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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一律扣6分:交通新规强化规则意识[原创]

 都市生活台 2012-10-25
痴 山
《交通新规明年实施:开车闯红灯一律扣6分》报道:公安部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醉驾大中型客货车终身禁驾,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新手”撞死人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新手上高速必须由老手陪同。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
读此新闻,联想《双节长假期间交通事故6.8万起 794人死亡》报道:2012国庆黄金周,“9月30日至10月7日,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8422起。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64起,造成794人死亡、247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325万元”;相关资料显示,这些事故多与驾驶人员随意变道,超车道逆行,闯红灯、抢道、不按规定让行,等等等等交通违章行为相关。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治社会里,无论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都需要恪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规则。这是一种素质,更该是一种常识。假如一个社会,创新到以诸多的借口,对“原有规则“进行践踏,对”新制订规范”予以规避。甚至对所有规范规则,一律蹂而躏之践而踏之。这样的国度与社会,又该靠什么进行治理呢?难道就靠“遇到红灯绕着走,遇到黄灯跑步走,遇到绿灯快步走”的灵活性。那社会公认的“红灯停,绿灯行”,“一慢、二看、三通过”,又该如何理解呢?这即将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会不会也形同虚设呢?假如奉“遇到红灯绕着走,遇到黄灯跑步走,遇到绿灯快步走”为至宝,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到依据《宪法》为根本大法,而制订的一系列基本法律和法规规章,会不会在某些人哪里,全是一堆废纸呢?
公安部“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严管大中型客货车司机,吸毒驾车“零容忍””的123号令,虽然内容上只针对道路交通管理;可从现实意义上看,对整个社会违反法律规则的现实,当该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如“吸毒驾车“零容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贩毒吸毒该有规定吧?如果真做到了“有法必依”,对“毒驾”一族,又何须“零容忍”呢?
2012-10-9于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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