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房护理人员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及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落实基础护理,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产房根据护理人员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工作年限、职称、学历等,对护理人员进行分级管理,现指定产房护理人员分级管理如下: 一.按能及划分岗位 1、三级岗位(包括副护士长、责任组长) 参加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及专业能力,能独立承担专科护理工作,并具备护理急危重症患者、临床带教、科研能力的高年资护士。 2、二级岗位(责任护士):参加工作1—5年,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及能力,熟练掌握护理基本技能,在上级护士的指导下能完成专科护理工作。 3、一级岗位(辅助护士):参加工作一年以内的护士,在上级护士的指导下,协助责任护士进行护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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