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凡是开设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所需仪器设备,实验老师应各提前三天填送“实验通知单”到实验室。
二. 实验(管理)员应根据“实验通知单”要求提前做好仪器设备准备工作。使用后要及时清点、检查、擦净、归位。
三. 新仪器设备使用前,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管理)员必须先熟悉技术资料,了解性能,掌握使用方法,编号号码方可使用。
四. 完好的仪器设备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拆卸部件,挪作他用。
五. 电子仪器要定期通电检查,定量仪器要定期送计量单位检测,常规仪器要及时充电、擦拭,化学试剂要经常检查存放,生物标本应按要求定期增添防腐药液,做到使用、保养、维修制度化。保证仪器设备完好率。
六. 损坏或缺少零件部件的仪器设备应及时设法检测修理,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课。
学校
物理实验室
2004年7月修订 |