核人员签字后生效。

7检验规则

7.1一般要求

每台机组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以及装箱

单等。

7.2检验类别

机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抽样检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按表8的规定。

表8检验项目

项目出厂检验抽样检验型式检验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气密性、真空、压力试验5.26.3.1

运转5.36.3.4

绝缘电阻√

5.86.3.7

耐电压

外观5.116.3.10

制冷量、消耗电功率5.4a)、5.4b)6.3.2.1

√√

制热量、消耗电功率5.4a)、5.4b)6.3.2.2

名义工

性能系数5.4c)6.3.Z.3

况性能

辅助电加热消耗电功率5.4d)6.3.2.4

水铡压力损失5.4e)6.3.2.5

部分负综合部分负荷

5.56.3.3

荷性能

GB/T25127.1—2010

裹8(续)

项目出厂检验抽样检验型式检验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最大负荷5.6.16.3.5.1

低温工况5.6.26.3.5.2

融霜5.6.36.3.5.3

变工况5.6.46.3.5.4

噪声和振动5.76.3.6

电动机绕组温度√

淋水绝缘性能

5.86.3.7

抗干扰性能

接地电阻

变电压5.96.3.8

启动5.106.3.9

注:“√”表示需要检验项目,“一”表示不需要检验项目。

7.3出厂检验

每台机组均应做出厂检验。

7.4抽样检验

批量生产的机组应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方法、批量、抽样方案、检验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等由制造

厂质量检验部门自行确定。

7.5型式检验

7.5.1新产品或定型产品作重大改进对性能有影响时,第一台产品应做型式检验。

7.5.2型式检验时间不应少于试验方法中规定的时间,其中名义工况运行不少于12h,允许中途停

车,以检查机组运行情况。运行时如有故障,在故障排除后应重新进行试验,前面进行的试验无效。

8标志、包装和贮存

8.1标志

8.1.1每台机组应在明显而平整部位固定上铭牌,铭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机组铭牌上应标

出的内容见表9。

裹9铭牌内容

机组功能

标记内容

制冷及热泵制热兼用机组

型号√

名称√

名义制冷量/kW√

名义制热量/kW√

额定电压/VI相数,频率/Hz√

衰9(续)

GB/T25127.1—2010

机组功能

标记内容

制冷及热泵制热兼用机组

最大运行电流△

名义制冷消耗总功率/kW√

名义制热消耗总功率/kW√

制冷COP。△

制热cOP-√

IPLV(C)√

IPLV(H)√

水侧阻力/kPa△

噪声(声压级)△

制冷剂名称及充注量/kg√

机组外形尺寸/ram△

机组总质量/kg√

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制造年月及产品编号√

注:“√”表示需要I“△”表示选项.

8.1.2工作标志

机组相关部位上应设有运行状态的标志(如转向、水流方向、指示仪表以及各控制按钮等)和安全标

识(如接地装置、警告标识等)。

8.1.3机组应在相应的地方标明(如产品说明书、铭牌等)执行标准的编号。

8.2包装

8.2.1机组外露不涂漆加工表面应采取防锈措施,螺纹接头用螺塞堵住,法兰孔用盲板封盖。

8.2.2机组应外套塑料罩或防潮纸并应固定在包装箱内,其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

8.2.3包装内应附随机文件,随机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和装箱单等。

8.2.3.1产品合格证的内容包括:

a)型号和名称}

b)产品编号;

c)制造厂商标和名称;

d)检验结论;

e)检验员、检验负责人签章及日期。

8.2.3.2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包括:

a)工作原理、特点及用途;

b)主要技术参数f

c)结构示意图、压力损失、电气线路等;

d)安装说明、使用要求、维护保养及注意事项;

】1

GB/T25127.卜一2010

e)机组主要部件名称、数量。

8.2.3.3装箱单。

8.2.3.4随机附件。

8.3贮存

8.3.1机组出厂前应充人或保持规定的制冷剂量,或充入0.02MPa~0.03MPa(表压)的干燥氮气。

8.3.2机组应存放在库房或有遮盖的场所。根据协议露天存放时,应注意整台机组和自控、电气系统

的防潮。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其他典型城市制热综合部分性能系数IPLV(H)

GB/T25127.1—2010

IPLV(H)一A×Al+B×Bl+C×Cl+D×D】…………………(A。1)

式中:

A,——为100%负荷时的制热(制冷)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B。——为75%负荷时的制热(制冷)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C,——为50%负荷时的制热(制冷)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D。——为25%负荷时的制热(制冷)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其他典型城市A、B、C、D数值见表A.1;

袭A.1

IPLV系数

典型城市

ABCD

北京8.3%40.3%38.6%12.9%

天津5.9%39.5%43.2%11.5“

济南2.3%29.o%43.o%25.7%

石家庄2.1%31.3%52.1%14.5%

太原15.1%33.7%35.2%16.1%

西安0.o%18.2%58.4%23.3%

郑州o.1%14.7%54.0%31.2%

兰州12.6%35.9%37.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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